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九卷 (25)
十九卷 (25)
1. 十五、候氣察三部九候
(《素問·離合真邪論》)
帝曰:候氣奈何?(此欲候其邪氣也,非針下氣至之謂。)岐伯曰:夫邪去絡入於經也,舍於血脈之中,(邪氣由淺而深,故必自絡,然後入經。舍,居也。)其寒溫未相得,如湧波之起也,時來時去,故不常在。(邪氣寒,正氣溫,故不相得。血氣本靜而邪擾之,亦猶水本靜而風擾之,故如湧波之起也。
邪氣之至,善行數變,或往或來,故無常處。)故曰方其來也,必按而止之,止而取之,(方其來也,邪氣尚微,故可按其處而止之,取而瀉之,早遏其勢,則大邪可散,無深害矣。)無逢其沖而瀉之,(不為早治,其邪必甚。邪氣雖盛,恐其氣未必實,故宜詳審,不可因逢其沖輒瀉之也。
)真氣者經氣也,經氣太虛,故曰其來不可逢,此之謂也。(真氣不實,迎而瀉之,邪氣雖去,真氣必太虛矣,故曰其來不可逢也。按:《小針解》曰:其來不可逢者,氣盛不可補也。彼言補,此言瀉,文若相反,各有深義,當兩察之。)故曰候邪不審,大氣已過,瀉之則真氣脫,脫則不復,邪氣復至而病益蓄,(過,往也。
不能審察虛實而瀉其已去之邪,反傷真氣,邪必乘虛復至而益甚矣。)故曰其往不可追,此之謂也。(《小針解》曰:其往不可追者,氣虛不可瀉也。)不可掛以發者,待邪之至而髮針瀉矣,若先若後者,血氣已盡,其病不可下,(髮針瀉者,施瀉法也。欲瀉其邪,在氣至之頃。
不可掛以發者,言絲毫之不可失也。若先若後者,先之則邪未至,後之則大氣已過,徒有伐盡其血氣而病不可下。下者,降服之謂。)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,不知其取如扣椎,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,不知機者扣之不發,此之謂也。(機,弩機也。椎,木椎也。知而取之,必隨撥而應,如發機之易;不知而攻之,則頑鈍莫入,如扣椎之難也。
按:上文諸義俱見前第一、第七,二章。)帝曰:補瀉奈何?(此承上文而問邪方去絡入於經也,將先固正氣而補之,或先攻邪氣而瀉之也。)岐伯曰:此攻邪也,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。(言既中於邪,即當攻邪,但治之宜早,必使疾出其邪以去盛血,則真氣自復,此瀉中亦有補也。
)此邪新客,溶溶未有定處也,推之則前,引之則止,逆而刺之溫血也,刺出其血,其病立已。(溶溶,流動貌。邪之新客於人者,其淺在絡,未有定處,故推之則可前,引之則可止,言取之甚易也。凡取絡者,必取其血,刺出溫血,邪必隨之而去矣,故病可立已。溫血,熱血也。
)帝曰:善。然真邪以合,波隴不起,候之奈何?(真邪以合,邪正初相犯也。波隴不起,病形未見也。察此不真,最易惑亂。)岐伯曰: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,(但審察三部九候之脈,則盛虛可得而調治可施矣。)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減者,審其病臟以期之。(相失者,如七診之類,失其常體,不相應也。
白話文:
十五、候氣察三部九候
黃帝問:「如何觀察邪氣?」岐伯回答:「邪氣從絡脈進入經脈,停留在血脈之中。由於邪氣與正氣的寒溫性質不同,邪氣會像波浪般時起時落,來去不定,因此不會固定停留在一處。所以說,當邪氣剛來時,必須按壓並阻止它,及時祛除邪氣,不可等到邪氣強盛時才瀉除。若真氣(經氣)過於虛弱,邪氣來襲時不可強行祛除,否則會使真氣更加虛弱。」
「若未能準確判斷邪氣,等到邪氣已過才瀉除,反而會損傷真氣,導致邪氣再次侵襲,病情加重。因此說,邪氣已去時不可追瀉。治療時機必須精準,不可有絲毫偏差。若過早或過晚施針,都會耗盡血氣,使疾病難以治癒。懂得把握時機的人,施針如扣動弩機般迅速有效;不懂的人,則像敲擊木椎般遲鈍無效。」
黃帝問:「如何進行補瀉?」岐伯回答:「此時應以攻邪為主,迅速排出邪血以恢復真氣。邪氣剛侵入時,流動不定,推按可使其前進,牽引可使其停止。逆向針刺並放出溫熱的血,疾病可立即痊癒。」
黃帝說:「很好。但若邪氣與正氣已混合,病徵不明顯,該如何觀察?」岐伯回答:「仔細觸摸三部九候的脈象,判斷其盛衰並調治。觀察左右上下脈象的異常與虛弱之處,推斷病變的臟腑,以確定治療時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