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二十卷 (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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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卷 (25)

1. 二十九、約方關格之刺

經取之,即所謂經治者,或飲藥,或灸刺,皆可隨經所宜而治也。脈急者,邪盛也,宜設法引去之。脈大以弱者,陰不足也,宜安靜以養陰,用力無勞也。凡此皆大數大法也。故確知其盛,則但瀉之;確知其虛,則但補之;確知其宜灸刺,則以灸刺;宜藥餌,則以藥餌。然必資學力,庶能無惑,是即約方之要,渾束為一之義也。

若未滿而云約者,必不學無術之下材耳,焉得為工?尚敢曰人之師哉?學者於此,必不可自欺以欺人也。)

白話文:

依照經絡取穴治療,就是所謂的經絡治療,可以選擇服用藥物,或者使用艾灸針刺,都應該依照經絡的狀況來決定治療方法。脈搏急促,代表邪氣旺盛,應該設法將邪氣引導排除。脈搏大但軟弱無力,代表陰液不足,應該保持安靜來滋養陰液,不要過度勞累。以上這些都是治療的大原則。所以,如果確切知道是實證,就直接瀉掉邪氣;如果確切知道是虛證,就直接補益正氣;如果確切知道適合艾灸針刺,就使用艾灸針刺;如果適合服用藥物,就使用藥物。然而,這一定要有學識基礎,才能不被迷惑,這就是簡要處方的重要之處,也是將所有治療方法歸納為一體的意義。

如果還沒弄清楚就說要簡化處方,必定是學識淺薄的庸醫,怎麼能稱為醫師呢?又怎敢說要當別人的老師呢?學習的人對於這一點,絕對不可以自己欺騙自己又欺騙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