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一卷 (14)
二十一卷 (14)
1. 三十九、熱病五十九俞
(《素問·水熱穴論》)
帝曰: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,餘論其意,未能領別其處,願聞其處,因聞其意。(治熱之法,本有不同,故欲並聞其意。)岐伯曰:頭上五行、行五者,以越諸陽之熱逆也。(頭上五行者,督脈在中,旁四行,足太陽經也。中行五穴:上星、囟會、前項、百會、後頂也。次兩旁二行各五穴:五處、承光、通天、絡卻、玉枕也。
又次兩旁二行各五穴: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也。五行共二十五穴,俱在巔頂之上,故可散越諸陽熱氣之逆於上者。)大杼、膺俞、缺盆、背俞,此八者,以瀉胸中之熱也。(大杼,足太陽經穴。膺俞,中府也,手太陰經穴。缺盆,足陽明經穴。背俞,風門也,一名熱府。
此八穴皆在胸之前後,故可瀉胸中之熱。)氣街、三里、巨虛上下廉,此八者,以瀉胃中之熱也。(氣衝、三里、巨虛上廉、下廉,此八者俱足陽明經穴,故可瀉胃中之熱。)雲門、髃骨、委中、髓空,此八者,以瀉四肢之熱也。(雲門,手太陰經穴。髃骨即肩髃,手陽明經穴。
委中,足太陽經穴。髓空,即腰俞,督脈穴。雲門、髃骨連手,委中、髓空連足,故此八穴可瀉四肢之熱。空,孔同。五臟俞旁五,此十者,以瀉五臟之熱也。(五臟俞旁五穴:肺俞之旁,魄戶也;心俞之旁,神堂也;肝俞之旁,魂門也;脾俞之旁,意舍也;腎俞之旁,志室也。皆足太陽經穴。
凡五臟之系,咸附於背,故此十者,可瀉五臟之熱。)凡此五十九穴者,皆熱之左右也。(又五十九穴,詳後篇。)帝曰: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?岐伯曰:夫寒盛則生熱也。(寒邪外束,則陽氣內郁,故傳而為熱,所以寒盛則生熱也。然則外感發熱者,因傷於寒也,散其寒則陽氣泄而熱自除矣。
今有不知標本者,但見發熱,輒用苦寒。夫陰寒沉滯,焉能解表?表不解則熱愈甚,所以輕者致重,重者致危,是不知熱無犯熱,寒無犯寒之戒也。詳義見運氣類二十,並當詳究。)
白話文:
黃帝問岐伯如何治療熱病的五十九個穴位,因為他雖聽說過,卻不明白其具體位置和作用原理。
岐伯解釋說,治療熱病,首先要針對不同部位的熱邪。頭部有二十五個穴位(上星、囟會、前項、百會、後頂,以及兩側各五個穴位:五處、承光、通天、絡卻、玉枕;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),可以散發頭部陽氣逆行的熱氣。
胸部的八個穴位(大杼、膺俞、缺盆、背俞),可以瀉去胸中的熱。胃部的八個穴位(氣衝、三里、巨虛、上廉、下廉),可以瀉去胃中的熱。四肢的八個穴位(雲門、肩髃、委中、腰俞),可以瀉去四肢的熱。
五臟的十個穴位(肺俞旁的魄戶、心俞旁的神堂、肝俞旁的魂門、脾俞旁的意舍、腎俞旁的志室),可以瀉去五臟的熱。
總共五十九個穴位,都是治療熱病的重要穴位。
黃帝又問,為何人體受寒後會轉變為熱症?岐伯回答,寒邪過盛會產生熱症。寒邪束縛體表,陽氣鬱結於內,就會轉化為熱。所以外感發熱,是因為受寒,散寒就能使陽氣宣洩,熱症自然消除。
但是有些人不懂得辨別病症的本質,只看到發熱就使用寒涼的藥物。如果陰寒之邪停滯體內,又怎能解表?表邪不解,熱症反而加重,輕者變重,重者危及生命。這就是不懂得治療熱症不應再用熱藥,治療寒症不應再用寒藥的道理。 更詳細的解釋,請參考《靈樞·運氣篇》的相關內容。
2. 四十、諸熱病死生刺法
(《靈樞·熱病篇》)
熱病三日而氣口靜、人迎躁者,取之諸陽五十九刺,以瀉其熱而出其汗,實其陰以補其不足者。(此下所言熱病,即傷寒時疫也。熱病三日,邪猶居表,若氣口靜而人迎躁者,正病在三陽而未入陰分,故當取諸陽經為五十九刺,以瀉陽邪之實,仍補三陰之不足也。五十九刺法如下文。
人迎脈口一盛二盛三盛,當補當瀉詳義,出終始篇,見本類前二十八。)身熱甚、陰陽皆靜者,勿刺也;其可刺者急取之,不汗出則泄。所謂勿刺者,有死徵也。(身熱甚而陰陽之脈皆靜者,陽證得陰脈也,故不宜刺。若察其可刺者當急取之,雖不汗出,則邪亦從而泄矣。此言勿刺者,以其脈證相反,有死徵也。
下文皆然。)熱病七日八日,脈口動喘而弦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淺刺手大指間。(熱病七八日,邪必深至陰分,故脈口之脈當動疾如喘而且弦,宜急刺手太陰肺經,則汗自出而邪可散矣。然刺此者宜淺。手大指間,即少商穴也。弦,一本作短。)熱病七日八日,脈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乾,一日半而死,脈代者一日死。
(熱病七八日,脈微小者,正氣虛也。溲血口中乾者,傷其陰也。皆為死證。若脈來變亂失常,是為代脈,其死尤促。)熱病已得汗出,而脈尚躁,喘且復熱,勿刺膚,喘甚者死。(熱病已得汗,邪當退矣;若脈尚躁,氣尚喘,身復熱者,是謂不為汗衰,乃反證也,故勿刺其膚。刺而重傷其氣,若喘甚者,則必死也。
)熱病七日八日,脈不躁,躁不散數,後三日中有汗;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(凡熱病七日之後,邪欲解散者,脈必躁盛,乃為將汗之兆。今熱病七日八日而脈猶不躁,則陰之類也;即有躁意而力不散大,至不數疾,皆正氣衰微,不能鼓動,亦陰之類也。必且未能解散,故當再俟三日,庶得有汗。
若三日不汗,又逾四日,則病在旬日外矣,陰陽不應,期當死也。凡若此者,既不能汗,其氣必虛,故勿為膚腠之刺。)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針,五十九,苛軫鼻,索皮於肺,不得,索之火,火者心也。(熱病先膚痛、窒塞於鼻、充浮於面者,邪在膚腠,肺經病也。
刺宜淺取皮分,故當用第一針曰鑱針者,以刺五十九穴之皮部也。苛,深也。軫,車上前後兩端橫木也。言鼻窒之甚,內外不通,亦猶軫之橫塞也。皆屬於肺,肺屬金,其合在皮,故但求之於皮,即所以求於肺也。如刺此而不得效,則當求之於火,火者心也,補心之脈,益陽氣以制金邪,則肺熱當自退耳。窒音只。
)熱病先身澀,倚而熱,煩悗,干唇口嗌,取之脈,以第一針,五十九,膚脹口乾寒汗出,索脈於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腎也。(澀,燥澀也。倚,身無力也。兼之熱而煩悶,唇口與嗌俱乾者,邪在血脈,心經病也。故當用針之第一曰鑱針者,以取五十九穴之脈分也。膚脹口乾寒汗出,亦皆脈之為病。
白話文:
四十、諸熱病死生刺法
熱病三天,氣口平靜、人迎脈跳動有力,應施以諸陽經五十九處刺法,瀉熱發汗,滋補陰液以補足不足。這是指傷寒等時疫而言。熱病三天,邪氣仍在表層,如果氣口平靜而人迎脈跳動有力,表示病情在三陽經,尚未深入陰分,因此應刺諸陽經五十九穴位,瀉掉陽邪的實證,並補益三陰經的不足。五十九刺法詳見下文以及前文二十八。
若患者身熱嚴重,陰陽二脈皆靜止,則不可針刺;若可針刺者,需立即施針,即使不發汗也要瀉邪。所謂不可針刺,是具有死亡徵兆。身熱嚴重而陰陽脈皆靜,是陽證侵犯陰脈,故不宜針刺。如果判斷可以針刺,應立即施針,即使不發汗,邪氣也會隨之排出。這裡所說的不可針刺,是指脈症相反,有死亡徵兆。以下皆同此理。
熱病七天或八天,脈搏跳動急促有力且弦細,應立即針刺,汗液會自然排出,宜淺刺手大拇指間(少商穴)。熱病七八天,邪氣必定深入陰分,所以脈搏跳動急促有力且弦細,應該立即針刺手太陰肺經,汗液會自然排出,邪氣可以消散。但針刺應淺。手大拇指間,就是少商穴。弦,也有人寫作短。熱病七天或八天,脈搏微弱,病人小便帶血,口乾舌燥,則在一到一天半內會死亡;若脈象代脈,則一天內會死亡。熱病七八天,脈搏微弱,是正氣虛弱;小便帶血,口乾舌燥,是陰液受損,都是死亡徵兆。如果脈象紊亂變異,是代脈,死亡則更快。
熱病已經發汗,但脈搏仍跳動有力,氣喘且再次發熱,不可針刺皮膚;若氣喘嚴重,則必死。熱病已經發汗,邪氣應該消退;如果脈搏仍跳動有力,氣喘且再次發熱,這不是汗液不足,而是反證,所以不可針刺皮膚。針刺會加重損傷元氣,如果氣喘嚴重,則必死。
熱病七天或八天,脈搏不跳動有力,即使跳動有力也不散也不數,三天內能出汗;三天不出汗,則四天內會死亡。若未曾出汗,不可針刺皮膚。凡熱病七天以後,邪氣將要消散,脈搏必定跳動有力,是將要出汗的徵兆。現在熱病七天或八天,脈搏仍然不跳動有力,這是陰寒的表現;即使有跳動有力之意,但力量不散也不數,都是正氣衰弱,不能鼓動,也是陰寒的表現。必然不能消散,所以應該再等三天,或許能出汗。如果三天不出汗,又過了四天,則病情超過十天,陰陽失調,必定死亡。凡是這樣的情況,既不能出汗,氣必虛弱,所以不可針刺皮膚。
熱病初期皮膚疼痛,鼻塞面腫,應淺刺皮膚,用第一針(鑱針)刺五十九穴的皮部。鼻塞嚴重,內外不通,如同車軸橫塞一樣。都屬於肺經,肺屬金,其氣血在皮膚,所以只在皮膚尋找穴位,也就是在肺經尋找穴位。如果針刺無效,則應在心經尋找穴位,補益心經,增強陽氣以制伏金邪,則肺熱自然會退去。
熱病初期身體燥澀,倚靠而坐感到發熱,煩躁不安,嘴唇口乾舌燥,應針刺脈絡,用第一針(鑱針)刺五十九穴的脈部。皮膚腫脹,口乾舌燥,出冷汗,都是脈絡病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