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三卷 (3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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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卷 (31)

1. 九、三陰比類之病

是以脾為陰土,須賴火生。今之脾氣去胃,外絕陽明,故脈亂無常者,以脾中無胃氣也。)四肢解墮,此脾精之不行也。(脾主四肢也。)喘咳者,是水氣並陽明也。(脾病不能制水,則水邪泛溢,並於胃腑,氣道不利,故為喘為咳,蓋五臟六腑,皆能令人咳也。)血泄者,脈急血無所行也。

(經脈者,所以行血氣而營陰陽也。脈之急疾,由於氣亂,氣亂則血亂,故注泄於便,無所正行矣。血不守中,主在肺也。)若夫以為傷肺者,由失以狂也。不引比類,是知不明也。(狂,妄也。不引比類,故因喘咳為傷肺,是知之不明也。若參合脈證而求之,則病在脾而不在肺,可類察之矣。

)夫傷肺者,脾氣不守,胃氣不清,經氣不為使,真藏壞決,經脈旁絕,五臟漏泄,不衄則嘔,此二者不相類也。(此明傷肺之候也。肺金受傷,竊其母氣,故脾不能守。人受氣於谷,谷入於胃,以傳於肺,肺病則穀氣無以行,故胃不能清。肺者所以行營衛、通陰陽,肺傷則營衛俱病,故經氣不為使。

真臟,言肺臟也。肺臟損壞,則治節不通,以致經脈有所偏絕,而五臟之氣皆失其守,因為漏泄,故不衄血於鼻,則嘔血於口。此其在脾在肺,所本不同,故二者不相類也。愚按:人有五臟,曰心肺肝脾腎,皆為陰也。本篇發明三陰為病之義,獨不及心肝二臟者,蓋心為君主,邪不可傷,傷則死矣,不待言也。

肝為將軍之官,木氣多強,故於篇首但言脾肝腎相似之脈,土木水參居之理,亦不詳言其病也。舍此二者,則腎為藏精之本,肺為藏氣之本,脾為水穀之本。水病則及肺,金病則及脾,盜母氣也;土病則敗及諸臟,失化生之原也。凡犯三陰虧損者,皆在此三臟耳,三臟俱傷,鮮能免矣。

故聖帝特言於此,學者當深察其義。)譬如天之無形,地之無理,白與黑相去遠矣。(天有象,地有位,若不知之,則天若無形,地若無理。此言三臟之傷,形證懸別,不能明辨,亦猶是也,黑白混淆,相去遠矣。)是失吾過矣,以子知之,故不告子。(是,此也。言雷公之失,以吾不告之過耳。

)明引比類從容,是以名曰診經,是謂至道也。(謂此篇明引形證,比量異同,以合從容之法,故名曰診經,乃至道之所在也。

白話文:

《九、三陰比類之病》

所謂脾為陰土,必須依賴火的滋養。而今脾氣脫離胃氣,向外斷絕了陽明的聯繫,所以脈搏紊亂無常,這是因為脾中缺乏胃氣。四肢無力松懈,這是脾精無法運行所致。(脾主四肢。)氣喘咳嗽,則是水氣侵犯陽明的表現。(脾病不能控制水氣,水邪泛濫,波及胃腑,導致氣道不暢,因此出現氣喘咳嗽。其實五臟六腑都可能引發咳嗽。)

便血,是因為經脈緊急而血液無法循行。(經脈本是運行血氣、調和陰陽的途徑。若經脈急促紊亂,是由於氣機混亂,氣亂則血亂,因此血液從下洩出,無法正常循行。血液不能固守在內,問題主要在肺。)如果以為是肺受傷所致,那便是因認識錯誤而妄下判斷。不引證類比,就是智慧不明的表現。(“狂”即妄斷。不對比分析,僅因氣喘咳嗽就歸咎於肺傷,這是不明智的。若能綜合脈象和症狀來判斷,就能發現病根在脾而非肺,通過類比即可查明。)

真正肺受傷的表現為:脾氣不能固守,胃氣渾濁不清,經氣不受調控,肺臟功能崩潰,經脈運行受阻,五臟精氣外洩,不是鼻衄就是嘔血——這與脾病的表現截然不同。(此段闡明肺傷的症狀。肺金受損後,竊取母臟(脾土)之氣,導致脾失守。人體精氣源自穀物,穀物入胃後輸布於肺,肺病則谷氣無法運行,因此胃氣不清。肺主運行營衛、疏通陰陽,肺傷則營衛失調,故經氣不受調控。“真藏”指肺臟。肺臟受損後,調節功能失常,導致經脈運行偏廢,五臟之氣失守而外洩,輕則鼻衄,重則嘔血。脾病與肺病的病因不同,因此症狀不可混為一談。)

按:人有五臟,心、肺、肝、脾、腎皆屬陰。本文闡發三陰為病的原理,唯獨不提心和肝,是因為心為君主之官,邪不可犯,一旦受傷必致死症,無須多言;肝為將軍之官,木氣剛強,故文章開頭僅提脾、肝、腎三脈相似之理,以及土、木、水三臟相參的關係,並未詳述其病症。排除這兩者,腎藏精、肺藏氣、脾主水谷運化,三者為核心。水病會累及肺(子盜母氣),金病會累及脾,土病則諸臟皆敗,因失其化生之源。凡三陰虧損之症,皆關乎此三臟,若三臟俱傷,性命難保。因此古聖先賢特別強調,學者務必深入領悟。

若像誤認天無形、地無理一般,便如同將黑白混淆,相差甚遠。(天有象,地有位,若不明察,就會覺得天地毫無規律。同理,若不能辨別三陰損傷的病症差異,便會黑白顛倒,謬以千里。)

這是我們的過失,因你已知曉,所以未曾告知。(指雷公的失誤,實因我未明確教導。)

若能明確引用類比、從容辨析,便稱作“診經”,這才是至高醫道。(指此篇通過對照症狀、比較異同,結合從容辨證之法,名為“診經”,即醫道精髓所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