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八卷 (3)
二十八卷 (3)
1. 三十七、升降不前須窮刺法
(治化源之法,亦盛者當瀉,虛者當補也。)太過取之,次抑其鬱,取其運之化源,令折鬱氣;(次抑其鬱者,在取其致抑之化源,則鬱氣可折矣。)不及扶資,以扶運氣,以避虛邪也。(不及扶資,在扶其本氣之衰,則虛邪可避矣。)資取之法令出密語。(資取化源之法,詳出《玄珠密語》第一卷中。
前《六元正紀大論》所載六十年運氣之紀,有言資其化源、有言取其化源者,正此之謂。)
白話文:
[三十七、升降不前須窮刺法]
(調治理化源的方法,同樣是針對氣勢強盛的應予瀉法,虛弱的則應補益。)對於過盛的病理,先要抑制其鬱滯,從氣運的根源著手調節,以削弱鬱結之氣;(所謂抑制鬱滯,是指找到導致鬱阻的根本原因加以調整,如此鬱結之氣便能化解。)對於氣勢不足的,則需輔助其基礎能量,藉此扶持運氣機能,以避開虛弱所致的邪氣侵襲。(輔助基礎能量的關鍵在於彌補其本質的衰弱,虛邪便得以避開。)運用這種輔助補益的具體方法,詳載於秘傳典籍。(關於調節化源的輔助與截取原則,可參考《玄珠密語》第一卷內容。
先前《六元正紀大論》記載六十年氣運循環的規律中,提及「輔助化源」或「截取化源」的論述,正是指此類方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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