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卷 (1)
十卷 (1)
1. 十卷
2. 標本類
3. 一、六氣標本所從不同
(素問至真要大論)
帝曰:六氣標本,所從不同奈何?(六氣者,風寒暑濕火燥,天之令也。標,末也。本,原也。猶樹木之有根枝也。分言之則根枝異形,合言之則標出乎本。此篇當與六微旨大論,少陽之上,火氣治之,中見厥陰之義參看,詳運氣類第六。)岐伯曰:氣有從本者,有從標本者,有不從標本者也。
帝曰:願卒聞之。(不從標本者,從中氣也。)岐伯曰:少陽太陰,從本;(六氣少陽為相火,是少陽從火而化,故火為本,少陽為標。太陰為濕土,是太陰從濕而化,故濕為本,太陰為標。二氣之標本同,故經病之化皆從乎本。)少陰太陽,從本從標;(少陰為君火,從熱而化,故熱為本,少陰為標,是陰從乎陽也。
太陽為寒水,從寒而化,故寒為本,太陽為標,是陽從乎陰也。二氣之標本異,故經病之化,或從乎標,或從乎本。)陽明厥陰,不從標本,從乎中也。(陽明為燥金,從燥而化,故燥為本,陽明為標。厥陰為風木,從風而化,故風為本,厥陰為標。但陽明與太陰為表裡,故以太陰為中氣,而金從濕土之化。
厥陰與少陽為表裡,故以少陽為中氣,而木從相火之化。是皆從乎中也。詳義見圖翼三卷,上中下本標中氣圖解。)故從本者,化生於本;從標本者,有標本之化;從中者,以中氣為化也。(六氣之太過不及皆能為病,病之化生必有所因,故或從乎本,或從乎標,或從乎中氣,知其所從,則治無失矣。
)帝曰:脈從而病反者,其診何如?(謂脈之陰陽必從乎病,其有脈病不應而相反者,診當何如也。)岐伯曰:脈至而從,按之不鼓,諸陽皆然。(陽病見陽脈,脈至而從也。若浮洪滑大之類,本皆陽脈,但按之不鼓,指下無力,便非真陽之候,不可誤認為陽。凡諸陽證得此者,似陽非陽皆然也。
故有為假熱、有為格陽等證,此脈病之為反也。)帝曰:諸陰之反,其脈何如?岐伯曰:脈至而從,按之鼓甚而盛也。(陰病見陰脈,脈至而從矣。若雖細小而按之鼓甚有力者,此則似陰非陰也。凡諸陰病而得此,有為假寒,有為格陰,表裡異形,所以為反。凡此相反者,皆標本不同也。
如陰脈而陽證,本陰標陽也。陽脈而陰證,本陽標陰也。故治病當必求其本。)
白話文:
一、六氣標本所從不同
黃帝問:六氣的標本變化,其遵循的法則為何不同?(六氣指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火、燥,是自然界的氣候表現。標指枝末,本指根源,如同樹木有根與枝的區別。分開來看根枝形態各異,整體而言枝末皆由根本而生。此篇可與《六微旨大論》中「少陽之上,火氣治之,中見厥陰」的論述相互參照,詳見運氣類第六篇。)
岐伯回答:六氣變化有遵循根本的,有同時遵循標與本的,也有不從標本而從「中氣」的。
黃帝說:請詳細說明。(不從標本的情況,是指遵循中氣。)
岐伯解釋:
- 少陽、太陰:完全遵循根本
- 少陽屬相火,本質為火,少陽為其表象,兩者一致,故病症變化皆根源於火。
- 太陰屬濕土,本質為濕,太陰為其表象,兩者一致,故病症變化皆根源於濕。
- 少陰、太陽:同時遵循標與本
- 少陰屬君火,本質為熱,少陰為其表象(陰性),形成「陰從陽」的關係。
- 太陽屬寒水,本質為寒,太陽為其表象(陽性),形成「陽從陰」的關係。
因標本性質相反,病症變化可能顯現於標(表象)或本(本質)。
- 陽明、厥陰:不從標本,而從中氣
- 陽明屬燥金,本質為燥,陽明為其表象,但因其與太陰(濕土)互為表裡,故金氣受濕土影響而變化。
- 厥陰屬風木,本質為風,厥陰為其表象,但因其與少陽(相火)互為表裡,故木氣受相火影響而變化。
此類變化皆由中氣主導。
總結:
- 從本者:病症根源於本質。
- 從標本者:病症可能顯現於標或本。
- 從中氣者:病症由中氣主導。
(六氣過盛或不足皆致病,病因各有依循,掌握其根源則治療方能精準。)
黃帝問:若脈象與病症相反,該如何診斷?(指脈象陰陽應與病症相符,但出現矛盾時如何判斷?)
岐伯回答:
- 陽脈假象:脈浮洪滑大似陽脈,但按壓無力,非真陽之證,實為假熱或格陽等陰盛格陽之象。
- 陰脈假象:脈細小似陰脈,但按壓有力,非真陰之證,實為假寒或格陰等陽盛格陰之象。
此類矛盾皆因標本不一致所致(如脈陰證陽為「本陰標陽」,脈陽證陰為「本陽標陰」),故治療必須追溯根本。
4. 二、病有標本取有逆順
(素問至真要大論,隨前篇)
是故百病之起,有生於本者,有生於標者,有生於中氣者;有取本而得者,有取標而得者,有取中氣而得者,有取標本而得者;有逆取而得者,有從取而得者。(百病之生於本標中氣者,義見前篇。中氣,中見之氣也,如少陽厥陰互為中氣,陽明太陰互為中氣,太陽少陰互為中氣,以其相為表裡,故其氣互通也。取,求也。
病生於本者,必求其本而治之。病生於標者,必求其標而治之。病生於中氣者,必求中氣而治之。或生於標、或生於本者,必或標或本而治之。取有標本,治有逆從。以寒治熱,治真熱也。以熱治寒,治真寒也,是為逆取。以熱治熱,治假熱也,以寒治寒,治假寒也,是為從取。
逆從義,詳論治類第四。)逆,正順也。若順,逆也。(病熱而治以寒,病寒而治以熱,於病似逆,於治為順,故曰逆,正順也。病熱而治以熱,病寒而治以寒,於病若順,於治為反,故曰若順,逆也。本論曰:逆者正治,從者反治。是亦此意。)故曰:知標與本,用之不殆,明知逆順,正行無問。
此之謂也。不知是者,不足以言診,足以亂經。(用,運用也。殆,危也。正行,執中而行,不偏不倚也。無問,無所疑問以資惑亂也。不有真見,烏能及此?錯亂經常,在不知其本耳。)故大要曰:粗工嘻嘻,以為可知,言熱未已,寒病復始,同氣異形,迷診亂經。此之謂也。
(粗工,淺輩也。嘻嘻,自得貌。妄謂道之易知,故見標之陽,輒從火治,假熱未除,真寒復起。雖陰陽之氣若同,而變見之形則異。即如甲乙同為木化,而甲陽乙陰;一六同為水數,而一陽六陰,何非同氣異形者?粗工昧此,未有不迷亂者矣。)夫標本之道,要而博,小而大,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,言標與本,易而勿損,察本與標,氣可令調,明知勝復,為萬民式,天之道畢矣。(要而博、小而大者,謂天地之運氣,人身之疾病,變化無窮,無不有標本在也。
如三陰三陽,皆由六氣所化,故六氣為本,三陰三陽為標。知標本勝復之化,則氣可令調,而天之道畢矣。然疾病之或生於本,或生於標,或生於中氣,凡病所從生,即皆本也。夫本者,一而已矣。故知其要則一言而終,不知其要則流散無窮也。)
白話文:
二、病有標本,治療有逆順
因此,各種疾病的發生,有的根源於「本」(根本),有的根源於「標」(表象),有的根源於「中氣」(內在相互影響的氣機)。治療時,有的從本入手而治癒,有的從標入手而治癒,有的從中氣入手而治癒,有的則需兼顧標本才能治癒;有的用「逆治」法(如寒病用熱藥、熱病用寒藥)而見效,有的用「從治」法(如假熱病用熱藥、假寒病用寒藥)而見效。
疾病若根源於本,必須針對根本治療;根源於標,必須針對表象治療;根源於中氣,必須調和中氣治療。若疾病同時涉及標本,則需視情況選擇治標或治本。治療方法有標本之分,也有逆從之別。例如:用寒藥治熱症(真熱),用熱藥治寒症(真寒),稱為「逆取」;用熱藥治假熱,用寒藥治假寒,稱為「從取」。
所謂「逆治」,看似與病症相反,實則是順應病機的正確治法;而「從治」看似順應病症,實則可能違背根本病機。因此,懂得分辨標本,運用時就不會出錯;清楚逆順之理,治療就能堅定不移。若不明白這些道理,不僅無法正確診斷,還會擾亂治療原則。
正如《大要》所言:庸醫自以為是,聲稱熱症未消,寒症卻又出現,這是因為他們只看表象,忽視本質,導致診斷混亂、治法錯誤。標本之道看似簡單,實則涵蓋廣泛,能從一個案例推知百病規律。談論標本容易,但需謹慎不誤;觀察標本,才能調和氣機;通曉勝復變化(疾病消長規律),便能成為醫者的典範,領悟天道的奧妙。
總之,標本之理既精要又博大,既細微又深遠。掌握核心,就能以簡馭繁;若不得要領,便會迷失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