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七卷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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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卷 (3)

1. 六十二、胎孕

按《上古天真論》曰:女子二七,男子二八,而後天癸至。夫天癸者陰氣也,小兒之陰氣未至,故曰純陽,原非陽氣有餘之謂,特稚陽耳,稚陽之陽,其陽幾何?使陽本非實,而誤認為火,則必用寒涼,妄攻其熱,陰既不足,又伐其陽,多致陰陽俱敗,脾腎俱傷,又將何所藉賴而望其生乎?又王節齋曰:小兒無補腎法。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,既滿之後,妄用虧損,則可用藥補之。

若受胎之時,稟之不足,則無可補;稟之原足,又何待於補也?嗚呼!此何說耶?夫小兒之陰氣未成,即腎虛也;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,亦腎虛也。陰既不足而不知補之,陰絕則孤陽亦滅矣,何謂無可補耶?此義惟薛立齋獨得之。予因得子之遲,且屢獲治子之效,因憐人之誤,故筆諸此,以為艱於嗣者之一助云。

白話文:

【六十二、胎孕】

《上古天真論》提到:女子十四歲、男子十六歲後,「天癸」才會來臨。所謂天癸,是指陰氣。小孩子的陰氣尚未成熟,因此稱其體質為「純陽」,但這並非指陽氣過剩,而是形容稚嫩的陽氣。這種脆弱的陽氣能有多少呢?如果誤以為這種並非實熱的體質是火氣旺盛,而錯誤使用寒涼藥物攻伐熱症,不僅原本不足的陰氣受損,連陽氣也會被削弱,往往導致陰陽兩虛、脾腎皆傷,屆時還能依靠什麼來維持生命?

此外,王節齋曾說:「小兒無須補腎。」他的論點是:男孩十六歲後腎氣才會充足,若之後因耗損而虧虛,才需用藥調補;若天生稟賦不足(受胎時已虛),則無從彌補;而若原本腎氣充足,又何須進補?唉!這是什麼說法?小兒陰氣未充盛,本就是腎虛的表現;或因父母縱慾導致胎兒先天腎水不足,同樣屬於腎虛。陰氣不足卻不懂補益,一旦陰氣枯竭,孤陽也將滅絕,怎能說「無從補起」?這個道理只有薛立齋真正領悟。

我因自身得子較晚,且多次驗證調治小兒的功效,不忍見世人謬誤,故記錄於此,盼能對求子困難者有所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