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三卷 (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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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卷 (12)

1. 七、脾不主時

(素問太陰陽明論)

帝曰:脾不主時何也?(些言時惟四而臟有五,如肝心肺腎分主四時,而脾為五臟之一,獨無所主者何也?)岐伯曰:脾者土也,治中央,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,不得獨主於時也。

(五臟所主,如肝木主春而王於東,心火主夏而王於南,肺金主秋而王於西,腎水主冬而王於北;惟脾屬土而蓄養萬物,故位居中央,寄王四時各一十八日,為四臟之長,而不得獨主於時也。考之曆法:凡於辰戌丑未四季月,當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前,各土王用事十八日,一歲共計七十二日。

凡每季三月各得九十日,於九十日中除去十八日,則每季亦止七十二日,而為五行分王之數。總之五七三十五,二五一十,共得三百六十日,以成一歲之常數也。)脾藏者常著胃土之精也,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,故上下至頭足,不得主時也。(脾胃相為表裡,脾常依附於胃,以膜連著,而為之行其精液;然脾胃皆屬乎土,所以生成萬物,故曰法天地也。

土為萬物之本,脾胃為臟腑之本,故上至頭,下至足,無所不及,又豈得獨主一時而已哉?平人氣象論曰:人無胃氣曰逆,逆者死。脈無胃氣亦死。此所以四時五臟,皆不可一日無土氣也。)

白話文:

七、脾不主時

黃帝問:「脾為何不單獨主管某個季節?」(意指四季對應肝、心、肺、腎四臟,而脾作為五臟之一,卻無專屬季節,原因為何?)

岐伯回答:「脾屬土,位居中央,其功能在四季中分別輔助其他四臟各十八日,因此無法獨自主管單一季節。(五臟與季節的對應關係為:肝木主春,旺於東方;心火主夏,旺於南方;肺金主秋,旺於西方;腎水主冬,旺於北方。唯獨脾屬土,能滋養萬物,故位於中央,於四季中各寄旺十八日,統領四臟,而不專屬某一季節。根據曆法,在辰、戌、醜、未四季之月,即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之前,土氣各當令十八日,一年共七十二日。

每季本有九十日,扣除土旺的十八日,實際每季五行分治七十二日。總計五臟各主七十二日,合為三百六十日,正合一歲之數。)脾臟常蘊含胃土的精華,土能化生萬物,效法天地之德,因此其作用遍及全身,上至頭、下至足,自然不限於單一季節。(脾胃互為表裡,脾依附於胃,透過膜絡相連,輸布精微;而脾胃同屬土,為萬物生化之本,故稱其效法天地。

土是萬物的根基,脾胃是臟腑的根本,所以其影響無所不至,豈能僅限於一時?《平人氣象論》提到:人若無胃氣則機能逆亂,逆亂則死;脈象若無胃氣亦為死徵。由此可見,四季五臟皆不可一日缺乏土氣的支持。)」

2. 八、五臟所合所榮所主五味所宜所傷之病

(素問五臟生成篇)

心之合脈也,其榮色也,其主腎也。(心生血,血行脈中,故合於脈。血華在貌,故榮於色。心屬火,受水之制,故以腎為主。)肺之合皮也,其榮毛也,其主心也。(肺屬金,皮得金之堅,故合於皮。毛得皮之養,故榮於毛。五臟之應天者肺,故肺主皮毛。凡萬物之體,其表必堅,正合乾金之象,所謂物物一太極也。

金受火之制,故肺以心為主。)肝之合筋也,其榮爪也,其主肺也。(肝屬木,木曲直而柔,筋體象之,故合於筋。爪者筋之餘,故榮於爪。木受金之制。故肝以肺為主。)脾之合肉也,其榮唇也,其主肝也。(脾屬土,肉象地之體,故合肉也。脾氣通於唇,故榮唇也。土受木之制,故脾以肝為主。

)腎之合骨也,其榮發也,其主脾也。(腎屬水,腎藏精,骨藏髓,精髓同類,故腎合骨。發為精血之餘,精髓充滿,其發必榮,故榮在發。水受土之制,故腎以脾為主。)是故多食鹹,則脈凝泣而變色;(咸從水化,水能剋火,故病在心之脈與色也。五味篇曰:心病禁咸。

泣,澀同。)多食苦,則皮槁而毛拔;(苦從火化,火能剋金,故病在肺之皮毛也。五味篇曰:肺病禁苦。)多食辛,則筋急而爪枯;(辛從金化,金能剋木,故病在肝之筋爪也。五味篇曰:肝病禁辛。)多食酸,則肉胝䐢而唇揭;(胝,皮厚也,手足駢胝之謂。酸從木化,木能剋土,故病在脾之肉與唇也。

五味篇曰:脾病禁酸。胝音支。䐢音縐。)多食甘,則骨痛而發落。此五味之所傷也。(甘從土化,土能剋水,故病在腎之骨與發也。五味篇曰:腎病禁甘。)故心欲苦,(合於火也。)肺欲辛,(合於金也。)肝欲酸,(合於木也。)脾欲甘,(合於土也。)腎欲咸,(合於水也。

)此五味之所合,五臟之氣也。(凡此皆五味之合於五臟者。舊本也字在合字之下,於義不通,按全元起本及太素,俱云此五味之所合五臟之氣也,今改從之。)

白話文:

八、五臟所合所榮所主五味所宜所傷之病

心與脈相合,其榮華顯現在面色,受腎的制約。(心主生血,血行於脈中,故與脈相合。血氣充沛則面色紅潤,故榮華顯現於面色。心屬火,受腎水制約,故以腎為主。)

肺與皮膚相合,其榮華顯現在毛髮,受心的制約。(肺屬金,皮膚具堅韌特性與金相應,故與皮膚相合。毛髮賴皮膚滋養,故榮華顯現於毛髮。肺為五臟中與天相應者,故主皮毛。萬物表層皆堅固,正合乾金之象,即所謂「物物一太極」。金受火克制,故肺以心為主。)

肝與筋相合,其榮華顯現在指甲,受肺的制約。(肝屬木,木性柔韌屈伸,筋的特性與之相應,故與筋相合。指甲為筋之餘,故榮華顯現於指甲。木受金克制,故肝以肺為主。)

脾與肌肉相合,其榮華顯現在口唇,受肝的制約。(脾屬土,肌肉如同大地之體,故與肌肉相合。脾氣通達於口唇,故榮華顯現於口唇。土受木克制,故脾以肝為主。)

腎與骨骼相合,其榮華顯現在頭髮,受脾的制約。(腎屬水,藏精,骨藏髓,精髓同源,故腎與骨相合。頭髮為精血之餘,精髓充足則頭髮潤澤,故榮華顯現於頭髮。水受土克制,故腎以脾為主。)

因此,過食鹹味會使血脈凝滯而面色改變;(鹹屬水,水克火,故傷及心的血脈與面色。)
過食苦味會使皮膚枯槁、毛髮脫落;(苦屬火,火克金,故傷及肺的皮膚與毛髮。)
過食辛味會使筋脈拘急、指甲乾枯;(辛屬金,金克木,故傷及肝的筋與指甲。)
過食酸味會使肌肉厚硬、口唇乾裂;(酸屬木,木克土,故傷及脾的肌肉與口唇。)
過食甘味會使骨骼疼痛、頭髮脫落。(甘屬土,土克水,故傷及腎的骨與頭髮。)此為五味過度對五臟的傷害。

因此,心喜苦味(與火相應),
肺喜辛味(與金相應),
肝喜酸味(與木相應),
脾喜甘味(與土相應),
腎喜鹹味(與水相應)。
此為五味與五臟之氣的相合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