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《類經》~ 十七卷 (3)
十七卷 (3)
1. 六十二、胎孕
按《上古天真論》曰:女子二七,男子二八,而後天癸至。夫天癸者陰氣也,小兒之陰氣未至,故曰純陽,原非陽氣有餘之謂,特稚陽耳,稚陽之陽,其陽幾何?使陽本非實,而誤認為火,則必用寒涼,妄攻其熱,陰既不足,又伐其陽,多致陰陽俱敗,脾腎俱傷,又將何所藉賴而望其生乎?又王節齋曰:小兒無補腎法。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,既滿之後,妄用虧損,則可用藥補之。
若受胎之時,稟之不足,則無可補;稟之原足,又何待於補也?嗚呼!此何說耶?夫小兒之陰氣未成,即腎虛也;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,亦腎虛也。陰既不足而不知補之,陰絕則孤陽亦滅矣,何謂無可補耶?此義惟薛立齋獨得之。予因得子之遲,且屢獲治子之效,因憐人之誤,故筆諸此,以為艱於嗣者之一助云。
白話文:
《黃帝內經·上古天真論》說:女子十四歲,男子十六歲,才會開始有月經(天癸)。所謂天癸,就是陰氣。小孩子的陰氣尚未產生,所以說是純陽之體。這並不是說陽氣過多,而是說他們的陽氣還很稚嫩,稚嫩的陽氣又能有多少呢?如果認為陽氣是實火而誤用寒涼藥物來攻瀉,本來就不足的陰氣會更加虧虛,又損傷了陽氣,這樣往往會導致陰陽都衰敗,脾和腎也都會受損,那還靠什麼來維持生命呢?
王節齋說:小兒沒有補腎的方法。他說男子到十六歲腎氣才充盈,腎氣充盈後,如果因為過度消耗而虧損,才可以用藥物來補養。如果受孕時稟賦不足,那就沒有辦法補了;如果稟賦原本充足,那又何必需要補呢?唉!這話說得不對啊!小兒的陰氣尚未形成,就是腎虛;或是父母性生活過度導致所稟賦的水氣虧虛,也是腎虛。陰氣不足卻不知道補養,等到陰氣耗盡,那孤陽也會跟著消滅,怎麼能說沒有辦法補呢?只有薛立齋才真正理解這個道理。我因為自己求子不易,又多次在治療孩子方面獲得成效,所以憐憫世人的錯誤觀念,才將這些寫下來,希望能幫助那些求子困難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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