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九卷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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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卷 (14)

1. 三十三、十二經水陰陽刺灸之度

(刺法大概,雖如上文所云;然人有不同,如少者盛,長者衰,大者廣,小者狹,肥者深,瘦者淺,有不可以一例論者,故當以心撩之。蓋以天道無窮,造化莫測,醫當效之,則妙用無方,命曰法天之常也。

故梅孤高氏曰:針之留幾呼,雖有是言,然病有淺深,病淺者如經言可也,病甚則邪盛,邪氣吸針,轉針尚難,況強出乎?必俟其正氣之來徐而虛,然後出針,病氣斯去,固不可以經言為執也。是即心撩之法。少長大小肥瘦義,詳針刺類二十。撩音遼,又上、去二聲,通俗文:理亂謂之撩理。

)灸之亦然。灸而過此者得惡火,則骨枯脈澀;刺而過此者,則脫氣。(刺有淺深遲速之度,灸有壯數大小之度。刺有補瀉,灸亦有補瀉。凡以火補者,毋吹其火;以火瀉者,疾吹其火。血實氣壅、病深肉厚者,宜瀉;陽衰氣怯、元虛體弱者,宜補。背腹股髀、道遠勢緩者,宜大而多;頭面臂臑、羸弱幼小者,宜小而少。

此其大法也。設不知此而灸過其度,非惟無益,反以害之,是惡火也。故灸失其宜則骨枯脈澀,刺失其宜則脫泄元氣,均致人之夭殃矣。)黃帝曰:夫經脈之小大,血之多少,膚之厚薄,肉之堅脆,及膕之大小,可為量度乎?(言其可測否也。)岐伯答曰:其可為度量者,取其中度也,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也。

若夫度之人,痟瘦而形肉脫者,惡可以度量刺乎?審切循捫,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,是謂因適而為之真也。(中度,言中人之常度也。其肌肉不至脫,氣血不甚衰者,乃可為常法之準則。若肌體痟而形肉脫,不得以程度拘泥也。故必當審切循摸,隨其盛衰而善調之。然則上文所云者,特為後學設規矩耳。

而因其情,適其宜,必出於心,應於手,斯得病治之真訣矣。痟,通作消。)

白話文:

三十三、十二經水陰陽刺灸之度

針刺的方法雖然大致如上所述,但人的體質各不相同,例如年輕者氣血旺盛,年長者氣血衰弱,體壯者經脈寬廣,體弱者經脈狹窄,肥胖者針刺需深,瘦弱者針刺宜淺,不可一概而論,應當靈活應對。因為天道無窮,造化難測,醫者應效法自然,靈活施術,這才是順應天道的常理。

梅孤高氏曾說:針刺停留時需配合呼吸次數,雖有此說法,但病情有深淺之分。輕微的病證可依照經書所言施行,若病情嚴重則邪氣旺盛,邪氣甚至會吸引針體,此時轉針都已困難,更何況勉強出針?必須等待正氣逐漸恢復,邪氣消散後再緩慢出針,使病邪得以排出,不可拘泥於經文所述。這便是靈活應變的方法。關於年少、年長、體壯、體弱、肥胖、瘦削的針刺原則,詳見針刺類第二十篇。「撩」音同「遼」,亦有上聲與去聲的讀法,意為整理混亂的狀態。

灸法也是如此。灸法若超過適當強度,會引發「惡火」,導致骨骼枯槁、經脈澀滯;針刺若超出限度,則會耗損元氣。針刺有深淺與快慢的標準,灸法有艾灸壯數與大小的分寸。針刺有補瀉之法,灸法亦有補瀉之別。凡是用火力補益的,不要吹滅艾火;用火力瀉邪的,需迅速吹旺艾火。血氣壅滯、病深體壯者宜用瀉法;陽氣衰弱、元氣虛弱者宜用補法。背部、腹部、大腿等肌肉豐厚處,可施以較多壯數;頭面、手臂等薄弱部位或體弱幼小者,則宜少灸。

這是基本原則。若不知此理而過度施灸,不僅無益,反而有害,即所謂「惡火」。因此灸法失當會導致骨骼枯槁、經脈澀滯,針刺失當則會耗傷元氣,皆可能危及生命。

黃帝問:人體經脈的粗細、血氣的多少、皮膚的厚薄、肌肉的堅韌與脆弱,以及膝彎的大小,是否能夠測量與規範?

岐伯回答:能夠測量的,是指體質中庸之人,肌肉未至萎縮、氣血未嚴重衰弱的標準狀態。若是消瘦到形體肌肉脫落者,怎能用固定標準施針?必須仔細診察脈象、觸摸肌膚,觀察寒熱與虛實來調整治療,這才是順應個人情況、靈活應對的真諦。所謂「中度」,是指一般人的常態標準。若病人肌肉未嚴重消瘦、氣血未極度衰弱,方可依照常規施術;若形體極度消瘦,則不可拘泥於固定方法。因此必須審慎診察,根據病情變化靈活調整。上文所述的原則,主要是為初學者提供基礎規範,而真正的治療,仍需醫者依據實際情況,靈活運用,方能掌握治病的精髓。「痟」通「消」,意指形體消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