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二卷 (11)
二十二卷 (11)
1. 五十、刺厥痹
大分小分,大肉小肉之間也,即氣穴論肉之大會為谷、小會為溪之義。病在肌肉,其氣散漫,故必多髮針而深刺之也。無傷筋骨者,恐其太深致生他變。如《終始篇》曰:病淺針深,內傷良肉,皮膚為癰。正此之謂。諸分盡熱者,陽氣至而陰邪退也,故可已病而止針。)病在骨,骨重不可舉,骨髓痠痛,寒氣至,名曰骨痹,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,其道大分小分,骨熱病已止。(無傷脈肉為故,其故在勿傷脈肉也。
蓋骨痹之邪最深,當直取之,無於脈分肉分妄泄其真氣。但針入之道,由大分小分之間耳。必使骨間氣熱,則止針也。)
骨痹,舉節不用而痛,汗注煩心,取三陰之經補之。(《靈樞·寒熱病篇》。骨痹者,病在陰分也。支節不用而痛、汗注煩心者,亦病在陰分也。真陰不足,則邪氣得留於其間,故當取三陰之經,察病所在而補之也。按:五邪篇曰:邪在腎則病骨痛陰痹,取之湧泉、崑崙,視有血者盡取之。與此互有發明,所當參閱,詳本類前二十五。)
著痹不去,久寒不已,卒取三里(《靈樞·四時氣篇》。痹論曰:濕氣勝者為著痹。謂其重著難動,故云不去。若寒濕相搏,久而不已,當猝取足陽明之三里穴,溫補胃氣,則寒濕散而痹可愈也。)
白話文:
五十、刺厥痹
大肉和小肉之間,也就是肌肉匯聚的地方,就像《氣穴論》說的肌肉大會合處是谷,小會合處是溪的意思。病在肌肉,它的氣散亂,所以必須多針刺而且要深刺。不要傷到筋骨,是因為怕太深會引起其他問題。就像《終始篇》說的:「病淺卻用深針,會傷到好的肌肉,皮膚會長癰。」說的就是這個意思。如果各處都發熱,代表陽氣來了陰邪退了,所以就可以停止針刺讓病痊癒。
病在骨頭,骨頭沉重無法舉起,骨髓痠痛,寒氣侵入,叫做骨痹。針刺要深,但不要傷到血管肌肉,針刺的部位也是在大肉和小肉之間。骨痹的邪氣最深,應該直接刺入,不要在血管或肌肉之間亂散洩它的真氣。針刺的方法,只要從大肉和小肉之間進入就行了。必須讓骨頭之間的氣熱起來,才能停止針刺。
骨痹會導致關節無法活動而疼痛,並且會大量出汗、心煩,應該取三陰經的穴道來補養。(《靈樞·寒熱病篇》)。骨痹的病在陰分。關節無法活動而疼痛、大量出汗心煩,也是病在陰分。真陰不足,邪氣才會留在裡面,所以應該取三陰經的穴道,觀察病在哪裡然後加以補養。另外《五邪篇》說:「邪氣在腎臟會導致骨痛、陰痹,應該取湧泉、崑崙穴,看有沒有血,有血就全部取出。」這兩段可以互相參考理解,詳見本類前二十五條。
著痹如果不去除,長久寒冷不停止,可以突然取足三里穴。(《靈樞·四時氣篇》)痹論說:「濕氣太強會導致著痹。」意思是它沉重難以移動,所以說不會去除。如果寒濕結合,久久不癒,應該突然取足陽明經的三里穴,溫補胃氣,寒濕就會散去,痹症就可以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