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二卷 (26)
二十二卷 (26)
1. 六十四、刺害
膿生耳底,是為內漏。傷其經氣,故致聾也。)刺膝髕,出液,為跛。(髕,膝蓋骨也。膝者筋之府,刺膝髕之下而出其液,則液泄筋枯,故令人跛。髕,頻、牝二音。跛,補火切。)刺臂太陰脈,出血多,立死。(臂太陰,肺脈也。肺主氣以行營衛,血出多而營衛絕,氣散則死也。
)刺足少陰脈,重虛出血,為舌難以言。(足少陰,腎脈也。少陰之脈循喉嚨系舌本,腎既虛而復刺出血,是重虛也,故令舌難以言。)刺膺中,陷中肺,為喘逆仰息。(肺近膺中而誤中之,則肺氣上泄,故為喘為逆,仰首而息也。)刺肘中,內陷,氣歸之,為不屈伸。(肘中者,手太陰之尺澤、厥陰之曲澤皆是也。
深刺內陷,必損其氣,氣泄於此,則氣歸之,故為不能屈伸。)刺陰股下三寸,內陷,令人遺溺。(陰股之脈,足三陰也,皆上聚於陰器;惟少陰之在股間者,有經無穴。其在氣衝下三寸者,足厥陰之五里也,主治腸中熱滿不得溺。若刺深內陷,令人遺溺不禁,當是此穴。然厥陰之陰包,陽明之箕門,皆治遺溺;若刺之太深,則溺反不止矣。
)刺腋下脅間,內陷,令人咳。(腋下脅間,肺所居也。若刺深內陷,中其肺臟,故令人咳。)刺少腹,中膀胱溺出,令人少腹滿。(刺中膀胱則胞氣泄,故溺出於外而為小腹滿。)刺腨腸,內陷,為腫。(腨腸,足肚也。肉厚氣深,不易行散,故刺而內陷則為腫。)刺匡上,陷骨中脈,為漏為盲。
(匡,眼匡也。目者宗脈之所聚,刺匡上而深陷骨間,中其目系之脈,則流淚不止而為漏,視無所見而為盲也。)刺關節中,液出,不得屈伸。(腰脊者,身之大關節也。手肘足膝者,四肢之關節也。諸筋者皆屬於節,液出則筋枯,故為不得屈伸。)
白話文:
六十四、刺害
膿液積聚在耳內,稱為「內漏」。若針刺損傷經脈之氣,便會導致耳聾。
若針刺膝蓋骨部位,導致液體外流,會使人跛行。(膝蓋骨是筋脈匯聚之處,刺傷膝蓋下方而滲出液體,會使筋脈失去滋養而萎縮,因此導致跛行。)
針刺手臂太陰肺經時,若出血過多,可能立即致命。(手臂太陰屬肺脈,肺主導氣血運行,若失血過多而使氣血耗竭,氣散則死亡。)
針刺足少陰腎經時,若患者原本腎氣虛弱又出血,會導致舌頭僵硬、言語困難。(足少陰腎脈循行喉嚨連接舌根,腎氣已虛再出血會加重虛損,造成說話困難。)
針刺胸口部位,若誤傷肺部,會引發氣喘、呼吸不順而仰頭喘息。(肺部靠近胸口,若刺中會使肺氣外洩,導致喘息困難。)
針刺肘部內側過深,會使氣血滯留,導致關節無法屈伸。(肘部內側如尺澤、曲澤等穴位,若深刺損傷氣血,會使氣機淤滯,影響活動。)
針刺大腿內側下三寸處過深,會導致小便失禁。(此處為足厥陰肝經五里穴,深刺會損傷控尿功能;其他如陰包、箕門等穴,若刺太深也會造成遺尿。)
針刺腋下肋骨間隙過深,會傷及肺臟,引發咳嗽。
針刺下腹部誤中膀胱,使尿液外滲,導致小腹脹滿。
針刺小腿肚過深,會引起局部腫脹。(小腿肌肉厚實,氣血不易疏散,刺傷後易腫脹。)
針刺眼眶邊緣過深,傷及眼脈,可能導致長期流淚或失明。(眼睛是經脈匯聚之處,刺傷深層脈絡會破壞視力。)
針刺關節部位導致液體外流,會使關節僵硬、無法活動。(關節為筋脈匯聚處,液體流失會使筋脈失養,喪失靈活性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