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二卷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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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卷 (2)

1. 二、為治之道順而已矣

)岐伯曰:人之情,莫不惡死而樂生,告之以其敗,語之以其善,導之以其所便,開之以其所苦,雖有無道之人,惡有不聽者乎?(惡死樂生,人所同也,故以死生之情動之,則好惡之性,未有不可移者,是即前注所謂處順不順之間而因順相成之意。前惡字去聲,後惡字平聲。

)黃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春夏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;秋冬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(此言治有一定之法,有難以順其私欲而可為假借者,故特舉標本之治以言其概耳。如春夏之氣達於外,則病亦在外,外者內之標,故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秋冬之氣斂於內,則病亦在內,內者外之本,故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

一曰:春夏發生,宜先養氣以治標。秋冬收藏,宜先固精以治本。亦通。)黃帝曰:便其相逆者奈何?(便其相逆者,謂於不可順之中,而復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。)岐伯曰:便此者,飲食衣服,亦欲適寒溫,寒無悽愴,暑無出汗。食飲者,熱無灼灼,寒無滄滄。寒溫中適,故氣將持,乃不致邪僻也。

(適,當也。此言必不得已而欲便病人之情者,於便之之中,而但欲得其當也。即如飲食衣服之類,法不宜寒而彼欲寒,但可令其微寒,而勿使至於悽愴。法不宜熱而彼欲熱者,但可令其微熱,而勿使至於汗出。又如飲食之欲熱者,亦不宜灼灼之過,欲寒者亦不滄滄之甚。寒熱適其中和,則元氣得以執持,邪僻無由而致,是即用順之道也。

否則治民與自治,治彼與治此,治小與治大,治國與治家,未有逆而能治之也,故曰夫惟順而已矣。愴音創。悽愴,寒甚淒涼之貌。滄音倉,寒也。僻音匹,不正之謂。)

白話文:

二、治療的原則在於順應

岐伯說:人之常情,都是厭惡死亡而喜好生存。告訴他疾病的危害,引導他向善(配合治療),教他便捷的調養方法,消除他的痛苦。即使是蠻橫無理的人,又怎麼會不聽呢?(厭惡死亡、喜好生存是人之常情,所以用生死之事觸動他,那麼他的好惡本性,沒有不能改變的。這就是前面註解所說的,處於順應與不順之間,而最終依靠順應達成目的的道理。前一個“惡”字讀去聲,後一個“惡”字讀平聲。)

黃帝問:該如何治療呢?
岐伯回答:春夏時先治標,後治本;秋冬時先治本,後治標。(這是說治療有一定的法則,難以完全順從病人的私慾而隨意調整,所以特別舉例說明標本的治療原則。春夏之氣發散於外,病也在外,外在症狀是內在病因的表現,所以先治標,後治本。秋冬之氣內斂,病也在內,內在是外在的根本,所以先治本,後治標。)
也有人認為:春夏時節生機勃發,應先調養氣機以治標;秋冬時節收斂收藏,應先固本培元以治本。這種說法也有道理。

黃帝問:如果病人的意願與治療相違背,又該怎麼辦呢?(“便其相逆”是指在無法完全順應的前提下,必須適當遷就以方便治療的情況。)
岐伯回答:此時,比如飲食穿衣,應該注意寒溫適中。寒冷時不要過度受凍,炎熱時不宜過度出汗。飲食方面,熱食不宜過燙,冷食不宜過寒。寒溫調和適中,正氣才能穩固,邪氣才無法侵襲。(“適”就是恰當的意思。這裡強調在不得已而順應病人需求時,仍要把握適度原則。例如飲食衣物,若病人偏好多寒,只能略微滿足其寒而不至於著涼;偏好多熱,只能適當調溫而不至於大汗淋灕。又如飲食偏好熱的,也不可極燙;偏好冷的,也不可極寒。寒熱適中有度,元氣才能保持平衡,邪氣才無法趁虛而入。這便是“順應”之道的運用。)
否則,無論是治理百姓或管理自身,處理他人或自己的事務,處理小事或大事,乃至治國與治家,沒有違背規律卻能成功治理的。所以說,關鍵在於順應。(“愴”音“創”,意為寒冷淒涼;“滄”音“倉”,意為寒涼;“僻”音“匹”,意為不正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