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九卷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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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卷 (17)

1. 三十四、手足陰陽系日月

且夫陰陽之道,有名無形,可以十,可以百,可以千,可以萬,左右逢原,無非其道,故不可以執一論之。數之可十四句,又見前二十九及運氣類四。)

白話文:

陰陽的道理,是個有名稱但沒有具體形象的東西,它可以是十,可以是百,可以是千,可以是萬,無論如何變化都能夠回歸到原本的道理,沒有什麼不是陰陽之道在運作的,所以不能夠只用單一的觀點來解釋它。這裡談到的規律可以分成十四個部分來理解,相關的內容可以參考前面第二十九條以及運氣相關的第四條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