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五卷 (12)
五卷 (12)
1. 九、脈合四時陰陽規矩
(素問脈要精微論)
帝曰:脈其四時動奈何?知病之所在奈何?知病之所變奈何?知病乍在內奈何?知病乍在外奈何?請問此五者,可得聞乎?岐伯曰: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。(凡此五者,即陰陽五行之理,而陰陽五行,即天地之道,故伯以天運轉大為對,則五者之變動,盡乎其中矣。)萬物之外,六合之內,天地之變,陰陽之應,彼春之暖,為夏之暑,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,四變之動,脈與之上下。(物在天中,天包物外,天地萬物,本同一氣,凡天地之變,即陰陽之應。
故春之暖者,為夏暑之漸也;秋之忿者,為冬怒之漸也。春生夏長,秋收冬藏,是即陰陽四變之動,而脈亦隨之以上下也。)以春應中規,(規者,所以為圓之器。春氣發生,圓活而動,故應中規,而人脈應之,所以圓滑也。)夏應中矩,(矩者,所以為方之器。夏氣茂盛,盛極而止,故應中矩,而人脈應之,所以洪大方正也。
)秋應中衡,(衡,平也,秤橫也。秋氣萬寶俱成,平於地面,故應中衡,而人脈應之,所以浮毛而見於外也。)冬應中權。(權,秤錘也。冬氣閉藏,故應中權,而人脈應之,所以沉石而伏於內也。凡茲規矩權衡者,皆發明陰陽升降之理,以合乎四時脈氣之變象也。)是故冬至四十五日,陽氣微上,陰氣微下;夏至四十五日,陰氣微上,陽氣微下。
陰陽有時,與脈為期,期而相失,如脈所分,分之有期,故知死時。(冬至一陽生,故冬至後四十五日以至立春,陽氣以漸而微上,陽微上則陰微下矣。夏至一陰生,故夏至後四十五日以至立秋,陰氣以漸而微上,陰微上則陽微下矣。此所謂陰陽有時也。與脈為期者,脈隨時而變遷也。
期而相失者,謂春規夏矩秋衡冬權不合於度也。如脈所分者,謂五臟之脈,各有所屬也。分之有期者,謂衰王各有其時也。知此者,則知死生之時矣。)微妙在脈,不可不察,察之有紀,從陰陽始,始之有經,從五行生,生之有度,四時為宜,(脈之微妙,亦惟陰陽五行為之經紀,而陰陽五行之生,各有其度。
如陽生於冬至,陰生於夏至,木生於亥,火生於寅,金生於巳,水土生於申,此四時生王各有其宜也。紀,綱紀也。經,經常也。即大綱小紀之義。)補瀉勿失,與天地如一,(天地之道,損有餘而補不足。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,地道變盈而流謙。故不足則當補,有餘則當瀉,補瀉不失其宜,則與天地之道如一矣。
)得一之精,以知死生。(一之精者,天人一理之精微也。天地之道,陽主乎動,陰主乎靜,陽來則生,陽去則死。知天道之所以不息者,則知人之所以死生矣。)是故聲合五音,色合五行,脈合陰陽。(聲合宮商角徵羽,色合金木水火土,脈合四時陰陽,雖三者若乎有分,而理則一也。
白話文:
九、脈合四時陰陽規律
黃帝問:「脈象如何隨四時變化?如何知道疾病所在?如何判斷病情變化?如何分辨病位在內或在外?這五個問題,能否請您說明?」岐伯回答:「讓我從天地運行的道理來解釋。」
萬物之外、宇宙之內,天地變化與陰陽相互呼應。春天的溫暖漸變為夏季的炎熱,秋天的肅殺轉為冬季的嚴寒。四季變動時,脈象也隨之起伏。
- 春季脈象應如圓規般圓滑(春氣生發,脈象柔和流暢)。
- 夏季脈象應如矩尺般方正(夏氣旺盛,脈象洪大有力)。
- 秋季脈象應如秤桿般平衡(秋氣收斂,脈象輕浮如毛)。
- 冬季脈象應如秤錘般沈穩(冬氣封藏,脈象沈實如石)。
冬至後四十五日,陽氣漸升,陰氣漸降;夏至後四十五日,陰氣漸升,陽氣漸降。陰陽變化有固定規律,脈象也隨之調整。若脈象與時令不符,便可推斷疾病輕重與生死時機。
脈象的奧妙在於陰陽五行之理:
- 陰陽是根本,五行是準則,四時是依據。
- 治療需遵循「補不足、瀉有餘」的原則,與天地運行一致。
- 掌握天人合一的精髓,便能洞察生死關鍵。
聲音對應五音,色澤對應五行,脈象則契合四時陰陽。三者看似不同,實則道理相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