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二卷 (10)
二十二卷 (10)
1. 五十、刺厥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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厥,挾脊而痛者,至頂,頭沉沉然,目䀮䀮然,腰脊強,取足太陽膕中血絡。(《靈樞·雜病篇》。厥在頭頂腰脊者,膀胱經病也,故當取膕中血絡,即足太陽之委中穴。䀮音荒。)厥,胸滿面腫,唇漯漯然,暴言難,甚則不能言,取足陽明。(唇漯漯,腫起貌。病而在面在胸及不能言者,以胃脈行於頄頰,挾口環唇,循喉嚨下胸膈也,故當取足陽明經穴以治之。)厥氣走喉而不能言,手足凊,大便不利,取足少陰。
(厥氣走喉而不能言者,腎脈循喉嚨系舌本也。手足凊者,腎主水,陰邪盛也。大便不利者,陰氣不化也。故當取足少陰經穴。)厥而腹向向然,多寒氣,腹中⿲禾呈糸⿲禾呈糸,便溲難,取足太陰。(腹向向然,寒氣滯於脾也。又⿲禾呈糸⿲禾呈糸然,水穀不分之聲也。便溲難,脾脈聚於陰器也。
故當取足太陰經穴。⿲禾呈糸音斛。)
痿厥為四末束悗,乃疾解之,日二,不仁者十日而知,無休,病已止。(同前篇。四末,四肢也。束悗,攣束悗亂也。當刺四肢之穴,疾速解之,每日取之必二次。甚至有不仁而痛癢無覺者,解之十日,必漸有知。此法行之無休,待其病已而後可止針。悗,美本切。)
熱厥,取足太陰、少陽,皆留之;寒厥,取足陽明、少陰於足,皆留之。(《靈樞·寒熱病篇》。熱厥者,陽邪有餘,陰氣不足也,故當取足太陰而補之,足少陽而瀉之。寒厥者,陰邪有餘,陽氣不足也,故當取足陽明而補之,足少陰而瀉之。補者,補脾胃二經以實四肢;瀉者,瀉水火二經以泄邪氣。
然必皆久留其針,則瀉者可去,補者乃至矣。此當與上文首節二節終始篇義相參為用。)舌縱涎下煩悗,取足少陰。(此下三節,皆兼寒熱二厥而言也。舌縱不收及涎下煩悶者,腎陰不足,不能收攝也,故當取足少陰經而補之。)振寒洒洒,鼓頷不得汗出,腹脹煩悗,取手太陰。
(鼓頷,振寒鼓腮也。凡此諸證皆陽氣不足之候,故當取手太陰肺經而補之。頷,何敢切。)刺虛者,刺其去也;刺實者,刺其來也。(刺其去,追而濟之也。刺其來,迎而奪之也。衛氣行篇亦有此二句,詳經絡類二十五。)
厥痹者,厥氣上及腹,取陰陽之絡,視主病也,瀉陽補陰經也。(同前篇。厥必起於四肢,厥而兼痹,其氣上及於腹者,當取足太陰之絡穴公孫,足陽明之絡穴豐隆,以腹與四肢治在脾胃也。然必視其主病者,或陰或陽而取之。陽明多實故宜瀉,太陰多虛故宜補。)
病在筋,筋攣節痛,不可以行,名曰筋痹,刺筋上為故,刺分肉間,不可中骨也,病起筋炅病已止(《素問·長刺節論》。筋上為故,病在筋上之故也。刺分肉間,刺其痛處筋肉分理之間也,刺筋者不可中骨。筋熱則氣至,故病已而止針。炅,居永切,熱氣也。)病在肌膚,肌膚盡痛,名曰肌痹,傷於寒濕,刺大分小分,多髮針而深之,以熱為故,無傷筋骨,傷筋骨癰發若變,諸分盡熱病已止。(肌痹者,痹在肉也。
白話文:
[五十、刺厥痹]
厥症患者,若疼痛沿脊柱兩側向上延伸至頭頂,頭部沈重,視物模糊,腰脊僵硬,可取足太陽膀胱經膝窩處的血絡(即委中穴)進行治療。
若厥症表現為胸悶、面部浮腫、嘴唇腫脹,突然說話困難甚至無法言語,應取足陽明胃經的穴位治療。這是因為胃經循行經過面頰、口唇和喉嚨,並下行至胸膈所致。
若厥氣上行至喉嚨導致無法言語,手足冰冷,大便不暢,應取足少陰腎經的穴位治療。原因是腎經循行至喉嚨並聯繫舌根,且腎主水,陰邪過盛會造成手足寒冷,陰氣不化則影響排便。
若厥症伴隨腹中寒氣積聚,腸胃不適有雜音,排便排尿困難,應取足太陰脾經的穴位治療。因脾主運化,寒氣滯留於脾會導致腸胃功能紊亂。
對於痿厥(四肢無力冰冷)患者,若四肢拘攣僵硬,需迅速鬆解,每日針刺兩次。若肢體麻木不仁,治療十天後會逐漸恢復感覺,持續進行至痊癒後停止。
熱厥(陽盛陰虛)應針刺足太陰脾經(補)和足少陽膽經(瀉),留針久候;寒厥(陰盛陽虛)則針刺足陽明胃經(補)和足少陰腎經(瀉),同樣需留針。
若舌體鬆弛、流涎、煩悶,取足少陰腎經;若畏寒發抖、腮頰顫動而無汗,腹脹煩躁,取手太陰肺經。
針刺虛證時,順氣運行方向補益;針刺實證時,逆氣運行方向瀉除。
厥痹(四肢厥冷兼痹痛)併發氣逆上沖至腹部,可取足太陰脾經和足陽明胃經的絡穴(公孫、豐隆),根據病情虛實瀉陽補陰。
筋痹(筋脈拘攣、關節疼痛難行)需針刺病變筋脈所在的分肉間隙,避免刺中骨骼,待局部熱感出現後停針。肌痹(肌肉疼痛,因寒濕所致)應針刺肌肉豐厚處,多針深刺以產生熱感為效,但不可傷及筋骨,否則可能引發癰腫,待患處整體熱感後停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