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五卷 (11)
五卷 (11)
1. 八、診有大方
有貪得無知,藐人性命者,如事已疑難,死生反掌,斯時也,雖在神良,未必其活,故一藥不敢苟,一著不敢亂,而僅僅冀於挽回;忽遭若輩,求速貪功,謬妄一投,中流失楫,以致必不可救,因而嫁謗自文,極口反噬,雖朱紫或被混淆,而蒼赤何辜受害,此貪幸無知之流也。有道不同不相為謀者,意見各持,異同不決。
夫輕者不妨少謬,重者難以略差。故凡非常之病,非非常之醫不能察,用非常之治,又豈常人之所知。故獨聞者不侔於眾,獨見者不合於人,大都行高者謗多,曲高者和寡。所以一齊之傅,何當眾楚之咻,直至於敗,而後群然退散,付之一人,則事已無及矣,此庸庸不揣之流也。又有久習成風,苟且應命者,病不關心,些須惟利。
蓋病家既不識醫,則倏趙倏錢;醫家莫肯任怨,則惟芩惟梗。或延醫務多,則互為觀望;或利害攸系,則彼此避嫌。故爬之不癢,撾之不痛,醫稱隱當,誠然得矣;其於坐失機宜,奚堪耽誤乎!此無他,亦惟知醫者不真,而任醫者不專耳。詩云:發言盈庭,誰執其咎?築室於道,不潰於成。
此病家醫家近日之通弊也。凡若此者,孰非人情?而人情之詳,尚多難盡。故孔子曰:惡紫之奪朱也,惡鄭聲之亂雅樂也,惡利口之覆邦家者。然則人情之可畏,匪今若是,振古如茲矣。故聖人以不失人情為戒,而不失二字最難措力。必期不失,未免遷就;但遷就則礙於病情,不遷就則礙於人情。
有必不可遷就之病情,而復有不得不遷就之人情,其將奈之何哉?甚矣人情之難言也。故余發此,以為當局者詳察之備。設彼三人者,倘亦有因余言而各為儆省,非惟人情不難於不失,而相與共保天年,同登壽域之地,端從此始,惟明者鑑之。)故診之或視息視意,故不失條理。
(視息者,察呼吸以觀其氣。視意者,察形色以觀其情。凡此諸法,皆診有大方、診可十全之道,知之者故能不失條理。條者猶干之有枝,理者猶物之有脈,即脈絡綱紀之謂。)道甚明察,故能長久。不知此道,失經絕理,亡言妄期,此謂失道。(不知此道,則亡言妄期,未有不殆者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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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話文:
八、診治的重要原則
有些醫生貪圖名利、無知妄為,輕視人命。面對疑難重症,生死只在瞬間,此時即使醫術再高明,也未必能救活病人。因此,每一味藥都必須謹慎使用,每一步驟都不敢馬虎,只求能輓回一線生機。然而,若遇到那些急功近利、胡亂用藥的庸醫,就像在激流中失去船槳,導致病人無可輓救,他們卻反而推卸責任、嫁禍他人,甚至顛倒是非。儘管真相可能被混淆,但無辜的病患卻已受害,這便是貪婪僥倖、無知之輩的作為。
另有一種情況是醫者之間理念不合,各執己見,無法達成共識。輕症或許容許些許誤差,但重症不容絲毫差錯。非凡的疾病,需非凡的醫者才能洞察,採用非凡的療法,這豈是常人所能理解?因此,獨到的見解往往與眾不同,高超的醫術常遭誹謗,正如曲調太高便少有人能和。若讓一人正確的意見淹沒在眾人的喧嘩中,直到治療失敗,眾人才紛紛退散,將責任推給一人,此時已無力回天。這便是平庸之輩缺乏自知之明的表現。
還有一種風氣是醫者長期敷衍了事,對病情漠不關心,只圖利益。病家不懂醫術,頻繁更換醫生;醫者不願承擔責任,只用些無關痛癢的藥物。有時請來多位醫生,彼此觀望推諉;或因利害關係,互相避嫌。治療不痛不癢,醫者自稱穩妥,實則坐失良機,耽誤病情!究其原因,無非是病家不瞭解醫術,而任用醫者又不專一。正如《詩經》所說:「眾人議論紛紛,誰來承擔過錯?」在路邊蓋房子,終難成功。這正是當今病家與醫者的通病。
以上種種,無非是人情世故。但人情複雜,難以盡述。孔子曾說:「厭惡紫色混淆了朱紅,厭惡鄭聲擾亂雅樂,厭惡巧言令色傾覆國家。」可見人情的可怕,自古皆然。聖人以「不失人情」為戒,但「不失」二字最難把握。若一味遷就人情,恐妨礙病情;若不遷就,又恐得罪他人。當病情絕不可遷就,而人情又不得不顧時,該如何是好?人情之難,由此可見。因此,我提出這些觀點,供當事者深思。倘若上述三類人能因此反省,不僅人情不難兼顧,更能共同守護生命,達到健康長壽的境界。願明智者能明鑑。
診治時需觀察呼吸與神態,才能不失條理。(「視息」指觀察呼吸以判斷氣機;「視意」指觀察形色以瞭解情志。這些方法皆是診治的重要原則,精通者方能井然有序。「條」如樹幹分枝,「理」如物體脈絡,即綱領脈絡之意。)明白此道者,能長久行醫;不懂此道者,背離經典、違反常理,妄下斷言,便是失去醫道。(不懂此道而妄為,未有不失敗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