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三卷 (22)
十三卷 (22)
1. 六、陰陽發病
欠,呵欠也,欠雖主於腎,而經脈篇曰足陽明病為數欠,此又噫欠之在心包胃經也。肝主風,心包主火,風熱為邪而陽明受之,故病名風厥。又風厥義,詳評熱病論,見後三十。)二陰一陽發病,善脹心滿善氣。(二陰,心與腎也。一陽,膽與三焦也。膽經邪勝則侮脾,故善脹。
腎經邪勝則乘心,故心滿。三焦病則上下不行,故善氣也。)三陽三陰發病,為偏枯痿易,四肢不舉。(三陽,膀胱小腸也。三陰,脾肺也。膀胱之脈,自頭背下行兩足。小腸之脈,自兩手上行肩胛。且脾主四肢,肺主諸氣,四經俱病,故當為偏枯,為痿易,為四肢不舉。痿易者,痿弱不支,左右相掉易也。
)
鼓一陽曰鉤,鼓一陰曰毛,鼓陽勝急曰弦,鼓陽至而絕曰石,陰陽相過曰溜。(此舉五脈之體,以微盛分陰陽,非若上文言經次之陰陽也。鼓,有力也。一陽一陰,言陰陽之微也。脈於微陽而見鼓者為鉤,其氣來盛去衰,應心脈也。脈於微陰而見鼓者曰毛,其氣來輕虛以浮,應肺脈也。
鼓動陽脈勝而急者曰弦,其氣來端直以長而不至甚急,應肝脈也。鼓陽至而絕者,陽之伏也,脈名曰石,其氣來沉以搏,應腎脈也。陰陽相過,謂流通平順也,脈名曰溜,其氣來柔緩而和,應脾脈也。)
陰爭於內,陽擾於外,魄汗未藏,四逆而起,起則熏肺,使人喘鳴。(此兼表裡以言陰陽之害也。表裡不和,則或為藏病,陰爭於內也。或為經病,陽擾於外也。然或表或里,皆干於肺。蓋肺主氣,外合於皮毛,內為五臟六腑之長。魄汗未藏者,表不固也。四逆而起者,陽內竭也。
甚至正不勝邪,則上熏及肺,令人氣喘聲鳴。此以營衛下竭,孤陽獨浮,其不能免矣。)陰之所生,和本曰和。(陰者,五臟之真陰也。陰之所以生者,以藏氣和;藏氣之和,以陰陽之和也。不和則為爭為擾,為剛為淖,而病由興矣。)是故剛與剛,陽氣破散,陰氣乃消亡。
(此言偏陽之為害也。剛與剛,陽之極也。以火濟火,盛極必衰,故陽氣反為之破散。陽氣散則陰氣不能獨存,亦必從而消亡,而陰陽俱絕矣。)淖則剛柔不和,經氣乃絕。(此言偏陰之害也。淖謂寒濕妄行,陰氣勝也。若陽剛陰柔,皆失其和,經氣從而敗絕矣。)
死陰之屬,不過三日而死;生陽之屬,不過四日而死。(此言藏氣相傳,死生有異也。死陰生陽,義如下文。四日而死,按全元起作四日而已者是,蓋既屬生陽,不當死矣,死字疑誤。)所謂生陽死陰者,肝之心謂之生陽,(肝之心,自肝傳心也。以木生火,得其生氣,是謂生陽,不過四日而愈已。
)心之肺謂之死陰,(心之肺,自心傳肺也。以火剋金,陰氣散亡,故曰死陰,不過三日而死。)肺之腎謂之重陰,(肺,金也。腎,水也。雖曰母子,而金水俱病,故曰重陰,無陽之候也。)腎之脾謂之闢陰,死不治。(闢,放闢也。土本制水,而水反侮脾,水無所畏,是謂闢陰,故死不治。
白話文:
六、陰陽發病
打呵欠雖然是腎的問題,但《經脈篇》說足陽明經的病會有頻繁打呵欠的症狀,這說明呵欠也與心包和胃經有關。肝主風,心包主火,風熱之邪侵犯陽明經,因此這種病稱為“風厥”。關於風厥的詳細解釋,可參考《評熱病論》,見後文第三十條。
二陰(心、腎)與一陽(膽、三焦)發病,容易出現脹氣、心胸悶滿及氣逆。膽經受邪過盛會影響脾,導致脹氣;腎經受邪過盛會波及心,導致心悶;三焦功能失調,上下氣機不暢,因而氣逆。
三陽(膀胱、小腸)與三陰(脾、肺)發病,易導致半身不遂、肌肉萎縮無力、四肢不能活動。膀胱經從頭背下行至足,小腸經從雙手上行至肩胛,脾主四肢,肺主氣機。這四條經脈同時出問題,就會出現偏癱、肌肉痿弱無力、四肢不能運動的情況。“痿易”是指肢體無力,左右不協調。
脈搏的表現:
- 輕微陽脈稱為“鈎”,脈象來盛去衰,對應心脈;
- 輕微陰脈稱為“毛”,脈象輕浮,對應肺脈;
- 陽脈強而急稱為“弦”,脈象端直而長,對應肝脈;
- 陽脈深伏稱為“石”,脈象沈而有力,對應腎脈;
- 陰陽平和流暢的脈象稱為“溜”,脈象柔和,對應脾脈。
如果陰氣在內爭鬥,陽氣在外擾亂,汗液不受控制,四肢逆冷,進而影響肺部,會導致氣喘有聲。這是表裡不和,陰氣內爭,陽氣外擾的後果,尤其會傷及肺,因為肺主氣,外合皮毛,內主五臟六腑。汗出不止是表氣不固的表現,四肢逆冷是陽氣內竭的徵兆。嚴重時,邪氣上擾肺部,導致氣喘,此時營衛之氣衰竭,陽氣孤立,情況危急。
陰氣的生成需要平和調和。若陰陽失衡,就會引起爭鬥、擾亂、亢盛或虛衰,從而產生疾病。陽氣過盛會導致陽氣破散,陰氣隨之消亡;陰氣過盛則使剛柔失和,經脈之氣斷絕。
關於“死陰”與“生陽”:
- 屬於“死陰”的病,不超過三天就會死亡;
- 屬於“生陽”的病,不超過四天就能痊癒(原文“死”可能是“愈”之誤)。
具體來說: - 肝病傳心,稱為“生陽”(肝木生心火),預後較好;
- 心病傳肺,稱為“死陰”(心火克肺金),預後凶險;
- 肺病傳腎,稱為“重陰”(金水俱病),缺乏陽氣;
- 腎病傳脾,稱為“辟陰”(水反侮土,脾不受制),病情危重,難以治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