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四卷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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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卷 (6)

1. 十、十二經病

肝,足厥陰也。是動則病腰痛不可以俯仰,(足厥陰支別者,與太陰少陽之脈,同結於腰髁下中髎下髎之間,故為腰痛。《刺腰痛篇》曰:厥陰之脈令人腰痛,腰中如張弓弩弦。)丈夫㿉疝,婦人少腹腫,(足厥陰氣逆則為睪腫卒疝。婦人少腹腫,即疝病也。上義詳下章。(㿉,㿗同,音頹。

)甚則嗌乾,面塵脫色。(肝脈循喉嚨之後,上入頏顙,上出額,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,故為此病。按《至真要大論》列以上諸證於陽明在泉司天之下,以燥淫所勝,則病本於肝也。)是肝所生病者,(足厥陰經,肝所生病也。)胸滿嘔逆飧泄,狐疝遺溺閉癃,為此諸病。(本經上行者挾胃貫膈,下行者過陰器抵小腹,故為此諸病。

飧音孫。癃,良中切。)盛則瀉之,虛則補之,熱則疾之,寒則溜之,陷下則灸之,不盛不虛,以經取之。(義如首經。)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,虛者寸口反小於人迎也。(足厥陰為少陽之裡,故候在寸口。)

白話文:

十、十二經病

肝經屬於足厥陰經。當經氣異常變動時,會出現以下病症:

  • 腰痛無法俯仰(足厥陰經的分支與太陰、少陽經脈交會於腰骶部的中髎、下髎之間,因此引發腰痛。《刺腰痛篇》提到:厥陰經病變會使人腰痛,感覺腰部緊繃如拉開的弓弦)。
  • 男性易患疝氣,女性則常見小腹腫脹(足厥陰經氣逆亂會導致睪丸腫痛或突發疝氣,女性的小腹腫脹也屬疝病範疇,詳見後續章節)。

肝經直接引發的病症(足厥陰經與肝臟生理相關)包括:

  • 胸悶嘔吐反胃腹瀉狐疝(疝氣時發時止)、遺尿排尿困難(因肝經上行路線經過胃與橫膈,下行則經過生殖器與小腹,故引發這些症狀)。

治療原則

  • 實證用瀉法,虛證用補法;
  • 熱證需快速針刺,寒證則留針;
  • 脈象下陷宜灸治;
  • 不實不虛者,取本經穴位調理。
  • 脈象判斷:肝經實證時,寸口脈比人迎脈大一倍;虛證則寸口脈小於人迎脈(因足厥陰經為少陽經之裡,故診脈以寸口為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