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卷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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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卷 (17)

1. 二十六、衛氣失常皮肉氣血筋骨之刺

(《靈樞·衛氣失常篇》)

黃帝曰:衛氣之留於腹中,搐積不行,苑蘊不得常所,使人肢脅胃中滿、喘呼逆息者,何以去之?(衛氣者,水穀之悍氣也。其氣循皮膚之中,分肉之間,熏於肓膜,散於胸腹,此衛氣之常也。失其常,則隨邪內陷,留於腹中,搐積不行而苑蘊為病,故《禁服篇》曰衛氣為百病母也。

苑,郁同。)伯高曰:其氣積於胸中者上取之,積於腹中者下取之,上下皆滿者旁取之。黃帝曰:取之奈何?伯高對曰:積於上,瀉人迎、天突、喉中;(積於上者為喘呼逆息,故當瀉之於上。人迎,足陽明經穴。天突、喉中,俱任脈穴。喉中,即廉泉也。)積於下者,瀉三里與氣街;(積於腹中者,當瀉其下。

三里、氣街,俱足陽明經穴。)上下皆滿者,上下取之,與季脅之下一寸,重者雞足取之。(上下皆病,則上下俱當取之,如以上五穴是也。季脅之下一寸,當是足厥陰經章門穴。病之重者仍當雞足取之,謂攢而刺之也,即《官針篇》合谷刺之謂,詳見前六。一本云季脅之下深一寸。

)診視其脈大而弦急,及絕不至者,及腹皮急甚者,不可刺也。黃帝曰:善。(脈大而弦急,陰虛而真臟見也。絕不至者,營氣脫也。腹皮急甚者,中和氣絕而脾元敗也。不宜刺矣。)

黃帝問於伯高曰: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?伯高曰:色起兩眉薄澤者,病在皮。(兩眉者,闕中也。其應主肺,故病在皮。)唇色青黃赤白黑者,病在肌肉。(脾氣通於唇,故病在肌肉。)營氣濡然者,病在血氣。(濡,濕也。營本無形,若膚腠之汗,肌肉之脹,二便之泄利,皆濡然之謂。

其病在營,則氣血也。)目色青黃赤白黑者,病在筋。(目為肝之竅,肝主筋也。)耳焦枯受塵垢,病在骨。(耳為腎之竅,腎主骨也。)黃帝曰:病形何如?取之奈何?伯高曰:夫百病變化,不可勝數,然皮有部,肉有柱,血氣有輸,骨有屬。黃帝曰:願聞其故。伯高曰:皮之部,輸於四末。

(病在皮者,在陽分也。陽受氣於四末,以其皮淺氣浮也,故皮之部輸於四末。)肉之柱,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,與足少陰分間。(病在肌肉,當治其柱。柱者,䐃之屬也。堅厚之肉,多在手足三陽分肉間,以肉主於脾,而脾主四肢也。足少陰之經,自足心,循內踝後,入足跟,以上腨內,出膕內廉,上股內後廉,會於尻臀,貫脊,其肉俱厚,故亦為肉之柱。)血氣之輸,輸於諸絡,氣血留居,則盛而起。

(病在血氣,當治其輸。輸於諸絡,謂諸經之絡穴也。氣血留居,則經絡壅盛,故當取之。)筋部無陰無陽,無左無右,候病所在。(病在筋者,不必分其陰陽左右,但當隨病所在而治之。)骨之屬者,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。(病在骨之屬者,當治骨空以益其髓。髓者骨之充也,故益髓即所以治骨。

白話文:

二十六、衛氣失常皮肉氣血筋骨之刺

黃帝問:衛氣滯留在腹中,鬱積不暢,無法正常運行,導致人出現胸脅胃部脹滿、喘息氣逆的症狀,該如何消除?

伯高回答:氣積聚在胸部的,從上部治療;積聚在腹部的,從下部治療;上下都脹滿的,從側面治療。

黃帝問:具體如何治療?

伯高回答:

  • 氣積在上部的,針刺人迎、天突、喉中(廉泉)等穴以瀉氣。
  • 氣積在下部的,針刺足三里與氣街等穴以瀉氣。
  • 上下都脹滿的,上下同時治療,並取季脅下一寸(章門穴),病情嚴重的可用「雞足刺法」(多針聚集刺法)。

但若診脈發現脈象大而弦急,或脈搏斷絕不至,或腹部皮膚緊繃嚴重者,不可針刺。


黃帝問伯高:如何判斷病在皮、肉、氣血、筋、骨?

伯高回答:

  • 病在皮:兩眉間色澤淡薄。
  • 病在肌肉:唇色呈現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等異常。
  • 病在氣血:營氣運行不暢,表現為皮膚汗濕、肌肉脹滿或二便異常。
  • 病在筋:眼睛顏色異常(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)。
  • 病在骨:耳朵乾枯如蒙塵垢。

黃帝問:病症表現如何?如何治療?

伯高回答:疾病變化多端,但各有對應的治療部位:

  • 皮病:治療四肢末端(陽氣分部)。
  • 肉病:治療手臂、小腿的陽經分肉間及足少陰經的肌肉豐厚處。
  • 氣血病:針刺各經絡穴,疏通氣血壅滯。
  • 筋病:不分陰陽左右,直接針刺病變處。
  • 骨病:治療骨空(骨髓匯聚處),以補益腦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