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六卷 (24)
二十六卷 (24)
1. 二十、用寒遠寒用熱遠熱
(《素問·六元正紀大論》)
帝曰:夫子言用寒遠寒,用熱遠熱,未知其然也,願聞何謂遠?岐伯曰:熱無犯熱,寒無犯寒,(遠,避忌之謂,即無犯也。凡用熱者,無犯司氣之熱,用寒者,無犯司氣之寒,是謂熱無犯熱,寒無犯寒。)從者和,逆者病,不可不敬畏而遠之,所謂時與六位也。(時,謂四時,即主氣也。
位謂六步,即客氣也。主客之氣,皆當敬畏,不犯為從,犯則為逆矣。)帝曰:溫涼何如?(謂溫涼稍次於寒熱,亦可犯否?)岐伯曰:司氣以熱,用熱無犯,司氣以寒,用寒無犯,司氣以涼,用涼無犯,司氣以溫,用溫無犯,(司氣者,司天司地之氣也。用熱無犯等四句,謂寒熱溫涼俱當避,即有應用者,亦無過用,恐犯歲氣也。
)間氣同其主無犯,異其主則小犯之,(間氣,左右四間之客氣也。主,主氣也。同者,同熱同寒,其氣甚,故不可犯。異者主寒客熱,主熱客寒,其氣分,其邪不一,故可因其勢而小犯之。上節言司氣,此節言間氣,如《至真要大論》曰:主歲者紀歲,間氣者紀步也。)是謂四畏,必謹察之。
(四畏,寒熱溫涼也。)帝曰:善。其犯者何如?(言有必不得已而犯之者,將何如也。)岐伯曰:天氣反時,則可依時,(天氣即客氣,時即主氣,客不合主,是謂反時,反時者則可依時,以主氣之循環有常,客氣之顯微無定,故姑從乎主也。)及勝其主則可犯,(勝其主者,客氣太過也。
如夏而寒甚,客水勝也。冬而熱甚,客火勝也。春涼秋溫,其氣皆然。故可以熱犯熱,以寒犯寒,以溫犯溫、以涼犯涼而從其變,乃所謂從治也。)以平為期而不可過,(過則傷正氣而增病矣。)是謂邪氣反勝者。(邪氣反勝則非時而至,如應熱反寒,應寒反熱,應溫反涼,應涼反溫,皆邪氣反勝也。
反勝者,故當反其氣以平之。)故曰無失天信,無逆氣宜,(客主氣運,至必應時,天之信也;不知時氣,失天信,矣。寒熱溫涼,用之必當,氣之宜也;不知逆從,逆氣宜矣。)無翼其勝,無贊其復,是謂至治。(翼其勝,贊其復,皆助邪也。知而弗犯,是謂至妙之治。)
帝曰:善。論言熱無犯熱,寒無犯寒,余欲不遠寒,不遠熱奈何?(同前《六元正紀大論》。不遠寒、不遠熱,謂有不可遠寒、不可遠熱者,其治當何如也。)岐伯曰:悉乎哉問也!發表不遠熱,攻裡不遠寒。(中於表者多寒邪,故發表之治不能遠熱,夏月亦然。鬱於里者多熱邪,故攻裡之治,不能遠寒,冬月亦然。
愚按:此二句大意,全在發攻二字。發者,逐之於外也。攻者,逐之於內也。寒邪在表,非溫熱之氣不能散,故發表者不遠熱;熱鬱在內,非沉寒之物不能除,故攻裡者不遠寒,此必然之理也。然亦有用小柴、白虎、益元、冷水之類而取汗愈病者何也?此因表裡俱熱,故當涼解,非發之之謂也。
白話文:
二十、用寒遠寒用熱遠熱
黃帝問:「先生提到『用寒遠寒,用熱遠熱』,我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,想請教什麼是『遠』?」岐伯回答:「『遠』是指避忌,也就是不觸犯的意思。使用熱性藥物時,要避免與當令的熱氣相衝突;使用寒性藥物時,要避免與當令的寒氣相衝突。這就是『熱無犯熱,寒無犯寒』的道理。順應氣候則身體調和,違逆則會生病,必須謹慎避忌,這涉及四時與六氣的變化。」
黃帝又問:「溫涼之性又如何?」岐伯說:「當令之氣為熱時,用熱性藥物不可觸犯;當令為寒時,用寒性藥物不可觸犯;涼、溫之氣同理。這些寒熱溫涼的氣候都需避忌,即使必須使用,也不可過量,以免違逆歲氣。若間氣與主氣相同,則不可觸犯;若不同,則可稍加調節。這稱為『四畏』,必須仔細觀察。」
黃帝問:「若不得已必須觸犯,該怎麼辦?」岐伯回答:「若客氣與主氣相反,則可依主氣調理;若客氣過盛壓制主氣,則可適度觸犯,但以平衡為準,不可過度,否則會損傷正氣。這種情況稱為『邪氣反勝』,需反向調治以平復。總之,不可違背天時氣候,不可助長邪氣,這才是最高明的治法。」
黃帝再問:「若無法避寒避熱,該如何?」岐伯解釋:「發散表邪時,不必避忌熱藥;攻治內邪時,不必避忌寒藥。表寒需溫熱發散,裡熱需寒涼攻下,這是必然之理。但若表裡俱熱,則需涼解,不在此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