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二十一卷 (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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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卷 (18)

1. 四十、諸熱病死生刺法

左右各三,故凡六痏。更入發三寸邊五,凡十痏;(更入發者,自上星之次向後也。三寸邊五者,去中行三寸許,兩邊各五也。即足少陽之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,左右二行凡十痏。)耳前後口下者各一,項中一,凡六痏;(耳前者,聽會也,耳後者,完骨也,俱足少陽經穴,各二。口下者,任脈之承漿也,一穴。

項中者,督脈之瘂門也,一穴。共凡六痏。)巔上一,(百會也,督脈穴。)囟會一,(督脈穴。)髮際一,(前髮際,神庭也,後髮際,風府也,俱督脈穴,凡二痏。)廉泉一,(任脈穴。)風池二,天柱二。(風池,足少陽經穴。天柱,足太陽經穴。按:本篇所載者,熱病五十九俞也。

前篇《水熱穴論》所載者,亦熱病五十九俞也。考二篇之異同,則惟百會、囟會、五處、承光、通天、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等十八穴相合,其餘皆異。然觀本篇所言者,多在四肢,蓋以瀉熱之本也。《水熱穴論》所言者,多隨邪之所在,蓋以瀉熱之標也。義自不同,各有取用。

且《本經》《靈樞》在前,《素問》在後,後者所以補前之略耳,故皆謂之熱病五十九俞,非謬異也。今總計二篇之數,再加以上文所言胃胳、湧泉等穴,原不在五十九數之內者,凡十四穴,仍除去重複十八穴,則總得一百一十四穴,皆熱俞也,均不可廢。凡刺熱者,當總求二篇之義,各隨其宜而取用之,庶乎盡刺熱之善矣。

白話文:

左右兩邊各刺三個穴位,所以總共是六個穴位。再從髮際往內三寸的邊緣,左右各刺五個穴位,總共十個穴位。(這裡說的「更入發」,指的是從上星穴之後往後延伸。三寸邊緣的五個穴位,是指距離身體中線約三寸的位置,左右兩邊各有五個,也就是足少陽經的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,左右兩行共十個穴位。)耳朵前後和嘴巴下方各刺一個穴位,脖子後方正中刺一個穴位,總共六個穴位。(耳朵前面的是聽會穴,耳朵後面的是完骨穴,都是足少陽經的穴位,各兩個。嘴巴下方的是任脈的承漿穴,一個穴位。脖子後方正中的是督脈的瘂門穴,一個穴位,總共六個穴位。)頭頂刺一個穴位(是百會穴,督脈的穴位)。囟門刺一個穴位(也是督脈的穴位)。髮際刺一個穴位(前髮際是神庭穴,後髮際是風府穴,都是督脈的穴位,總共兩個穴位)。廉泉穴刺一個穴位(是任脈的穴位)。風池穴刺兩個穴位,天柱穴刺兩個穴位(風池穴是足少陽經的穴位,天柱穴是足太陽經的穴位。總結:這篇所說的是治療熱病的五十九個穴位。)

之前《水熱穴論》所記載的也是治療熱病的五十九個穴位。比較這兩篇的異同,只有百會、囟會、五處、承光、通天、臨泣、目窗、正營、承靈、腦空這十八個穴位相同,其餘的都不一樣。不過從這篇所說的來看,穴位大多在四肢,這是為了瀉熱的根本。《水熱穴論》所說的,大多是跟著邪氣所在的位置來選穴,這是為了瀉熱的表面現象。意義自然不同,各有各的用途。

而且,《本經》、《靈樞》在前,《素問》在後,後者是為了補充前者的不足,所以都說是治療熱病的五十九個穴位,並不是錯誤或不同。現在總共計算這兩篇的數量,再加上上面提到的胃胳、湧泉等穴位,這些原本不在五十九個穴位之內,總共有十四個穴位,再扣除重複的十八個穴位,總共有一百一十四個穴位,都是治療熱病的穴位,都不能廢棄。凡是針刺治療熱病,應該總合兩篇的意義,根據情況選取穴位,這樣才能完全達到針刺治療熱病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