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七卷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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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七卷 (9)

1. 二十五、天地淫勝病治

然以發去火,未免傷氣,故又當以酸復之,而火熱二氣同治也。)燥淫所勝,平以苦濕,佐以酸辛,以苦下之;(此與上文燥淫於內治同,但彼云佐以甘辛,此云酸辛為異,詳註見前燥淫條下,苦濕誤也,當作苦溫。)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,佐以苦甘,以咸瀉之。(辛熱足以散寒,苦甘可以勝水。

以咸瀉之,水之正味,其瀉以咸也。此與在泉治同,而文有顛倒,詳見前寒淫於內條下。)

白話文:

(然而用發散法去除火邪,難免會傷害正氣,所以應當再用酸味藥物來恢復,這樣就能同時治療火熱兩種邪氣。)對於燥邪過盛的情況,用苦溫藥來平和,輔以酸味或辛味藥物,並用苦味藥來洩下;(這與前文「燥邪侵犯體內」的治法相同,只是前面說輔以甘辛味藥物,這裡說酸辛味藥物有所不同,詳細解釋見前面關於燥邪的條文,此處「苦濕」應為「苦溫」之誤。)

對於寒邪過盛的情況,用辛熱藥來平和,輔以苦甘味藥物,並用咸味藥來瀉下。(辛熱藥足以驅散寒氣,苦甘味藥可以克制水邪。用咸味藥來瀉下,是因為咸是水的本來味道,用咸來瀉水。這與治療「在泉之寒」的方法相同,只是文字排列有出入,詳細解釋見前面關於「寒邪侵犯體內」的條文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