《類經》~ 二十二卷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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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卷 (14)

1. 五十三、刺諸病諸痛

愚按:內經諸篇,並無呃逆一證,觀此節治噦三法,皆所以治呃逆者,是古之所謂噦者,即呃逆無疑也。如《口問篇》曰:谷入於胃,胃氣上注於肺,今有故寒氣與新穀氣俱還入於胃,新故相亂,真邪相攻,氣並相逆,復出於胃,故為噦。又曰:肺主為噦。仲景曰:陽明病不能食,攻其熱必噦。

所以然者,胃中虛冷故也。以其人本虛,故攻其熱必噦。又曰: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,飲水則噦。成無己曰:若噦則吃吃然有聲者是也。此噦為呃逆,而由於陽明、太陰之虛寒,又可知也。奈何自東垣以下,謂噦屬少陽,無物有聲,乃氣病也。丹溪曰:有聲有物謂之嘔吐,有聲無物謂之噦。

是皆以乾嘔為噦也。及陳無擇則又以噦為咳逆。夫乾嘔者嘔也,咳逆者嗽也,皆何涉於噦?諸說不同,皆未之深察耳。噦,於決切,又音誨。)

䏚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,刺譩譆。(《素問·骨空論》。季脅下軟處曰䏚中。譩譆,足太陽經穴。䏚音秒。譩譆音衣希。)刺諸痛者,其脈皆實(《靈樞·終始篇》。此言痛而可刺者,脈必皆實者也。然則脈虛者,其不宜刺可知矣。)故曰:從腰以上者,手太陰、陽明皆主之;從腰以下者,足太陰、陽明皆主之。

(此近取之法也。腰以上者,天之氣也,故當取肺與大腸二經,蓋肺經自胸行手,大腸經自手上頭也。腰以下者,地之氣也,故當取脾胃二經,蓋脾經自足入腹,胃經自頭下足也。病之在陰在陽,各察其所主而刺之。)病在上者下取之,病在下者高取之,病在頭者取之足,病在腰者取之膕。

(此遠取之法也。有病在上而脈通於下者,當取於下。病在下而脈通於上者,當取於上。故在頭者取之足,在腰者取之膕。蓋疏其源而流自通,故諸經皆有井滎俞原經合之辨。)病生於頭者頭重,生於手者臂重,生於足者足重,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。(先刺所從生,必求其本也。

病痛者陰也,(同前篇。凡病痛者,多由寒邪滯逆於經,及深居筋骨之間,凝聚不散,故病痛者為陰也。)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陰也,深刺之。(按之不得者,隱藏深處也,是為陰邪,故刺亦宜深。然則痛在浮淺者,有屬陽邪可知也,但諸痛屬陰者多耳。)病在上者陽也,病在下者陰也。

癢者陽也,淺刺之。(陽主升,故在上者為陽。陰主降,故在下者為陰。癢者,散動於膚腠,故為陽。凡病在陽者,皆宜淺刺之。其在下者,自當深刺無疑也。)病先起陰者,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;病先起陽者,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。(此以經絡部位言陰陽也。病之在陰在陽,起有先後。

先者病之本,後者病之標。治必先其本,即上文所謂先刺其病所從生之義。)

白話文:

五十三、針刺治療各種疼痛的方法

觀察《內經》的各篇章,並沒有提到「呃逆」這種病症,但從文中的治療方法來看,古代所說的「噦」應該就是指現代的「呃逆」。例如,《口問篇》中提到:食物進入胃中,胃氣上升至肺,如果體內原有的寒氣與新進的食物氣體在胃中混合,新舊之氣混亂,正邪相爭,氣體互相逆亂,再次從胃中排出,就會形成「噦」(呃逆)。此外,《口問篇》還提到:肺主導「噦」的發生。張仲景也表示:陽明病患者如果無法進食,若強行攻其熱氣,必定會引發「噦」,這是因為胃中虛寒的緣故。患者體質本就虛弱,若再攻其熱氣,必定會「噦」。他又說:如果胃中虛寒無法進食,喝水也會導致「噦」。成無己解釋:所謂「噦」,就是發出「吃吃」的聲音。由此可見,「噦」就是現代的呃逆,且是由陽明、太陰的虛寒引起的。

然而,自李東垣以後,有人認為「噦」屬於少陽經的病症,是沒有實際物體排出、只有聲音的氣病。朱丹溪則說:有聲音且伴隨物體排出稱為嘔吐,只有聲音而沒有物體排出稱為「噦」。這其實是把「乾嘔」當成了「噦」。而陳無擇則認為「噦」指的是「咳逆」。但「乾嘔」是一種嘔吐,「咳逆」則是咳嗽,兩者與「噦」並無關係。這些說法分歧,都沒有深入探究。此外,「噦」的發音也有兩種,一種是「於決切」,另一種是「誨」。

針刺治療疼痛的方法

《素問·骨空論》中提到:季脅(肋骨下緣)牽引少腹(下腹部)疼痛脹滿,可以刺「譩譆」穴(足太陽經的穴位,位於背部)。
《靈樞·終始篇》中說:所有可以針刺治療的疼痛,其脈象必然是實證。因此,脈象虛弱的人不宜針刺。
文中還提到:腰部以上的病症,由手太陰、手陽明兩經主導;腰部以下的病症,由足太陰、足陽明兩經主導。這是根據人體上下分屬天地之氣的理論來選擇針刺的經絡。

遠近取穴的原則

如果病症在上(如頭部),可以從下方(如足部)取穴治療;反之,病症在下(如腰部),可以從上方(如膝後膕窩)取穴治療。這種方法稱為「遠取法」,是根據經絡的上下流通來選擇針刺部位。同時,治療時應先針刺病源所在的部位(即「本」),再處理其他相關部位。

陰陽與針刺深淺的關係

疼痛多屬於「陰證」,通常是寒邪深入經絡或筋骨之間,導致氣血凝滯。如果按壓無法緩解疼痛,說明病邪隱藏深處,屬於陰邪,應深刺治療。相反,若疼痛浮淺,則可能屬於陽邪。
此外,上部的病症多屬陽,下部的病症多屬陰;瘙癢多屬陽,適合淺刺治療。治療時,應先處理先發病的部位(陰或陽),再治療後發病的部位(陽或陰),這與「先治其本」的原則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