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七卷 (10)

回本書目錄

二十七卷 (10)

1. 二十六、邪氣反勝之治

(《素問·至真要大論》)

帝曰:邪氣反勝,治之奈何?(反勝者,以天地氣有不足,則間氣乘虛為邪而反勝之也。)岐伯曰:風司於地,清反勝之,治以酸溫,佐以苦甘,以辛平之。(凡寅申歲厥陰風木在泉而或氣有不及,則金之清氣反勝之,故當治以酸溫,酸求木之同氣,溫以制清也。佐以苦甘,苦以溫金,甘以緩肝之急也。

以辛平之,木之正味,其補以辛;金之正味,其瀉以辛也。)熱司於地,寒反勝之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,以鹹平之。(凡卯酉歲少陰君火在泉而或氣有不及,則水之寒氣反勝之,故當治以甘熱,甘能勝水,熱能制寒也。佐以苦辛,寒得苦而溫,得辛而散也。以鹹平之,火之正味,其補以咸;水之正味,其瀉以咸也,)濕司於地,熱反勝之,治以苦冷,佐以鹹甘,以苦平之。(凡辰戌歲太陰濕土在泉而或氣有不及,則火之熱氣反勝之,故當治以苦冷,抑火邪也。

佐以鹹甘,鹹寒制熱,甘濕補土也。以苦平之,即苦冷之義。)火司於地,寒反勝之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,以鹹平之。(凡巳亥歲少陽相火在泉而氣有不及,與上文熱司於地者同其治。)燥司於地,熱反勝之,治以平寒,佐以苦甘,以酸平之,以和為利。(凡子午歲陽明燥金在泉而氣有不及,則熱反勝之,治以平寒,以金司於地,氣本肅殺,若用大寒,必助其慘,故但宜平寒,抑其熱耳。佐以苦甘,所以瀉火也。

以酸平之,金之正味,其補以酸也。以和為利,戒過用也,即平寒之意。)寒司於地,熱反勝之,治以鹹冷,佐以甘辛,以苦平之。(凡丑未歲太陽寒水在泉而氣有不及,則熱反勝之,故治以鹹冷,抑火邪也。佐以甘辛,甘瀉火而辛能散也。以苦平之,水之正味,其補以苦也。

王氏曰:此六氣方治,與前淫勝法殊貫。其云治者,瀉客邪之勝氣也。云佐者,皆所利所宜也。云平者,補已弱之正氣也。)

帝曰:其司天邪勝何如?(言司天反勝也。)岐伯曰:風化於天,清反勝之,治以酸溫,佐以甘苦。(巳亥歲也。治與上文風同於地大同。)熱化於天,寒反勝之,治以甘溫,佐以苦酸辛。(子午歲也。治與上文熱司於地稍同,但少一鹹味,多一酸味,蓋火為水勝則心苦緩,故宜食酸以收之。

)濕化於天,熱反勝之,治以苦寒,佐以苦酸。(丑未歲也。苦寒所以祛熱,苦酸所以斂熱。按:此與上文濕司於地,皆當言風反勝之,而俱言熱者,蓋風火本屬同氣,均能勝濕故也。然佐以苦酸,則木之正味,其瀉以酸,此雖治熱,而亦兼乎風矣。)火化於天,寒反勝之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。

(寅申歲也。治與上文熱司於地大同。)燥化於天,熱反勝之,治以辛寒,佐以苦甘。(卯酉歲也,辛寒所以散熱,苦甘所以瀉火。)寒化於天,熱反勝之,治以鹹冷,佐以苦辛。(辰戌歲也。治與上文寒司於地大同。)

白話文:

二十六、邪氣反勝之治

黃帝問:「當邪氣反勝時,該如何治療?」岐伯回答:

  1. 風氣主司在泉(地氣)時,若清涼之氣反勝
  • 治法:用酸溫藥物為主,輔以苦甘藥物,並以辛味調和。
  • 原理:酸味助木氣(風),溫性制清涼;苦甘能溫金緩肝;辛味補木瀉金。
  1. 熱氣主司在泉時,若寒氣反勝
  • 治法:用甘熱藥物為主,輔以苦辛藥物,並以鹹味調和。
  • 原理:甘味制水,熱性驅寒;苦辛能溫散寒氣;鹹味補火瀉水。
  1. 濕氣主司在泉時,若熱氣反勝
  • 治法:用苦冷藥物為主,輔以鹹甘藥物,並以苦味調和。
  • 原理:苦冷抑火;鹹寒制熱,甘味補土;苦味平調熱邪。
  1. 火氣主司在泉時,若寒氣反勝
  • 治法:與「熱司於地」相同(甘熱為主,苦辛為輔,鹹味調和)。
  1. 燥氣主司在泉時,若熱氣反勝
  • 治法:用平性寒藥為主,輔以苦甘藥物,並以酸味調和,避免過度。
  • 原理:平寒抑熱而不傷金;苦甘瀉火;酸味補金。
  1. 寒氣主司在泉時,若熱氣反勝
  • 治法:用鹹冷藥物為主,輔以甘辛藥物,並以苦味調和。
  • 原理:鹹冷抑火;甘辛瀉火散熱;苦味補水。

司天之氣反勝的治法

  1. 風化於天,清涼反勝(巳亥年)
  • 治法同「風司於地」。
  1. 熱化於天,寒氣反勝(子午年)
  • 治法:甘溫為主,輔以苦酸辛。
  • 原理:甘溫制寒;酸收緩心,苦辛散寒。
  1. 濕化於天,熱氣反勝(醜未年)
  • 治法:苦寒為主,輔以苦酸。
  • 原理:苦寒清熱,苦酸斂熱(兼治風邪)。
  1. 火化於天,寒氣反勝(寅申年)
  • 治法同「熱司於地」。
  1. 燥化於天,熱氣反勝(卯酉年)
  • 治法:辛寒為主,輔以苦甘。
  • 原理:辛寒散熱,苦甘瀉火。
  1. 寒化於天,熱氣反勝(辰戌年)
  • 治法同「寒司於地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