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七卷 (2)
十七卷 (2)
1. 六十二、胎孕
臨川陳氏釋之曰:嘗試推巢氏所論妊娠脈養之理,若足厥陰者肝脈也,足少陽者膽脈也,此一臟一腑之經也,余皆如此,凡四時之令必始春木,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膽,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。手心主包絡也,手少陽三焦也,屬火而王夏,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。足太陰脾也,足陽明胃也,屬土而王長夏,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。
手太陰肺也,手陽明大腸也,屬金而王秋,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。足少陰腎也,屬水而王冬,所以養胎在九月。至十月,兒於母腹之中,受足諸臟之氣,然後待時而生。此二家之說皆為有理。然十二經中,惟手少陰心脈、手太陽小腸脈及足太陽膀胱脈皆不言養胎者,蓋九月之養在腎,則膀胱亦在其中矣。
惟心與小腸為表裡,心為五臟六腑之主,雖其尊而無為,然臟氣所及,則神無不至,小腸切近胞胎,丙火所化,則氣無不至,所以皆不主月而實無月不在也,胎孕之道無出此矣。第胎有男女則成有遲速,體有陰陽則懷分向背。故男動在三月,陽性早也;女動在五月,陰性遲也。
女胎肖母而懷,故母之腹軟;男胎面母而懷,故母之腹硬。此又男胎女胎之有不同者也。至若既生之後,兒之壽夭,其因有二,蓋一則由於稟賦,一則由於撫養。夫稟賦為胎元之本,精氣之受於父母者是也。撫養為壽夭之本,居處寒溫,飲食得失者是也。凡少年之子多有羸弱者,欲勤而精薄也;老年之子反多強壯者,欲少而精全也。
多飲者子多不育,蓋以酒亂精,則精半非真而濕熱勝也。多欲者子多不育,以孕後不節,則盜泄母陰,奪養胎之氣也。此外如飢飽勞逸,五情六氣,無不各有所關,是皆所謂稟賦也。至於撫養之法,則俗傳有云:若要小兒安,須帶三分飢與寒。此言殊為未當。夫欲其帶飢者,恐飲食之過耳,過則傷脾而積聚生,誠不善也。
故但當防其放肆無度,疊進而驟,脾不及化,則未有不病者。使飲食勻調,節其生冷,何病之有?若云帶飢,則不可也。然此不過欲防於未然,謂與其過飽,寧使略飢,其猶庶幾者也。至若寒之一字,則大有關係矣。觀經云聖人避風如避箭,則風寒之為害也不小。
彼嬰兒以未成之血氣,嫩薄之肌膚,較之大人,相去百倍,顧可令其帶寒耶?予見新產之兒,多生驚風抽搐等病,蓋其素處腹中,裹護最密,及胞胎初脫,極易感邪,而收生者遲慢不慎,則風寒襲之,多致不救者此也。及其稍長每多發熱,輕則為鼻塞咳嗽,重則為小兒傷寒。
幼科不識,一概呼為變蒸,誤藥致斃者此也。或寒氣傷臟,則為吐為瀉,或因寒生熱,則為驚為疳,種種變生,多由外感。雖稟體強盛,不畏風寒者,亦所常有;但強者三之一,弱者三之二,傷熱者十之三,傷寒者十之七。矧膏梁貧賤,氣質本自不同,醫家不能察本,但知見熱攻熱,嬰兒不能言,病家不能辨,徒付之命,誠可嘆也。又有謂小兒為純陽之體,故多宜清涼之治者,此說尤為誤人。
白話文:
【六十二、胎孕】
臨川陳氏解釋道:試著推究巢元方所論述的妊娠脈養之理,例如足厥陰屬於肝經,足少陽屬於膽經,這是一臟一腑的經脈,其餘經脈也是類似情況。四季之氣必定從春季木氣開始,因此十二經脈養胎始於肝膽,所以胎兒在一月、二月由肝膽滋養。手心主屬心包絡,手少陽屬三焦經,對應火氣而旺盛於夏季,因此胎兒在三月、四月由這兩經滋養。
足太陰屬脾經,足陽明屬胃經,對應土氣而旺盛於長夏,故五月、六月由脾胃滋養胎兒。手太陰屬肺經,手陽明屬大腸經,對應金氣而旺盛於秋季,所以七月、八月由肺與大腸滋養胎兒。足少陰屬腎經,對應水氣而旺盛於冬季,因而九月由腎經滋養。到了十月,胎兒已受足各臟腑之氣,等待時機出生。以上兩種學說皆有其道理。然而十二經脈中,唯獨手少陰心經、手太陽小腸經及足太陽膀胱經未提及養胎,因九月養胎在腎,膀胱經的氣血已包含其中。
至於心與小腸互為表裡,心為五臟六腑之主,雖地位尊貴而不直接參與養胎,但其臟氣影響無所不在;小腸緊鄰胞胎,屬丙火所化,其氣亦周流全身,因此雖不特定主掌某月滋養,實則無月不參與胎孕。
胎兒性別不同,發育亦有快慢:男胎屬陽,胎動較早,多在三月;女胎屬陰,胎動較遲,多在五月。女胎面向母體而生長,故孕婦腹部較軟;男胎背對母體而生長,故孕婦腹部較硬,此為男女胎之別。
胎兒出生後的壽命長短,取決於兩因素:一是先天稟賦,即父母精氣所傳;二是後天撫養,如環境寒溫、飲食調理等。年少父母所生子女多體弱,因精力耗損而精血不足;老年父母所生子女反而強健,因慾望少而精氣充盈。酗酒者後代多難養育,因酒擾亂精氣,使精質不純且濕熱偏盛;縱慾者後代多夭折,因孕期不節制,耗損母體陰氣,影響胎兒發育。此外,飢飽、勞逸、情緒、外感六氣等,皆與胎兒體質相關,均屬「稟賦」範疇。
至於養育方法,俗話說:「若要小兒安,須帶三分飢與寒。」此說並不妥當。所謂「飢」,是防飲食過量傷脾導致積滯,但刻意讓孩童挨餓並不可取,應注重飲食節制與生冷調理。至於「寒」,更須謹慎。嬰兒血氣未充、肌膚嬌嫩,與成人相差甚遠,豈能任其受寒?新生兒易患驚風抽搐,正因出生時易受風寒侵襲,若接生不慎,恐致不測。
稍長後的孩童多發熱病,輕則鼻塞咳嗽,重則傷寒,誤診為「變蒸」而用藥錯誤者屢見不鮮。寒氣傷臟可致吐瀉,或因寒生熱引發驚癇疳積,此類病症多源於外感風寒。體質強者雖能耐受,但僅佔少數,七成疾病仍因寒而起。醫者不察本源,見熱便用寒藥,嬰兒無法自述,家屬難辨病根,徒增悲劇。更有人誤認小兒為「純陽之體」,主張一味清涼治療,此論尤其害人不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