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九卷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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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卷 (8)

1. 六、三刺淺深五刺五臟

(《靈樞·官針篇》)

脈之所居深不見者,刺之微內針而久留之,以致其空脈氣也。(刺深脈者,亦必微內其針,蓋恐太過,反傷正氣,故但久留而引致之,使其空中之脈氣上行也。)脈淺者勿刺,按絕其脈乃刺之,無令精出,獨出其邪氣耳。(脈淺者最易泄氣,故必先按絕其脈而後入針,則精氣無所傷,獨取其邪矣。

)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,(自此至下文穀氣,皆釋終始篇之義。詳見後十六。)先淺刺絕皮,以出陽邪;(絕,透也。淺刺皮腠,故出陽邪。)再刺則陰邪出者,少益深,絕皮致肌肉,未入分肉間也;(絕皮及肌,邪氣稍深,故曰陰邪。大肉深處,各有分理,是謂分肉間也。

)已入分肉之間,則穀氣出。(穀氣即正氣,亦曰神氣。出,至也。《終始篇》曰:所謂穀氣至者,已補而實,已瀉而虛,故以知穀氣至也。)故刺法曰:始刺淺之,以逐邪氣而來血氣;後刺深之,以致陰氣之邪;最後刺極深之,以下穀氣。此之謂也。(凡刺之淺深,其法有三:先刺絕皮,取衛中之陽邪也;再刺稍深,取營中之陰邪也;三刺最深,及於分肉之間,則穀氣始下。下,言見也。

按終始篇之義,與此互有發明。)故用針者,不知年之所加,氣之盛衰,虛實之所起,不可以為工也。(年之所加,如天元紀、至真要等論是也。氣之盛衰,如八正神明論、陰陽系日月等篇是也。知天地之氣候,則人有五虛五實,皆可因而知矣。此數句又見六節藏象論,詳運氣類第一。

凡刺有五,以應五臟。一曰半刺,半刺者,淺內而疾髮針,無針傷肉,如拔毛狀,以取皮氣,此肺之應也。(此即前章毛刺之義,淺入而疾發,故可取皮分以應肺。)二曰豹文刺,豹文刺者,左右前後針之,中脈為故,以取經絡之血者,此心之應也。(豹文者,言其多也,主取血脈,所以應心。

)三曰關刺,關刺者,直刺左右,盡筋上,以取筋痹,慎無出血,此肝之應也。或曰淵刺,一曰豈刺。(關,關節也。左右,四肢也。盡筋,即關節之處也。慎無出血,血以養筋也。肝主筋,刺筋所以應肝,淵刺、豈刺,皆古名也。)四曰合谷刺,合谷刺者,左右雞足,針於分肉之間,以取肌痹,此脾之應也。

(合谷刺者,言三四攢合,如雞足也。邪在肉間,其氣廣大,非合刺不可。脾主肌肉,故取肌痹者,所以應脾。)五曰輸刺,輸刺者,直入直出,深內之至骨,以取骨痹,此腎之應也。(輸刺義見前章。腎主骨,刺深至骨,所以應腎。)

白話文:

六、三刺淺深五刺五臟

(《靈樞·官針篇》)

脈搏所在位置較深而無法直接觀察時,針刺時應輕微進針並長時間留針,以引導脈氣流通。(刺深脈時,也需輕微進針,避免過度而損傷正氣,因此僅需久留針以引導脈氣上行。)脈搏淺顯的部位不宜直接針刺,需先按壓阻斷脈絡再下針,以免精氣外洩,僅排出邪氣即可。(脈淺處易洩氣,故需先按壓阻斷脈絡再進針,如此不傷精氣,僅祛除邪氣。)

所謂「三刺」使穀氣出現的方法:(此處至下文「穀氣」皆解釋《終始篇》之義,詳見後文第十六節。)首先淺刺穿透皮膚,以排出陽邪;(「絕」意為穿透,淺刺皮膚腠理,故能排出陽邪。)其次稍深刺入,使陰邪排出,穿透皮膚至肌肉層,但未達分肉之間;(穿透皮膚至肌肉層,邪氣較深,故稱陰邪。肌肉深處各有紋理,稱為分肉間。)最後刺入分肉之間,穀氣便會出現。(穀氣即正氣,亦稱神氣。「出」意為到達。《終始篇》說:所謂穀氣至,是指補法後氣實,瀉法後氣虛,因此可知穀氣已至。)故刺法記載:初刺淺層以驅邪氣並引血氣;再刺稍深以引出陰邪;最後刺極深處,使穀氣下行。此即三刺之法。(針刺深淺分三階段:先刺透皮膚,祛除衛分陽邪;次刺稍深,祛除營分陰邪;三刺最深至分肉間,穀氣始現。「下」意為顯現。按《終始篇》之義與此互為補充。)

因此,行針者若不知年運變化、氣血盛衰、虛實成因,便不能成為良醫。(「年之所加」如《天元紀》《至真要》等論所述;「氣之盛衰」如《八正神明論》《陰陽系日月》等篇。知天地氣候變化,則人體五虛五實皆可推知。此句亦見於《六節藏象論》,詳見運氣類第一篇。)

另有五種刺法對應五臟:

  1. 半刺:淺進針並快速出針,不傷肌肉,如拔毛狀,以取皮部之氣,對應肺。(類似前章「毛刺」,淺進快出,取皮氣應肺。)
  2. 豹文刺:多針刺於四周,以刺中脈絡為準,取經絡之血,對應心。(「豹文」喻針刺密集,主取血脈應心。)
  3. 關刺:直刺關節左右筋腱盡端,治筋痹,慎防出血,對應肝。(或稱「淵刺」「豈刺」。關節處筋腱需養血,肝主筋,故應肝。)
  4. 合谷刺:如雞足般多針刺入分肉間,治肌痹,對應脾。(「合谷刺」指多針聚刺,因邪在肌肉範圍廣,需合刺。脾主肌肉,故應脾。)
  5. 輸刺:直進直出,深刺至骨,治骨痹,對應腎。(「輸刺」前章已述,腎主骨,深刺應腎。)

2. 七、用針虛實補瀉

(《靈樞·九針十二原篇》《小針解》《素問·寶命全形論》)

凡用針者,虛則實之,滿則泄之(《靈樞·九針十二原篇》)。此篇言用針之要,全憑虛實以為補瀉,實即補也,泄即瀉也。)宛陳則除之,邪勝則虛之。(宛,郁同。陳,積也。除之去其滯,虛之泄其邪也。)大要曰:徐而疾則實,疾而徐則虛,(徐出針而疾按之為補,故虛者可實。

疾出針而徐按之為瀉,故實者可虛。)言實與虛,若有若無,(實之與虛,在有氣無氣耳。氣本無形,故若有若無。善察之者,神悟於有無之間也。)察後與先,若存若亡,(察後與先,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後也。若存若亡,察氣之行與不行,以為針之去留也。)為虛為實,若得若失,(欲虛而虛,欲實而實,是得法也。

粗工妄為,則失之矣。)虛實之要,九針最妙,(各有所宜之要也。)補瀉之時,以針為之。(當補當瀉,用有其時,在氣會之頃。詳如下文。)瀉曰必持內之,放而出之,排陽得針,邪氣得泄,(凡用瀉者,必持內之,謂持之堅而入之銳也。放而出之,謂因其氣來,出之疾而按之徐也。

故可排開陽道以泄邪氣。)按而引針,是謂內溫,血不得散,氣不得出也。(凡用補者,必按其穴而引退其針,是謂內溫,故血不散、氣不出而虛者實矣。)補曰隨之,隨之意若妄之,若行若按,若蚊虻止,(此下皆言補法也。隨者,因其氣去,追而濟之也。妄,虛妄也。意若妄之,言意會於有無之間也。

若行若按,言行其氣按其處也。若蚊虻止,言當輕巧無跡而用得其精也。)如留如還,去如弦絕,(留,留針也。還,出針也。去如弦絕,輕且捷也,故無損而能補。)令左屬右,其氣故止,外門已閉,中氣乃實,(右手出針,左手隨而按捫之,是令左屬右也。故門戶閉於外,中氣實於內。

)必無留血,急取誅之。(凡取血絡者,不可使有留血,宜急去之也。)持針之道,堅者為寶,正指直刺,無針左右,(堅而有力,則直達病所。正而不斜,則必中氣穴。)神在秋毫,屬意病者,審視血脈者,刺之無殆。(醫之神見,在悉秋毫,必精必確,加意病者,詳審血脈,然後刺之,庶無危殆。

)方刺之時,必在懸陽,及與兩衛,(懸,猶言舉也。陽,神氣也。凡刺之時,必先舉神氣為主,故曰懸陽。兩衛者,衛氣在陽,肌表之衛也;脾氣在陰,臟腑之衛也。二者皆神氣所居,不可傷犯,凡用針者,首宜顧此,故曰兩衛。師傳篇曰:脾者主為衛。詳藏象類二十九。

)神屬勿去,知病存亡。(此即懸陽之義,故存亡系之。)血脈者,在腧橫居,視之獨澄,切之獨堅。(上文言神氣之所居,此言血脈之所在也。視之獨澄者,必欲索其隱。切之獨堅者,必欲拔其本也。)

白話文:

七、用針虛實補瀉

凡是運用針刺治療時,對於虛弱的病症要用補法,對於邪氣盛滿的病症要用瀉法。這篇主要說明針刺的關鍵在於根據虛實來進行補瀉,實證用補法,瀉法即為祛除邪氣。若氣血鬱滯,則需疏通;若邪氣過盛,則需削弱。

要點如下:

  • 緩慢進針、快速出針並按壓針孔為補法,可使虛弱轉為充實。
  • 快速進針、緩慢出針而不按壓為瀉法,可使實證轉為虛弱。

所謂虛實,在於氣的有無。氣本無形,因此似有似無,需細心體察。判斷治療先後時,需根據病情輕重;觀察氣的運行與否,決定是否留針。施行補瀉時,若手法得當則見效,若操作不當則無效。

虛實調理的關鍵在於九針的靈活運用,各有適用時機。補瀉的時機需配合氣的運行,具體如下:

  • 瀉法:持針穩固刺入,迅速出針並緩慢按壓,使陽氣疏通、邪氣外洩。
  • 補法:按壓穴位後緩慢退針,稱為「內溫」,使血氣凝聚而不散失,虛弱得以充實。

補法的操作要領:

  • 順應氣機,意念專注,動作輕柔如蚊蟲停留。
  • 留針與出針需流暢,退針時如弓弦斷裂般迅速,避免損傷。
  • 出針後以左手按壓針孔,使外閉內實,確保氣血固守。

若刺絡放血,須徹底清除瘀血,不可殘留。

持針的要訣:

  • 握針穩固,直刺穴位,避免偏斜。
  • 專注細微變化,觀察患者血脈,謹慎下針以保安全。

下針時需注重「懸陽」與「兩衛」:

  • 懸陽:集中精神,以神氣為主導。
  • 兩衛:保護體表的衛氣與臟腑的脾氣,二者皆為神氣所居,不可損傷。

保持專注,方能判斷病情變化。血脈分佈於腧穴周圍,需仔細觀察其清晰度,按壓時感受其堅實度,以精準施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