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二十三卷 (12)

回本書目錄

二十三卷 (12)

1. 三、天元紀

甲己為土運,乙庚為金運,丙辛為水運,丁壬為木運,戊癸為火運,是五行之在地,而以天干之五為制也。此以地支而應天之六氣,以天干而合地之五行,正其上下相召,以合五六之數也。)周天氣者,六期為一備;終地紀者,五歲為一周。(天之六氣,各治一歲,故六期為一備。

地之五行,亦各治一歲,故五歲為一周。一曰:當以周天氣者六為句,終地紀者五為句,亦通。謂一歲六氣,各主一步,步各六十日,六六三百六十日,是周天氣者六也,故期為一備。一歲五行,各主一運,運七十二日,五七三百五十,二五一十,亦三百六十日,是終地紀者五也,故歲為一周。此以一歲之五六為言,以合下文一紀一周之數,尤見親切。

)君火以明,相火以位。(此明天之六氣惟火有二之義也。君者上也,相者下也。陽在上者,即君火也。陽在下者,即相火也。上者應離,陽在外也,故君火以明。下者應坎,陽在內也,故相火以位。火一也,而上下幽顯,其象不同,此其所以有辨也。愚按:王氏注此曰:君火在相火之右,但立名於君位不立歲氣。

又曰:以名奉天,故曰君火以名。守位稟命,故曰相火以位。詳此說,是將明字改為名字,則殊為不然。此蓋因至真要大論言少陰不司氣化,故引其意而云君火不立歲氣。殊不知彼言不司氣化者,言君火不主五運之化,非言六氣也。如子午之歲,上見少陰,則六氣分主天地,各有所司,何謂不立歲氣?且君為大主,又豈寄空名於上者乎?以致後學宗之,皆謂君火以名,竟將明字滅去,大失先聖至要之旨。夫天人之用,神明而已,惟神則明,惟明乃神。

天得之而明照萬方,人得之而明見萬里,皆此明字之用,誠天地萬物不可須臾離者。故《氣交變大論》曰:天地之動靜,神明為之紀。《生氣通天論》曰:陽氣者若天與日,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,故天運當以日光明。此皆君火以明之義也。又如周易說卦傳曰:離也者,明也,萬物皆相見,南方之卦也。

聖人南面而聽天下,嚮明而治,蓋取諸此也。由此言之,則天時人事,無不賴此明字為之主宰,而後人泯去之,其失為何如哉?不得不正。又按:君火以明,相火以位,雖注義如前;然以凡火觀之,則其氣質上下,亦自有君相明位之辨。蓋明者光也,火之氣也。位者形也,火之質也。

如一寸之燈,光被滿室,此氣之為然也。盈爐之炭,有熱無焰,此質之為然也。夫焰之與炭皆火也,然焰明而質暗,焰虛而質實,焰動而質靜,焰上而質下,以此證之,則其氣之與質,固自有上下之分,亦豈非君相之辨乎?是以君火居上,為日之明,以昭天道,故於人也屬心,而神明出焉。相火居下,為原泉之溫,以生養萬物,故於人也屬腎,而元陽蓄焉。

白話文:

三、天元紀

甲和己的組合屬於土運,乙和庚屬於金運,丙和辛屬於水運,丁和壬屬於木運,戊和癸屬於火運,這五行是固定在地上,而用天干的五種來控制它們。這是用地支來對應天的六種氣候變化,用天干來配合地的五行,端正上下之間的相互呼應,以符合五和六的數字關係。天體的氣候變化,六個週期為一個完整的循環;大地的紀律變化,五年為一個循環。(天的六種氣候,各自主管一年,所以六個週期為一個循環。地的五行,也各自主管一年,所以五年為一個循環。也有人說:應該以天體氣候變化的六為一個單位,大地的紀律變化的五為一個單位,這樣說也通。意思是說一年有六種氣候,每種氣候各主一步,每一步六十天,六個六十天就是三百六十天,這就是天體氣候變化六個單位為一個循環的原因。一年有五種運氣,每種運氣各主一運,一運七十二天,五個七十二天是三百五十天,再加上二五得十,也是三百六十天,這就是大地紀律變化五年為一個循環的原因。這是以一年中的五和六來解釋,為了符合下文一紀一周的說法,更顯得貼切。)

君火(指心火)以光明為特性,相火(指腎火)以所在位置來區分。(這是說明天的六種氣候中,只有火有君火和相火兩種。君,是上面的意思,相,是下面的意思。陽氣在上面的,就是君火。陽氣在下面的,就是相火。上面的對應離卦,陽氣在外面,所以君火以光明為特性。下面的對應坎卦,陽氣在內部,所以相火以所在位置來區分。火本來是一種,但是因為在上下位置的隱顯不同,所以表現出來的狀態也不同,這就是區分君火和相火的原因。我認為:王氏註解這裡說:君火在相火的右邊,只是在君位上立名,不建立歲氣。又說:以名稱來順應天道,所以說君火以名稱;守著位置稟受天命,所以說相火以位置。仔細分析這種說法,是把「明」字改為「名稱」,那就完全不對了。這應該是因為《至真要大論》說少陰不負責氣候變化,所以引申其意說君火不建立歲氣。殊不知他們說不負責氣候變化,是指君火不主管五運的變化,而不是說六氣的變化。例如子午年,上面出現少陰,那麼六氣就會分管天地,各有職責,怎麼能說不建立歲氣呢?而且君是最高的主宰,又怎麼會把一個空名掛在上面呢?以至於後來的學者都跟著說君火以名稱,竟然把「明」字刪去,大大失去了古代聖賢至關重要的旨意。天和人的作用,就在於神明,只有神才能光明,只有光明才能神。天得到了光明,就能照亮四方;人得到了光明,就能看清千里之外,這都是「明」字的作用,實在是天地萬物不能片刻離開的。所以《氣交變大論》說:天地的動靜,是神明來主宰的。《生氣通天論》說:陽氣就像天上的太陽,失去了它,就會折損壽命,不能彰顯,所以天道運行應該像太陽一樣光明。這些都是君火以光明為特性的意思。又如《周易·說卦傳》說:離卦,就是光明的意思,萬物都能相互看見,是南方的卦象。聖人面向南方來治理天下,都是取自這個道理。由此看來,那麼天時人事,沒有不依賴這個「明」字來主宰的,而後人卻把它抹去了,這其中的錯誤有多大呢?不得不加以糾正。還有,君火以光明為特性,相火以位置來區分,雖然註解的意義如上所述,但是如果從一般的火來看,那麼它們的氣和質,上下也有君、相、明、位的區分。光,就是火焰,是火的氣。位,就是形體,是火的質。例如一寸的燈,它的光可以照亮整個房間,這是氣的作用。爐子裡充滿的木炭,有熱而沒有火焰,這是質的作用。火焰和木炭都是火,但是火焰明亮而木炭暗淡,火焰虛而木炭實,火焰動而木炭靜,火焰向上而木炭向下,從這些來看,它們的氣和質,本來就有上下的區別,這不也是君相的區分嗎?因此君火居上,像太陽的光明,來彰顯天道,所以在人體對應心臟,而神明由此而出。相火居下,像泉水的溫熱,來滋養萬物,所以在人體對應腎臟,而元陽由此儲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