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三卷 (28)
十三卷 (28)
1. 八、三陽並至其絕在腎
(《素問·著至教論》全)
黃帝坐明堂,召雷公而問之曰:子知醫之道乎?(明堂,天子布政之所,聖人嚮明而治,故曰明堂。)雷公對曰:誦而頗能解,解而未能別,別而未能明,明而未能彰,(頗能解,粗解其義耳。別者別其條理,明者明其精微,彰則利於用矣。楊上善曰:習道有五:一誦,二解,三別,四明,五彰。
)足以治群僚,不足至侯王。(群僚之情易通,侯王之意難測,所以有不同也。然則膏粱藜藿,其為難易亦然。)願得受樹天之度,四時陰陽合之,別星辰與日月光,以彰經術,後世益明,上通神農,著至教擬於二皇。(樹,立也。天度立則四時陰陽之序可以合,星辰日月之光可以別,用以彰經術,令後世益明,是上通神農之道,著為至教,則擬德於二皇矣。二皇,伏羲、神農也。
)帝曰:善。無失之,此皆陰陽表裡、上下雌雄相輸應也,而道上知天文,下知地理,中知人事,可以長久,以教眾庶,亦不疑殆,醫道論篇,可傳後世,可以為寶。(陰陽表裡上下雌雄相輸應者,即指上文天度四時陰陽星辰日月光言,所以醫道合於三才,必盡知之,斯可以垂教後世,不致疑殆,永傳為寶矣。而道上知天文等四句,與《氣交變大論》同,詳運氣類十。
)雷公曰:請受道,諷誦用解。帝曰:子不聞陰陽傳乎?曰:不知。曰:夫三陽天為業,(陰陽傳,古經也。此三陽者,統手足六陽為言。三陽在上,應天之氣而衛乎周身,故曰天為業者,謂業同乎天也。)上下無帝,合而病至,偏害陰陽。(三陽主表,而虛邪中之,則應變不定,故其氣上下無常。
若三陽相合而病至,陽勝傷陰,則自外而內,偏害陰陽矣。《禁服篇》曰:審察衛氣,為百病母。蓋亦此義。)雷公曰:三陽莫當,請聞其解。(此必古經語也。言三陽並至,則邪變之多,氣有莫可當者。)帝曰:三陽獨至者,是三陽並至,並至如風雨,上為巔疾,下為漏病。
(此三陽獨至者,雖兼手足太陽為言,而尤以足太陽為之主,故曰獨至。蓋足太陽為三陽之綱領,故凡太陽之邪獨至者,則三陽氣會,皆得隨而並至也。陽邪之至,疾速無期,故如風雨。且足太陽之脈,上從巔入絡腦,下絡腎屬膀胱;手太陽之脈,上循頸頰,下抵胃屬小腸。
故上為頂巔之疾,下為漏病。漏病者,二陰不禁,凡水穀精血之類皆是也。)外無期,內無正,不中經紀,診無上下以書別。(三陽並至,倏如風雨,故外無證據可期,內無名目可正,病變之至,不中於經常綱紀。故其診也,亦無上下一定之法及可以書記先別之者。)雷公曰:臣治疏愈,說意而已。
(言臣之治病鮮愈者,正如帝之所教,然願言其意而已。)帝曰:三陽者,至陽也,積並則為驚,病起疾風,至如礔礪,九竅皆塞,陽氣滂溢,干嗌喉塞。(太陽為至盛之陽,故曰至陽。若諸陽更為積並,則陽盛之極,必傷陰氣。手太陽之陰心也,足太陽之陰腎也,心傷其神,腎傷其志,則為驚駭。
白話文:
黃帝在明堂召見雷公,詢問他是否懂得醫道。雷公回答說,自己只是略懂皮毛,還未能真正透徹理解醫理,更談不上能將其運用自如,只能治些普通的疾病,治癒帝王級別的病症則力有不逮。他希望學習上承神農,下擬二皇的醫學精髓,並將其發揚光大。黃帝贊同,並指出醫道需融會天文地理和人事,才能長久流傳。
雷公表示願意學習,黃帝接著講述陰陽的傳變。他指出,三陽之氣(指手足三陽經)若合而為病,則會損傷陰陽,導致病情變化莫測。雷公詢問三陽並至的情況,黃帝解釋說,三陽並至如同風雨般迅猛,上可導致頭部疾病,下可導致下焦漏泄(如尿失禁、便失禁等)。此病症變化迅速,難以預測,難以從經脈循行規律來判斷病情。
雷公坦言自己治癒此類疾病的成功率很低,只能闡述自己的理解。黃帝進一步說明,三陽之氣過盛,積聚在一起會導致驚恐,病情發展迅速,如同刀石般銳利,九竅阻塞,陽氣外溢,甚至阻塞咽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