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八卷 (16)
八卷 (16)
1. 二十三、營衛三焦
凡自水分穴而下,皆下焦之部分也。按三十一難曰:下焦者,當膀胱上口,主分別清濁。其言上口者,以滲入之處為言,非真謂有口也。如果有口,則不言滲入矣。何後世不解其意而爭言膀胱有上口,其謬為甚。三焦下腧義,詳前十六。釃音篩。濾音慮。)黃帝曰:人飲酒,酒亦入胃,谷未熟而小便獨先下何也?岐伯答曰:酒者熟谷之液也,其氣悍以清,故後谷而入,先谷而液出焉。
(此因上文言水穀入胃必濟泌別汁而後出,而何以飲酒者獨先下也?蓋以酒之氣悍,則直連下焦,酒之質清,則速行無滯,故後谷而入,先谷而出也。)黃帝曰:善。余聞上焦如霧,中焦如漚,下焦如瀆,此之謂也。(如霧者,氣浮於上也。言宗氣積於胸中,司呼吸而布濩於經隧之間,如天之霧,故曰上焦如霧也。
漚者,水上之泡,水得氣而不沉者也。言營血化於中焦,隨氣流行以奉生身,如漚處浮沉之間,故曰中焦如漚也。瀆者,水所注泄。言下焦主出而不納,逝而不反,故曰下焦如瀆也。然則肺象天而居上,故司霧之化。脾象地而在中,故司漚之化。大腸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,故司川瀆之化也。
愚按:三焦者,本全體之大臟,統上中下而言也。本經發明不啻再四,如本輸、本臟、論勇、決氣、營衛生會、五臟別論、六節藏象論、邪客、背輸等篇,皆有詳義,而二十五難經獨言三焦包絡皆有名而無形,遂起後世之疑,莫能辨正。第觀本經所言,凡上中下三焦之義,既明且悉,烏得謂其以無為有、以虛為實哉?余因遍考諸篇,著有三焦包絡命門辨,及藏象類第三章俱有詳按,所當互考。)
白話文:
【二十三、營衛三焦】
從「水分穴」以下的位置,都屬於下焦的範圍。《難經·三十一難》提到:下焦位於膀胱上口,負責分離清濁之氣。這裡說的「上口」是指滲入的部位,並非真的有實質的開口。若真有一個口,就不會用「滲入」來形容了。後世不理解這個意思,反而爭論膀胱有上口,實在是大錯特錯。關於三焦下腧的意義,詳見前文第十六篇。
黃帝問:人飲酒後,酒也進入胃中,為何食物尚未消化,小便卻先排出了?岐伯回答:酒是穀物發酵後的液體,其性質強烈而清透,因此雖然比食物晚進入胃中,卻會先化為液體排出。(這是因為前面提到水穀進入胃中需經過過濾分化才會排出,而酒因性質強烈,能直接連接下焦,質地又輕清,所以流動迅速,才會「後入先出」。)
黃帝說:說得好。我聽聞上焦如霧、中焦如漚、下焦如瀆,正是這個道理。
- 上焦如霧:指氣息浮於上方。宗氣積聚在胸中,掌管呼吸並散布於經脈之間,如同天空中的霧氣,故稱「上焦如霧」。
- 中焦如漚:「漚」指水上的氣泡,象徵水因氣而浮動。營血在中焦化生,隨氣流行以滋養全身,如同氣泡浮沈於水中,故稱「中焦如漚」。
- 下焦如瀆:「瀆」是水流通瀉的渠道。下焦主導排出而不收納,一去不返,故稱「下焦如瀆」。
進一步來說:
- 肺象徵天,位於上部,因此掌管「霧」的氣化功能。
- 脾象徵地,位於中部,因此掌管「漚」的轉化功能。
- 大腸、膀胱象徵江河淮濟,位於下部,因此掌管「川瀆」的排泄功能。
按語:三焦是統攝上、中、下三部分的整體大臟,經典中反覆闡釋其重要性,如《靈樞》的〈本輸〉、〈本臟〉、〈論勇〉、〈決氣〉、〈營衛生會〉,以及《素問》的〈五臟別論〉、〈六節藏象論〉、〈邪客〉、〈背輸〉等篇章皆有詳細論述。唯獨《難經·二十五難》稱三焦與心包「有名無形」,引發後世爭議。但綜觀《內經》原義,三焦的功能明確具體,怎可說是虛構?我詳考各篇後,另撰有《三焦包絡命門辨》及《藏象類》第三章的按語,可供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