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三卷 (27)
十三卷 (27)
1. 七、陰陽貴賤合病
一陽,足少陽膽也。代絕者,二臟氣傷,脈來變亂也。肝膽皆木,本生心火,病以陽衰,則陰氣至心矣。然木病從風,善行數變,故或上或下,無有常處,或出或入,不知由然。其為喉咽乾燥者,蓋咽為肝膽之使,又脾脈結於咽也,故病在土脾。正以風木之邪,必剋土耳。
)二陽三陰至陰皆在,陰不過陽,陽氣不能止陰,陰陽並絕,浮為血瘕,沉為膿胕,陰陽皆壯,下至陰陽。(二陽,胃也。三陰,肺也。至陰,脾也。皆在,皆病也。脾胃相為表裡,病則倉廩不化;肺布氣於臟腑,病則治節不行。故致陰不過陽,則陰自為陰,不過入於陽分也。
陽氣不能止陰,則陽自為陽,不留止於陰分也。若是者,無復交通,陰陽並絕矣。故脈浮者病當在外而為血瘕,脈沉者病當在內而為膿胕,正以陰陽表裡不相交通,故脈證之反若此。至若陰陽皆壯,則亢而為害,或以孤陰,或以孤陽,病之所及,下至陰陽。蓋男為陽道,女為陰器,隱曲不調,俱成大病也。
)上合昭昭,下合冥冥,診決死生之期,遂至歲首。(昭昭可見,冥冥可測,有陰陽之道在也。故欲決死生之期者,必當求至歲首。如甲巳之年,丙寅作首,則二月丁卯,三月戊辰;子午之年,君火司天,則初氣太陽,二氣厥陰之類。以次求之,則五行衰王,可得其逆順之期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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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話文:
七、陰陽貴賤合病
一陽指的是足少陽膽經。所謂「代絕」,是指兩臟的氣受傷,脈象出現混亂。肝膽同屬木,原本能滋養心火,若陽氣衰弱,陰氣便會影響到心。然而,木病容易受風影響,變化多端,症狀可能上下不定、來去無常,令人難以捉摸。若出現咽喉乾燥,是因為咽喉是肝膽的通道,同時脾的經脈也結於咽喉,所以病根在脾土,這是由於風木之邪必然會克制脾土的緣故。
二陽(胃)、三陰(肺)、至陰(脾)同時受病時,陰氣無法轉化為陽,陽氣也無法調和陰氣,陰陽彼此隔絕。脈象浮起表示外在的氣血瘀滯成塊(血瘕),脈象沈伏則代表內在的膿瘍(膿胕)。若陰陽之氣過盛,則會過度亢進而致病,影響到下焦的陰陽功能(男性陽道或女性陰器失調),導致嚴重疾病。
診斷時需結合可見的徵象(昭昭)與隱微的變化(冥冥),並依據陰陽運行的規律,推斷生死的關鍵時期。例如,甲巳之年以丙寅月為歲首,其後依次推算各月的五行盛衰;子午之年則由君火司天,初氣為太陽寒水,二氣為厥陰風木等。這樣便能掌握五行的消長,判斷病情的順逆趨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