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八卷 (11)
八卷 (11)
1. 二十、十二經血氣表裡
(素問血氣形志篇)
夫人之常數,太陽常多血少氣,少陽常少血多氣,陽明常多氣多血,少陰常少血多氣,厥陰常多血少氣,太陰常多氣少血,此天之常數。(十二經血氣各有多少不同,乃天稟之常數,故凡用針者,但可瀉其多,不可瀉其少,當詳察血氣而為之補瀉也。按:兩經言血氣之數者凡三,各有不同。
如五音五味篇三陽經與此皆相同,三陰經與此皆相反,詳見藏象類十七。又如九針論諸經與此皆同,惟太陰一經云多血少氣,與此相反。須知靈樞多誤,當以此篇為正,觀末節出氣出血之文,與此正合,無差可知矣。外靈樞九針論文與此同者,俱不重載。)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,少陽與厥陰為表裡,陽明與太陰為表裡,是為足陰陽也。
(足太陽膀胱也,足少陰腎也,是為一合。足少陽膽也,足厥陰肝也,是為二合。足陽明胃也,足太陰脾也,是為三合。陽為腑,經行於足之外側。陰為臟,經行於足之內側。此足之表裡也。)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,少陽與心主為表裡,陽明與太陰為表裡,是為手之陰陽也。
(手太陽小腸也,手少陰心也,是為四合。手少陽三焦也,手心主厥陰也,是為五合。手陽明大腸也,手太陰肺也,是為六合。陽為腑,經行於手之外側。陰為臟,經行於手之內側。此手之表裡也。)今知手足陰陽所苦,凡治病必先去其血,乃去其所苦,伺之所欲,然後瀉有餘,補不足。
(知手足之陰陽,則病在何經,其苦可知。治之者,於血脈壅盛、為病異常之處,先去其血,血去則去其所苦矣,非謂凡刺者必先去血也。滯血既去,然後伺察臟氣之所欲,如肝欲散、心欲耎、肺欲收、脾欲燥、腎欲堅之類,以瀉有餘補不足而調治之也。)刺陽明出血氣,刺太陽出血惡氣,刺少陽出氣惡血,刺太陰出氣惡血,刺少陰出氣惡血,刺厥陰出血惡氣也。(此明三陰三陽血氣各有多少,而刺者之出血出氣當知其約也。
手足陽明多血多氣,故刺之者出其血氣。手足太陽多血少氣,故刺之者但可出其血而惡出其氣。總而計之,則太陽厥陰均當出血惡氣,少陽少陰太陰均當出氣惡血,唯陽明可出氣出血,正與首節義相合。惡,去聲。)
白話文:
二十、十二經血氣表裡
足太陽經與足少陰經互為表裡,足少陽經與足厥陰經互為表裡,足陽明經與足太陰經互為表裡,這是足部陰陽經的配對關係。(足太陽經屬膀胱,足少陰經屬腎,為第一對表裡。足少陽經屬膽,足厥陰經屬肝,為第二對表裡。足陽明經屬胃,足太陰經屬脾,為第三對表裡。陽經屬腑,循行於足的外側;陰經屬臟,循行於足的內側。這是足部經絡的表裡關係。)
手太陽經與手少陰經互為表裡,手少陽經與手厥陰心包經互為表裡,手陽明經與手太陰經互為表裡,這是手部陰陽經的配對關係。(手太陽經屬小腸,手少陰經屬心,為第四對表裡。手少陽經屬三焦,手厥陰經屬心包,為第五對表裡。手陽明經屬大腸,手太陰經屬肺,為第六對表裡。陽經屬腑,循行於手的外側;陰經屬臟,循行於手的內側。這是手部經絡的表裡關係。)
瞭解手足陰陽經的病變特點後,治療時應先刺絡放血,以緩解病痛,再觀察臟腑的需求,進而瀉其有餘、補其不足。(明白手足陰陽經的分布,就能知道病變所在的經絡及其症狀。治療時,對於血脈瘀滯、病變明顯的部位,先刺絡放血,血出則病痛可緩解。但並非所有針刺都需先放血。瘀血清除後,再根據臟腑的需求,如肝喜疏散、心喜柔軟、肺喜收斂、脾喜乾燥、腎喜堅固等特性,進行瀉有餘、補不足的調治。)
針刺陽明經時可出血出氣,針刺太陽經時宜出血但避免出氣,針刺少陽經時宜出氣但避免出血,針刺太陰經時宜出氣但避免出血,針刺少陰經時宜出氣但避免出血,針刺厥陰經時宜出血但避免出氣。(此段說明三陰三陽經的氣血量各有不同,針刺時出血或出氣的原則也需相應調整。手足陽明經氣血皆多,故針刺時可出血出氣;手足太陽經血多氣少,故針刺時只宜出血而避免出氣。總結來看,太陽經與厥陰經均宜出血避氣,少陽經、少陰經、太陰經均宜出氣避血,唯獨陽明經可出血出氣,這與前文的論述完全一致。「惡」讀作「勿」。)
2. 二十一、諸脈髓筋血氣溪谷所屬
(素問五臟生成篇)
諸脈者皆屬於目,(大惑論曰:五臟六腑之精氣,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。口問篇曰:目者,宗脈之所聚也。故諸脈者皆屬於目。)諸髓者皆屬於腦,(腦為髓海,故諸髓皆屬之。)諸筋者皆屬於節,(筋力堅強,所以連屬骨節。如宣明五氣篇曰:久行傷筋。以諸筋皆屬於節故也。
)諸血者皆屬於心,(陰陽應象大論曰:心生血。痿論曰:心主身之血脈。故諸血皆屬於心。)諸氣者皆屬於肺,(調經論、本神篇皆曰:肺藏氣。五味篇曰:其大氣之搏而不行者,積於胸中,命曰氣海,出於肺,循喉咽,故呼則出,吸則入。此諸氣之皆屬於肺也。)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(四肢者,兩手兩足也。八溪者,手有肘與腋,足有骻與膕也,此四肢之關節,故稱為溪。朝夕者,言人之諸脈髓筋血氣。無不由此出入,而朝夕運行不離也。邪客篇曰:人有八虛,皆機關之室,真氣之所過,血絡之所遊。即此之謂。一曰:朝夕即潮汐之義,言人身氣血往來,如海潮之消長,早曰潮,晚曰汐者,亦通。
)故人臥血歸於肝,(人寤則動,動則血隨氣行陽分而運於諸經,人臥則靜,靜則血隨氣行陰分而歸於肝,以肝為藏血之臟也。故人凡寐者,其面色多白,以血藏故耳。)肝受血而能視,(肝開竅於目,肝得血則神聚於目,故能視。)足受血而能步,(足得之則神在足,故步履健矣。
)掌受血而能握,(掌得之則神在手,故把握固矣。)指受血而能攝。(指得之則神在指,故攝持強矣。愚按:血氣者,人之神也,而此數節皆但言血而不言氣何也?蓋氣屬陽而無形,血屬陰而有形,而人之形體,以陰而成。如九針篇曰:人之所以生成者,血脈也。營衛生會篇曰:血者神氣也。
平人絕谷篇曰:血脈和則精神乃居。故此皆言血者,謂神依形生,用自體出也。)臥出而風吹之,血凝於膚者為痹,(臥出之際,若玄府未閉、魄汗未藏者,為風所吹,則血凝於膚,或致麻木,或生疼痛而病為痹。)凝於脈者為泣,(風寒外襲,血凝於脈,則脈道泣滯而為病矣。
泣,澀同。)凝於足者為厥,(四肢為諸陽之本,風寒客之而血凝於足,則陽衰陰勝而氣逆為厥也。)此三者,血行而不得反其空,故為痹厥也。(血得熱則行,得寒則凝。凡此上文三節者,以風寒所客,則血脈凝澀,不能運行而反其空,故為痹厥之病也。空,孔同,謂血行之道。
)人有大谷十二分,(大谷者,言關節之最大者也。節之大者無如四肢,在手者肩肘腕,在足者髁膝腕,四肢各有三節,是為十二分。分,處也。按:此即上文八溪之義,夫既曰溪,何又曰谷?如氣穴論曰:肉之大會為谷,小會為溪,肉分之間,溪谷之會,以行榮衛,以會大氣。是溪谷雖以小大言,而為氣血之會則一,故可以互言也。
白話文:
二十一、諸脈髓筋血氣溪谷所屬
所有脈絡都與眼睛相連(《大惑論》說:五臟六腑的精氣都向上匯聚於眼睛,形成視覺功能。《口問篇》說:眼睛是眾多脈絡匯聚之處,因此所有脈絡都屬於眼睛)。
所有髓都歸屬於腦(腦是髓的海洋,因此所有髓都屬於腦)。
所有筋都連接於關節(筋力強健,用以連結骨骼關節。如《宣明五氣篇》說:長時間行走會損傷筋,因為所有筋都附著於關節)。
所有血液都歸屬於心(《陰陽應象大論》說:心主生血。《痿論》說:心主導全身的血脈,因此所有血液都屬於心)。
所有氣都歸屬於肺(《調經論》、《本神篇》都說:肺儲藏氣。《五味篇》說:大氣聚集而不散的部分,積聚在胸中,稱為氣海,源於肺,循行於咽喉,呼氣時排出,吸氣時進入。這說明所有氣都屬於肺)。
這些(脈、髓、筋、血、氣)是四肢八溪日夜運行的基礎(四肢指雙手雙腳,八溪指手肘、腋窩、膝蓋、膕窩,是四肢的關節,因此稱為「溪」。「朝夕」指人體的脈、髓、筋、血、氣都由此出入,日夜運行不息。《邪客篇》說:人體有八處虛位,是氣血運行的關鍵,真氣經過、血絡流動之處。也有人認為「朝夕」即「潮汐」,比喻人體氣血往來如潮水漲落,早晨為潮,晚上為汐,也說得通)。
因此,人躺臥時血液回歸肝臟(清醒時活動,血液隨氣運行於陽分而流布全身;躺臥時靜止,血液隨氣運行於陰分而歸於肝,因為肝是儲藏血液的臟器。所以睡覺時面色較白,因血液藏於肝)。
肝得到血液滋養則能視物(肝開竅於目,肝血充足則精神匯聚於目,因此能看見)。
腳得到血液滋養則能行走(血液充足則腳部有力,步履穩健)。
手掌得到血液滋養則能握持(血液充足則手部有力,握力堅固)。
手指得到血液滋養則能抓取(血液充足則手指靈活,抓握有力)。
(按:血氣是人的精神所在,但這幾節只談血而不談氣,為什麼?因為氣屬陽而無形,血屬陰而有形,人的形體由陰構成。如《九針篇》說:人之所以能生存,靠的是血脈。《營衛生會篇》說:血是神氣的載體。《平人絕谷篇》說:血脈調和則精神安定。因此這裡只談血,表示精神依附於形體,功能由身體產生。)
躺臥時受風吹襲,血液凝滯於皮膚會形成痹症(躺臥時若毛孔未閉、汗液未收,被風吹襲,血液凝滯於皮膚,可能導致麻木或疼痛,形成痹症)。
凝滯於脈絡則導致血行不暢(風寒侵襲,血液凝滯於脈絡,脈道阻塞而致病。「泣」同「澀」)。
凝滯於腳部則導致厥冷(四肢是陽氣的根本,風寒侵襲而血液凝滯於腳,陽氣衰弱、陰氣過盛,氣機逆亂而形成厥症)。
這三種情況,都是血液運行不暢,無法返回其通道,因此形成痹症和厥症(血遇熱則流動,遇寒則凝滯。上述三種情況因風寒侵襲,血脈凝滯,無法正常運行而返回通道,因此致病。「空」同「孔」,指血行的通路)。
人體有十二處大谷(「大谷」指最大的關節。最大的關節在四肢,手部有肩、肘、腕,足部有踝、膝、腕,四肢各有三處,共十二處。「分」指部位。這與前文的「八溪」意義相近,既然稱「溪」,為何又稱「谷」?《氣穴論》說:肌肉的大匯合處為谷,小匯合處為溪,肌肉間的溪谷是氣血運行交會之處。因此溪谷雖有大小之分,但都是氣血匯聚之地,可以互換使用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