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六卷 (7)
二十六卷 (7)
1. 十七、六十年運氣病治之紀
乙卯(天符。)乙酉歲(歲會,太乙天符。)
上陽明金,中少商金運,(乙為陰金,故屬少商。)下少陰火。同正商。(乙年金運不足,得陽明司天之助,所謂從革之紀,上商與正商同也。)其運涼熱寒。(涼為少商之氣,熱為勝氣,寒為復氣。)熱化寒化勝復同,邪氣化度也。(義同上。)災七宮。(七,西方兌宮也。
金運不及,故災及之。)燥化四,(司天。)清化四,(中運。)熱化二,(在泉。)正化度也。其化上苦小溫,中苦和,下鹹寒,藥食宜也。(中苦和,苦從火化,所以制金,金運不及,故治宜苦和。上下俱同前。)
少商,太羽(終),太角(初),少徵,太宮
辛卯,辛酉歲
上陽明金,中少羽水運,(辛為陰水,故屬少羽。)下少陰火。辛卯少宮同。(辛為水運不及,土得乘之,故與少宮同也。按:五運不及之歲,凡三十年,內除丁巳丁亥、己巳己亥,乙巳乙亥同正角,丁卯丁酉、癸卯癸酉、乙卯乙酉同正商,丁丑丁未、己丑己未、辛丑辛未同正宮外,尚餘不及者十二年。內癸巳癸亥癸丑癸未四年,火不及也,當云少徵與少羽同。
但巳亥二年,少陽在泉,同歲會也,火氣有助,故不言同少羽;丑未二年,濕土在上,土能制水,故亦不言同少羽,己卯己酉二年,土不及也,當云少宮與少角同;但卯酉燥金在上,金能制木,故不言同少角。乙丑乙未二年,金不及也,當云少商與少徵同;但丑未寒水在泉,水能制火,故不言同少徵。
辛巳辛亥辛卯辛酉四年,水不及也,當云少羽與少宮同;但巳亥二年,風木司天,木能制土,故不言同少宮。凡此十二年中,除去以上十年,只有辛卯辛酉二年,為少羽同少宮也,故於此獨言之。然但言少宮而不言正宮者,蓋非有司天當令,則氣不甚王也。本節止言辛卯,不言辛酉,或其傳久之誤耳。
)其運寒雨風。(寒,運氣。雨,勝氣。風,復氣。)雨化風化勝復同,邪氣化度也。(義同前。)災一宮。(一,北方水宮也。水運不及,故災及之。)清化九,(司天。)寒化一,(中運。)熱化七,(在泉。)正化度也。其化上苦小溫,中苦和,下鹹寒,藥食宜也。(中苦和,以火溫中也。
上下同前。)
少羽(終),少角(初),太徵,少宮,太商
凡此陽明司天之政,氣化運行後天。(此總結卯酉年陽明司天六氣之化也。凡此卯酉十年,歲氣不足,故氣化運行後天。詳義見前太陽之政。)天氣急,地氣明,(燥金司天,故急。君火在泉,故明。)陽專其令,炎暑大行,物燥以堅,淳風乃治,風燥橫運,流於氣交。(凡陽明司天之年,金氣不足,火必乘之,故陽專其令,炎暑大行。
木亦無畏,故淳風乃治。金木之氣並行,則風燥橫於歲運,流於氣交之際也。)多陽少陰,云趨雨府,濕化乃敷,燥極而澤。(多陽少陰,火氣勝也。云趨雨府,濕化乃敷,燥氣盛極,化為雨澤,皆火土合氣於氣交也。雨府,謂土厚濕聚之處。)其谷白丹,(白應司天,丹應在泉,正氣所化,即歲谷也。
白話文:
十七、六十年運氣病治之紀
乙卯年(天符年)、乙酉年(歲會年,太乙天符年)
上方的司天之氣為陽明燥金,中運是少商金運(乙屬陰金,故為少商),下方的在泉之氣為少陰君火。金運雖不足,但因與司天之氣相同,故稱為「同正商」。此年的氣候以涼為主(少商金運特性),可能出現火熱的勝氣與寒氣的復氣。熱化與寒化的勝復現象皆屬邪氣影響的程度。災害應於西方(兌宮)。
正氣化生的規律:司天之氣燥化為四,中運清化為四,在泉之氣熱化為二。調治方法:司天宜用苦味微溫的藥物,中運宜用苦味調和(因火能制金),在泉宜用鹹寒之品。
運氣五音排序:少商、太羽(終)、太角(初)、少徵、太宮。
辛卯年、辛酉年
上方的司天之氣為陽明燥金,中運是少羽水運(辛屬陰水,故為少羽),下方的在泉之氣為少陰君火。辛卯年因水運不足,土氣乘之,故與少宮土運相同(其餘十二年運氣變化詳見註解)。此年的氣候以寒為主,可能出現雨濕的勝氣與風氣的復氣。災害應於北方(水宮)。
正氣化生的規律:司天之氣清化為九,中運寒化為一,在泉之氣熱化為七。調治方法:司天宜用苦味微溫,中運宜用苦味調和(以火溫中),在泉宜用鹹寒之品。
運氣五音排序:少羽(終)、少角(初)、太徵、少宮、太商。
陽明司天之政的總結
卯酉年陽明司天時,氣化運行常遲於天時。天氣乾燥肅殺,地氣光明炎熱。陽氣主導,炎暑盛行,萬物乾燥堅硬;木氣不受克制,故和風頻現,風燥之氣交織於氣交之中。此時陽盛陰衰,雲雨聚集於濕土之處,燥極轉為雨澤(火土之氣共同作用)。適宜的穀物為白色與紅色(白穀應司天之金,紅穀應在泉之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