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一卷 (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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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卷 (18)

1. 四十、諸熱病死生刺法

左右各三,故凡六痏。更入發三寸邊五,凡十痏;(更入發者,自上星之次向後也。三寸邊五者,去中行三寸許,兩邊各五也。即足少陽之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,左右二行凡十痏。)耳前後口下者各一,項中一,凡六痏;(耳前者,聽會也,耳後者,完骨也,俱足少陽經穴,各二。口下者,任脈之承漿也,一穴。

項中者,督脈之瘂門也,一穴。共凡六痏。)巔上一,(百會也,督脈穴。)囟會一,(督脈穴。)髮際一,(前髮際,神庭也,後髮際,風府也,俱督脈穴,凡二痏。)廉泉一,(任脈穴。)風池二,天柱二。(風池,足少陽經穴。天柱,足太陽經穴。按:本篇所載者,熱病五十九俞也。

前篇《水熱穴論》所載者,亦熱病五十九俞也。考二篇之異同,則惟百會、囟會、五處、承光、通天、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等十八穴相合,其餘皆異。然觀本篇所言者,多在四肢,蓋以瀉熱之本也。《水熱穴論》所言者,多隨邪之所在,蓋以瀉熱之標也。義自不同,各有取用。

且《本經》《靈樞》在前,《素問》在後,後者所以補前之略耳,故皆謂之熱病五十九俞,非謬異也。今總計二篇之數,再加以上文所言胃胳、湧泉等穴,原不在五十九數之內者,凡十四穴,仍除去重複十八穴,則總得一百一十四穴,皆熱俞也,均不可廢。凡刺熱者,當總求二篇之義,各隨其宜而取用之,庶乎盡刺熱之善矣。

白話文:

四十、熱病生死與針刺方法

左右兩側各三個穴位,共六針。再從髮際向後三寸處,兩側各五穴,共十針(「更入發」指從上星穴向後延伸,「三寸邊五」指距離中線三寸,左右各五穴,即足少陽經的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,左右兩行共十針)。

耳前後與口下方各一穴,後頸部一穴,共六針(耳前為聽會,耳後為完骨,均屬足少陽經,左右各二。口下方為任脈承漿,一穴;後頸部為督脈瘂門,一穴,總計六穴)。

頭頂一穴(百會,屬督脈),囟會一穴(督脈),髮際兩穴(前髮際為神庭,後髮際為風府,均屬督脈,共二穴),廉泉一穴(任脈),風池兩穴(足少陽經),天柱兩穴(足太陽經)。

若合計兩篇穴位,加上胃胳、湧泉等未納入五十九穴的十四穴,扣除重複的十八穴,共得一百一十四個熱病相關穴位,皆具療效。針刺熱病時,應綜合兩篇內容,依情況選用,方能完善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