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六卷 (25)
二十六卷 (25)
1. 二十、用寒遠寒用熱遠熱
又有用理中、四逆、回陽之類而除痛去積者何也?此因陰寒留滯,故當溫中,非攻之之謂也。所謂發者,開其外之固也。攻者,伐其內之實也。今之昧者,但見外感發熱等病,不能察人傷於寒而傳為熱者有本寒標熱之義,輒用芩連等藥以清其標;亦焉知邪寒在表,藥寒在裡,以寒得寒,氣求聲應,致使內外合邪,遂不可解,此發表用寒之害也。其於春秋冬三季,及土金水三氣治令,陰勝陽微之時為尤甚。
故凡寒邪在表未散,外雖熾熱而內無熱證者,正以火不在裡,最忌寒涼,此而誤人,是不知當發者不可遠熱也。又如內傷喘痛脹滿等證,多有三陰虧損者,今人但見此類,不辨虛寒,便用硝黃之屬,且云先去其邪,然後固本,若近乎理;亦焉知有假實真虛之病而復伐之,則病未去而元氣不能支矣,此而誤人,是不知當攻者方不遠寒也。二者之害,余見之多矣,不得不特表出之,以為當事者之戒。
)帝曰: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?(言不因發表而犯熱,不因攻裡而犯寒,則其病當何如?犯,謂不當用而誤用也。)岐伯曰:寒熱內賊,其病益甚。(以水濟水,以火濟火,則寒熱內賊而病益甚矣。)帝曰:願聞無病者何如?岐伯曰:無者生之,有者甚之。(無病而犯寒熱者,則生寒生熱。
有病而犯寒熱者,則寒熱反甚。)帝曰:生者何如?岐伯曰:不遠熱則熱至,不遠寒則寒至。寒至則堅否腹滿、痛急下利之病生矣。(寒至則陽衰不能運化,故為是病。)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、癰疽瘡瘍、瞀郁注下、瞤瘛腫脹、嘔鼽衄頭痛、骨節變肉痛、血溢血泄、淋閟之病生矣。(熱至則火灼諸經,故為是病。
瞀,茂、務二音。瞤,如雲切。瘛音翅。)帝曰:治之奈何?,岐伯曰:時必順之,犯者治以勝也。(時必順之,治當順時也。若有所誤犯,則當治之以勝,如犯熱者勝以鹹寒,犯寒者勝以甘熱,犯涼者勝以苦溫,犯溫者勝以辛涼,治以所勝則可解也。)
白話文:
二十、用寒遠寒 用熱遠熱
有人問:為什麼有時使用理中湯、四逆湯等溫熱藥物,反而能消除疼痛和積滯?這是因為陰寒之氣停滯體內,所以應當溫暖中焦,而不是用攻下的方法。所謂「發」是指解除外邪的束縛,「攻」是指清除內在的實邪。現今有些醫者見外感發熱等病,卻不明白患者可能是受寒邪後轉化為熱證(即「本寒標熱」),只以為是單純熱證,隨便使用黃芩、黃連等寒涼藥清熱;殊不知寒邪仍在表,藥物之寒卻入裡,導致內外寒邪相合,病情更難解除,這就是「發表用寒」的害處。這種情況在春秋冬三季,以及土、金、水三氣當令、陰盛陽衰之時尤其嚴重。
若寒邪仍在體表未散,即便外表發熱而內無熱證,表明熱不在裡,最忌寒涼藥物。此時誤用寒藥,就是不知「當發者不可遠熱」的道理。另外,如內傷喘痛、脹滿等症,常有因三陰虧損所致,但現今醫者一見此類症狀,不辨虛寒,便用芒硝、大黃等攻下藥,還聲稱「先祛邪,後固本」,看似合理;卻不知「假實真虛」之病若再用攻伐,會使元氣耗損而病情惡化,這就是「當攻者不遠寒」的錯誤。這兩種誤治,我見得多了,必須特別指出,作為醫者的戒鑑。
黃帝問:若不該發散或攻下卻誤用寒熱藥物,會如何?(意指不當發汗卻用熱藥,不當攻裡卻用寒藥。)
岐伯答:寒熱內攻,病情會加重。(如以寒助寒、以熱助熱,反使病勢更劇。)
黃帝問:無病之人誤用寒熱會如何?
岐伯答:無病者誤用會生出寒熱,有病者誤用則寒熱更甚。
黃帝問:會生出哪些病症?
岐伯答:不避熱則熱證生——如身熱吐瀉、霍亂、瘡瘍、煩悶洩瀉、抽搐腫脹、嘔吐鼻血頭痛、骨節疼痛、出血、小便不通等(熱邪灼傷經絡所致)。不避寒則寒證生——如腹脹硬滿、急痛腹瀉等(陽虛不運所致)。
黃帝問:如何治療?
岐伯答:必須順應時令,誤犯則用相剋之法(如誤熱用鹹寒,誤寒用甘熱,誤涼用苦溫,誤溫用辛涼)。
2. 二十一、六氣正紀十二變
(《素問·六元正紀大論》)
黃帝問曰:五運六氣之應見,六化之正,六變之紀何如?岐伯對曰:夫六氣正紀,有化有變,有勝有復,有用有病,不同其候,帝欲何乎?帝曰:願盡聞之。岐伯曰:請遂言之。(正紀者,凡六氣應化之紀,皆曰正紀,與本篇前文邪化正化之正不同。)
夫氣之所至也,厥陰所至為和平,(初之主氣,木化也。)少陰所至為暄,(二之主氣,君火也。)太陰所至為埃溽,(四之主氣,土化也。)少陽所至為炎暑,(三之主氣,相火也。)陽明所至為清勁,(五之主氣,金化也。)太陽所至為寒氛,(終之主氣,水化也。)時化之常也。
(此四時正化,主氣之常也。按:三陰三陽之次:厥陰,一陰也;少陰,二陰也;太陰,三陰也;少陽,一陽也;陽明,二陽也;太陽,三陽也。皆因次為序,下文十二化皆然,此客氣之常也。)
厥陰所至為風府、為璺啟,(府者,言氣化之所司也。微裂未破曰璺,開拆曰啟,皆風化所致。璺音問。)少陰所至為大火府、為舒榮,(少陰為君,故曰大火府。物得陽氣,故舒展榮美。)太陰所至為雨府、為圓盈,(太陰化濕,故為雨府。物得土氣而後充實,故為圓盈。
圓,周也。)少陽所至為熱府、為行出,(少陽為相,故曰熱府,相火用事,其熱尤甚。陽氣盛極,盡達於外,物得之而形全,故曰行出。)陽明所至為司殺府、為庚蒼,(金氣用事,故為司殺府。庚,更也。蒼,木化也。物得發生之化者,遇金氣而更易也。)太陽所至為寒府、為歸藏,(寒水用事,物得其氣而歸藏也。
)司化之常也。(司,主也。六氣各有所主,乃正化之常也。)
厥陰所至為生、為風搖,(木氣升,故主升。風性動,故為搖。)少陰所至為榮、為形見,(陽氣方盛,故物榮而形顯。)太陰所至為化、為雲雨,(土能化生萬物,雲雨其氣也。)少陽所至為長、為蕃鮮,陽氣大盛,故物長而蕃鮮。)陽明所至為收、為霧露,(金之化也。
)太陽所至為藏、為周密,(水之化也。)氣化之常也。(六氣各有所化,亦正化之常也。以上二化,皆兼植物為言。)
厥陰所至為風生,終為肅;(《六微旨大論》曰:風位之下,金氣承之。故厥陰風生而終為肅清也。)少陰所至為熱生,中為寒;(《六微旨大論》曰:少陰之上,熱氣治之,中見太陽。故少陰熱生而中為寒也。又云:君火之下,陰精承之。亦為寒之義。)太陰所至為濕生,終為注雨;(土位之下,風氣承之,故太陰濕生而終為注雨,即飄驟之謂。)少陽所至為火生,終為蒸溽;(相火之下,水氣承之,故少陽火生而終為蒸溽也。
溽音辱。)陽明所至為燥生,終為涼;(此燥涼二字,當互更用之為是。蓋金位之下,火氣承之,故陽明涼生而終為燥也。)太陽所至為寒生,中為溫,(《六微旨大論》曰:太陽之上,寒氣治之,中見少陰。故太陽寒生而中為溫也。愚按:上文六化,厥陰太陰少陽陽明俱言終,而惟少陰太陽言中者何也?蓋六氣之道,陰陽而已;陰陽徵兆,水火而已。少陰者,君火也;太陽者,寒水也。
白話文:
二十一、六氣正紀十二變
黃帝問道:「五運六氣對應的現象,六種氣化的正常表現,以及六種變化的規律是怎樣的?」岐伯回答:「六氣的正紀,有正常的氣化,也有異常的變化,有勝氣也有復氣,有作用也有病變,表現各不相同,您想瞭解哪方面?」黃帝說:「我想全部聽聽。」岐伯說:「請讓我詳細說明。」(所謂「正紀」,是指六氣正常對應的規律,與前文提到的邪化、正化不同。)
氣的表現如下:
- 厥陰之氣到來時,表現為平和(初之氣,屬木化)。
- 少陰之氣到來時,表現為溫暖(二之氣,屬君火)。
- 太陰之氣到來時,表現為濕潤(四之氣,屬土化)。
- 少陽之氣到來時,表現為炎熱(三之氣,屬相火)。
- 陽明之氣到來時,表現為清涼強勁(五之氣,屬金化)。
- 太陽之氣到來時,表現為寒冷(終之氣,屬水化)。
這是四時正常的氣化規律(主氣的常態)。
六氣的主導作用如下:
- 厥陰主導風氣,表現為微裂或開啟(風化所致)。
- 少陰主導火氣,表現為萬物舒展繁榮(君火的作用)。
- 太陰主導雨氣,表現為萬物圓滿充實(土化的結果)。
- 少陽主導熱氣,表現為陽氣外達、萬物成形(相火的作用)。
- 陽明主導肅殺之氣,表現為萬物更替(金化的結果)。
- 太陽主導寒氣,表現為萬物歸藏(水化的作用)。
這是六氣主導的正常規律(六氣各有所司,是正化的常態)。
六氣的具體氣化表現如下:
- 厥陰之氣促進生長,表現為風動搖曳(木氣上升,風性動搖)。
- 少陰之氣促進繁榮,表現為萬物形態顯現(陽氣旺盛)。
- 太陰之氣促進化育,表現為雲雨滋潤(土能化生萬物)。
- 少陽之氣促進成長,表現為萬物茂盛鮮明(陽氣極盛)。
- 陽明之氣促進收斂,表現為霧露凝結(金化的作用)。
- 太陽之氣促進藏伏,表現為萬物閉藏(水化的作用)。
這是六氣氣化的正常規律(以上兩種氣化均涉及植物的生長變化)。
六氣的終極表現如下:
- 厥陰之氣始於風生,終歸於肅清(風位之下有金氣承接)。
- 少陰之氣始於熱生,中期轉為寒(君火之下有陰精承接)。
- 太陰之氣始於濕生,終歸於暴雨(土位之下有風氣承接)。
- 少陽之氣始於火生,終歸於濕熱(相火之下有水氣承接)。
- 陽明之氣始於涼生,終歸於乾燥(金位之下有火氣承接)。
- 太陽之氣始於寒生,中期轉為溫(寒水之中見少陰之氣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