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四卷 (3)
四卷 (3)
1. 二十二、耐痛耐毒強弱不同
(靈樞論痛篇)
黃帝問於少俞曰:筋骨之強弱,肌肉之堅脆,皮膚之厚薄,腠理之疏密,各不同,其於針石火焫之痛何如?腸胃之厚薄堅脆亦不等,其於毒藥何如?願盡聞之。(焫,火焫也,灸灼之類。毒藥,謂藥之峻利者。人有能勝毒者,有不能勝毒者,義見末節。焫,如稅切。)少俞曰:人之骨強筋弱、肉緩皮膚厚者耐痛,其於針石之痛、火焫亦然。
白話文:
黃帝問少俞:「人的筋骨強弱、肌肉堅脆、皮膚厚薄、腠理疏密都不一樣,那麼他們對於針灸、火灼之痛耐受程度如何?腸胃的厚薄堅脆也不同,他們對於毒藥的耐受程度如何?希望你詳細告訴我。」(火焫是灸灼之類的治療方法。毒藥指藥性強烈、峻利的藥物。有些人能耐受毒藥,有些人不能耐受毒藥,具體情況見文章的最後一段。)
少俞回答:「人的筋骨強壯、筋腱柔弱,肌肉鬆弛、皮膚厚實的耐痛,對於針灸之痛、火灼之痛也是如此。
黃帝曰:其耐火焫者,何以知之?少俞答曰:加以黑色而美骨者,耐火焫。黃帝曰:其不耐針石之痛者,何以知之?少俞曰:堅肉薄皮者,不耐針石之痛,於火焫亦然。(美骨者,骨強之謂。砭,音邊,石針也。)黃帝曰:人之病,或同時而傷,或易已,或難已,其故何如?少俞曰:同時而傷,其身多熱者易已,多寒者難已。(此皆指外邪致病為言也。
白話文:
黃帝問:「哪些人能耐受灼燒?」少俞回答:「骨質強壯、膚色較黑的人,較能耐受灼燒。」
黃帝問:「哪些人不能忍受針灸之痛?」少俞回答:「肌肉厚實、皮膚薄的人,無法忍受針灸之痛,灼燒時也是如此。(骨質強壯是指骨骼堅固。針,指的是石質針具。)
黃帝問:「人的疾病,有些會同時發作,有些容易痊癒,有些難以痊癒,這是什麼原因呢?」少俞回答:「同時發作的疾病,如果身體較熱的人容易痊癒,如果身體較寒的人難以痊癒。(這裡所指的都是因外邪導致的疾病。)
多熱者病在陽分,故易已;多寒者病在陰分,故難已。)黃帝曰:人之勝毒,何以知之?少俞曰:胃厚色黑、大骨及肥者,皆勝毒;故其瘦而薄胃者,皆不勝毒也。(胃厚者臟堅,色黑者表固,骨大者體強,肉肥者血盛,故能勝峻毒之物。若肉瘦而胃薄者,氣血本屬不足,安能勝毒藥也。
勝,平聲。)
白話文:
有熱證的患者,病情在陽氣的部分,所以比較容易治癒;有寒證的患者,病情在陰氣的部分,所以比較難以治癒。
黃帝問:人是否能抵禦毒藥,要如何得知?
少俞回答:胃壁厚實、面色黑潤、骨骼粗大、身材肥胖的人,都能抵抗毒藥;相反地,身材瘦弱、胃壁薄的人,都不太能抵抗毒藥。
(解釋:胃壁厚實表明臟器堅固,面色黑潤表示表氣穩固,骨骼粗大表示體格強壯,身材肥胖表示氣血充盈,因此能抵抗劇烈的毒物。而身材瘦弱、胃壁薄的人,氣血本身就比較不足,怎能抵抗毒藥呢。)
2. 二十三、奇恆臟腑藏瀉不同
(素問五臟別論)
黃帝問曰:余聞方士,或以腦髓為臟,或以腸胃為臟,或以為腑,敢謂更相反,皆自謂是,不知其道,願聞其說。(方士,謂明悟方術之士。臟腑之稱,異同不一,故欲辨正之也。即在本經亦有之矣,如靈蘭秘典論曰:願聞十二臟之相使。六節藏象論曰: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。
白話文:
黃帝問道:「我聽說研究方術的人對於臟腑的說法不一。有的認為腦髓是臟,有的認為腸胃是臟,有的又認為它們是腑,如此自相矛盾,都自認為正確,不知道哪個纔是對的,希望聽聽你們的看法。」(方士是指精通方術的術士。對於臟腑的稱呼,說法不同,所以黃帝想要辨別哪個纔是正確的。在《黃帝內經》中也記載了類似說法,比如《靈蘭祕典論》中說:「希望聽聽十二臟相互作用的過程。」《六節藏象論》中說:「所有十一臟都取決於膽。」)
是亦此類。)岐伯對曰:腦髓骨脈膽女子胞,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,皆藏於陰而象於地,故藏而不瀉,名曰奇恆之府。(凡此六者,原非六腑之數,以其藏蓄陰精,故曰地氣所生,皆稱為腑。然膽居六腑之一,獨其藏而不瀉,與他腑之傳化者為異。女子之胞,子宮是也,亦以出納精氣而成胎孕者為奇。
白話文:
這些也是同類。(岐伯)回答說:腦髓、骨脈、膽、女子子宮,這六者是地氣孕育的,都儲存在陰中,形似於大地,所以收藏而不排泄,稱為奇恆之府。(凡是這六者,本來不屬於六腑的範疇,因為它們儲藏陰精,所以說是地氣所生,都稱為腑。然而膽屬於六腑之一,但它只藏而不瀉,與其他能傳化精氣的腑不同。女子的子宮可以孕育胎兒,也能排出精氣,因此也稱之為奇。)
故此六者,均稱為奇恆之府。奇,異也。恆,常也。胞音包。)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,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,其氣象天,故瀉而不藏,此受五臟濁氣,名曰傳化之府,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。(凡此五者,是名六腑,膽稱奇恆,則此惟五矣。若此五腑,包藏諸物而屬陽,故曰天氣所生;傳化濁氣而不留,故曰瀉而不藏;因其轉輸運動,故曰象天之氣。)魄門亦為五臟使,水穀不得久藏。
白話文:
因此這六個器官,都被稱為奇恆之府。奇,就是不同的意思。恆,就是恆定的意思。(胞是指子宮。)胃、大腸、小腸、三焦、膀胱,這五個器官是由天地之氣所產生,它們的氣象與天地相應,所以會排出而不會儲藏,它們負責接收五臟的濁氣,稱為傳化之府,不能長期留存而必須流動排出。(這五個器官,稱為六腑,膽被稱作奇恆,所以這裡只有五個。這五腑運作時,能夠包裹儲藏各種物質,而且屬於陽性,所以說它們是由天地之氣所產生;它們會傳化濁氣而不留存,所以說它們排出而不會儲藏;因為它們會轉運運行,所以說它們的氣象與天地相應。)魄門也受五臟支配,所以水穀不能長期儲藏。
(魄門,肛門也。大腸與肺為表裡,肺藏魄而主氣,肛門失守則氣陷而神去,故曰魄門。不獨是也,雖諸腑糟粕固由其瀉,而臟氣升降亦賴以調,故亦為五臟使。)所謂五臟者,藏精氣而不瀉也,故滿而不能實。六腑者,傳化物而不藏,故實而不能滿也。(五臟主藏精氣,六腑主傳化物。
白話文:
精氣神氣清澈,存而不泄漏,因此只有充盈而不會堆積成實體;飲食水穀性質渾濁,消化後不能存藏,因此雖然有堆積卻不能充盈。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:飲食入口時,胃部充實而腸道空虛(因為食物還沒下行);食物消化後,腸道充實而胃部空虛(因為水穀已經下行)。所以說實而不滿,滿而不實。 精氣質清,藏而不瀉,故但有充滿而無所積實;水穀質濁,傳化不藏,故雖有積實而不能充滿。)所以然者,水穀入口,則胃實而腸虛;(食未下也。)食下,則腸實而胃虛。(水穀下也。)故曰實而不滿,滿而不實也。
3. 二十四、逆順相傳至困而死
(素問玉機真藏論)
五臟受氣於其所生,傳之於其所勝,氣舍於其所生,死於其所不勝。病之且死,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,病乃死。(凡五臟病氣,有所受,有所傳,有所舍,有所死。舍,留止也。受氣所生者,受於己之所生者也。傳所勝者,傳於己之所克者也。氣舍所生者,舍於生己者也。死所不勝者,死於克己者也。
白話文:
五臟吸收能量,來自它們被孕育的地方,然後傳遞給它們剋制的對象。能量儲存在它們被孕育的地方,最終消亡於剋制它們的地方。當人即將死亡時,能量必定會先傳遞到剋制它們的地方,然後人就會死去。(所有的五臟疾病都有一個來源,一個傳遞,一個儲存,一個消亡。儲存指的是能量停留在一個地方。它們從它們被孕育的地方吸收能量。傳遞給它們剋制的對象。能量儲存在孕育它們的地方。消亡於剋制它們的地方。)
)此言氣之逆行也,故死。(不勝則逆,故曰逆行,逆則當死。)肝受氣於心,傳之於脾,氣舍於腎,至肺而死。(此詳言一臟之氣,皆能遍及諸臟也。肝受氣於心,心者肝之子,受氣於其所生也。脾者肝之克,傳其所勝也。腎者肝之母,氣舍所生也。肺者肝之畏,死所不勝也。
白話文:
這句話說的是氣向上逆行的緣故,所以會死亡。(不能戰勝就會向上逆行,所以說逆行,逆行就會導致死亡。)肝臟從心臟接收氣,傳遞給脾臟,氣寄存在腎臟,到了肺臟就死亡。(這句話詳細說明瞭某一臟器的氣,都可以遍及各個臟腑。肝臟從心臟接收氣,因為心臟是肝臟的兒子,接收氣從其所生的器官處。脾臟是肝臟剋制的,傳遞給自己所剋制的器官。腎臟是肝臟的母親,氣寄存在其所生的器官處。肺臟是肝臟所畏懼的,死亡是因為無法戰勝它。)
)心受氣於脾,傳之於肺,氣舍於肝,至腎而死。脾受氣於肺,傳之於腎,氣舍於心,至肝而死。肺受氣於腎,傳之於肝,氣舍於脾,至心而死。腎受氣於肝,傳之於心,氣舍於肺,至脾而死。此皆逆死也。(逆死之義如上文,下言順傳之序也。)一日一夜五分之,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。
白話文:
(心臟)從脾臟得到氣,傳遞給肺臟,氣停留於肝臟,最後到達腎臟而消散。脾臟從肺臟得到氣,傳遞給腎臟,氣停留於心臟,最後到達肝臟而消散。肺臟從腎臟得到氣,傳遞給肝臟,氣停留於脾臟,最後到達心臟而消散。腎臟從肝臟得到氣,傳遞給心臟,氣停留於肺臟,最後到達脾臟而消散。這些都是「逆死」的情況。(「逆死」的意思如上文所述,下文說明「順傳」的順序。)一天一夜分成五分,這是用於判斷死亡時間早晚的方法。
(五分者,朝主甲乙,晝主丙丁,四季土主戊己,晡主庚辛,夜主壬癸。此一日五行之次,而臟有不勝,即其死生之期也。)黃帝曰:五臟相通,移皆有次,五臟有病,則各傳其所勝。
白話文:
(一天中,凌晨由甲乙主宰,白天由丙丁主宰,春天和夏天由戊己主宰,傍晚由庚辛主宰,夜晚由壬癸主宰。這是每一天中五行變化的順序,如果臟器不堪承受,便是其衰亡的時機。)黃帝說:五臟之間相互通達,轉移都有規律,如果五臟生病,就會傳染給它剋制的臟器。
(傳其所勝者,如本篇下文云,風入於肺為肺痹,弗治,則肺傳之肝為肝痹,弗治,則肝傳之脾為脾風,弗治,則脾傳之腎曰疝瘕,弗治,則腎傳之心曰瘛,弗治,則心復反傳而行之肺,法當死者是也。見疾病類二十九,原與此同篇,所當並考。)不治,法三月若六月,若三日若六日,傳五臟而當死,(病不早治,必至相傳,遠則三月六月,近則三日六日,五臟傳遍,於法當死。所謂三六者,蓋天地之氣,以六為節。
白話文:
如果傳給它剋制的東西,比如本篇後面提到的,風邪進入肺部導致肺痺,如果不治療,肺就會傳給肝臟,導致肝痺;如果不治療,肝就會傳給脾臟,導致脾風;如果不治療,脾就會傳給腎臟,導致疝瘕;如果不治療,腎臟就會傳給心臟,導致瘛;如果不治療,心臟又會傳給肺臟,那就按照法則應該會死亡。在疾病類二十九中已經見過這種說法,與這裡是一樣的,應該一起參考。如果病情不早點治療,肯定會互相傳播,時間長的會傳幾個月,時間短的會傳幾天,五臟都傳遍了,按照法則是會死的。所謂的三、六,可能是指天地之氣,以六作為節日。
如三陰三陽,是為六氣,六陰六陽,是為十二月,故五臟相傳之數,亦以三六為盡。若三月而傳遍,一氣一臟也;六月而傳遍,一月一臟也。三日者,晝夜各一臟也;六日者,一日一臟也。臟惟五而傳遍以六者,假令病始於肺,一也;肺傳肝,二也;肝傳脾,三也;脾傳腎,四也;腎傳心,五也;心復傳肺,六也。是謂六傳。
白話文:
如「三陰三陽」表示六個氣候,而「六陰六陽」則表示十二個月。因此,五臟相互傳遞的次數,也以三和六為基準。如果三個月傳遞一遍,就表示一個氣候對應一個臟腑;如果六個月傳遞一遍,就表示一個月份對應一個臟腑。三天這個時間段,表示一天和一夜各對應一個臟腑;六天這個時間段,表示一天對應一個臟腑。臟腑只有五個,但傳遞卻有六次,這是因為:例如疾病一開始發生在肺,這是第一個;肺傳給肝,這是第二個;肝傳給脾,這是第三個;脾傳給腎,這是第四個;腎傳給心,這是第五個;心又傳給肺,這是第六個。這就是所謂的「六傳」。
六傳已盡,不可再傳,故五十三難曰:一臟不再傷,七傳者死也。又如以三陰三陽言三六之數,則三者陰陽之合數,六者陰陽之拆數,合者奇偶交其氣,拆者牝牡異其象也。觀熱論云,傷寒一日巨陽受之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四日太陰,五日少陰,六日厥陰,亦六數也;至若日傳二經,病名兩感者,則三數也。啟玄子曰:三月者,謂一歲之遷移。
白話文:
六種病邪的傳播已經結束,不能再傳遞了。因此,《傷寒論》中說:「一個臟腑不再受傷,傳播七次的人就會死亡。」如果以三陰三陽來說「三六」這個數字,那麼三就是陰陽結合的數量,六就是陰陽拆分的數量。陰陽結合就是奇和偶交匯它們的氣,陰陽拆分就是雌和雄各自顯示其特徵。
在《熱病論》中說,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,第二天陽明經受邪,第三天少陽經受邪,第四天太陰經受邪,第五天少陰經受邪,第六天厥陰經受邪,這也是六個數字。如果一天傳播兩個經絡,病名雙重的,就是三個數字。
《啟玄子》中說:「三月」是指一年之中氣候變化的時間。
六月者,謂至其所勝之位。三日者,三陽之數以合日也。六日者,謂兼三陰以數之爾。是亦三六之義也。故有七日而病退得生者,以真元未至大傷,故六傳畢而經盡氣復,乃得生也。易曰: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義無二焉。)是順傳所勝之次。(上文言逆者,言臟之氣。蓋五臟受克,其氣必逆,故曰逆行。
白話文:
六月是指疾病傳到它所剋制的部位。三日是指三陽的數目,與太陽相合。六日是指兼併三陰的數目。這也是三六的意思。所以有七日後疾病緩解得以存活的人,是因為真元未受到嚴重損傷,因此六個傳變結束後,經氣恢復,才能存活。《易經》說:七日後恢復,這是自然規律。道理都是一樣的。所以疾病是按照所剋制的部位順行傳變。
此言順者,言病之傳。凡傳所勝,必循次序,故曰順傳。是順傳者,即氣之逆也,故五臟傳遍者當死。)故曰別於陽者,知病從來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(陽者言表,謂外候也;陰者言里,謂臟氣也。凡邪中於身,必證形於外,察其外證,即可知病在何經,故別於陽者,知病從來;病傷臟氣,必敗真陰,察其根本,即可知危在何日,故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此以表裡言陰陽也。
白話文:
這句話指的「順」,是指疾病的傳播。凡是傳播所勝過的地方,必定遵循一定的順序,所以稱為順傳。所謂順傳,就是氣的逆行,因此五臟都傳遍的話,人就會死亡。
因此說區分陽證和陰證,就可以知道疾病的來源;區分陰證和陽證,就可以知道生死期限。(陽證指的是外表,也就是外在症狀;陰證指的是內部,也就是臟腑之氣。凡是邪氣侵犯身體,必定會在外部表現出症狀。觀察外在症狀,就能知道疾病所在經絡,所以區分陽證,就能知道疾病的來源;疾病傷及臟腑之氣,必定會損傷真陰。觀察其根本,就能知道危險何時到來,所以區分陰證,就能知道生死期限。這是從表裡來區分陰陽。)
如陰陽別論曰:所謂陰者,真臟也,見則為敗,敗必死也。所謂陽者,胃脘之陽也。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乃以脈言陰陽也。詳脈色類二十六。)言知至其所困而死。(至其所困而死,死於其所不勝也。凡年月日時,其候皆然。)
白話文:
《陰陽別論》中說:所謂陰,是指身體的內臟。如果內臟出現問題,就表示身體衰敗,衰敗必然會導致死亡。所謂陽,是指胃的陽氣。辨別陽氣,可以知道疾病的部位;辨別陰氣,可以預測生死的時間。這是通過脈象來判斷陰陽的。詳細的脈色種類一共有二十六種。這樣就能知道疾病發展到最後會導致死亡。(死亡是由於疾病發作而致,死亡是因為無法戰勝疾病。不管是年月日時,這些預兆都是一樣的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