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七卷 (26)
七卷 (26)
1. 九、氣府三百六十五
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二穴:鼽骨下各一,(手太陽顴髎二穴也,手少陽之會,重出。)眉後各一,(絲竹空二穴也。)角上各一,(足少陽頷厭二穴也,手少陽之會,重出。)下完骨後各一,(天牖二穴也。)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,(足少陽風池二穴也,重出。)挾扶突各一,(手太陽天窗二穴也,重出。
)肩貞各一,(手太陽二穴也。)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,(謂肩髎、臑會、消濼,左右各六穴也。)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。(謂天井、支溝、陽池、中渚、液門、關衝,左右共十二穴也。)
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:(今多一穴。)項中央二,(風府、啞門二穴也。)髮際後中八,(前髮際以至於後,中行凡八穴,謂神庭、上星、囟會、前頂、百會、後頂、強間、腦戶也。內囟會等五穴,重見前足太陽下。)面中三,(素髎、水溝、兌端三穴也。)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。
(謂大椎、陶道、身柱、神道、靈臺、至陽、筋縮、中樞、脊中、懸樞、命門、陽關、腰俞、長強、會陽也。內會陽二穴屬足太陽經,在尻尾兩旁,故曰及旁。共十六穴。本經連會陽則二十九穴也。)至骶下凡二十一節,脊椎法也。(此除項骨而言。若連項骨三節,則共二十四節。
骶音底,尾骶也。椎音槌,脊骨也。)
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:(今少一穴。)喉中央二,(廉泉、天突也。)膺中骨陷中各一,謂璇璣、華蓋、紫宮、玉堂、膻中、中庭,共六穴也。)鳩尾下三寸胃脘,五寸胃脘,以下至橫骨六寸半,一,腹脈法也。(鳩尾,心前蔽骨也。胃脘,言上脘也。自蔽骨下至上脘三寸,故曰鳩尾下三寸胃脘。
自臍上至上脘五寸,故又曰五寸胃脘。此古經顛倒文法也。又自臍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,骨度篇曰:𩩲𩨗以下至天樞長八寸,天樞以下至橫骨長六寸半。正合此數。一,謂一寸當有一穴。此上下共十四寸半,故亦有十四穴,即鳩尾、巨闕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、齊中、陰交、氣海、丹田、關元、中極、曲骨是也。此為腹脈之法。
)下陰別一,(自曲骨之下,別絡兩陰之間,為沖督之會。故曰陰別。一,謂會陰穴也。)目下各一,(足陽明承泣二穴,任脈之會。)下唇一,(承漿穴也。)齗交一。(督脈穴,任脈之會。)
衝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:挾鳩尾外各半寸至齊寸一,(齊,臍同。寸一,謂每寸一穴,即幽門、通谷、陰都、石關、商曲、肓俞,左右共十二穴也。)挾齊下旁各五分至橫骨寸一,腹脈法也。(謂中注、髓府、胞門、陰關、橫骨,左右共十穴。上俱腹二行脈法也。按:此皆足少陰穴,蓋衝脈並足少陰之經而上行也。)
白話文:
九、氣府三百六十五
手少陽經脈氣所發出的穴位有三十二個:
鼻骨下方各一穴(即手太陽經的顴髎穴,左右共二穴,為手少陽經與手太陽經的交會穴,此處重複列出)。
眉後各一穴(即絲竹空穴,左右共二穴)。
額角上方各一穴(即足少陽經的頷厭穴,左右共二穴,為手少陽經的交會穴,此處重複列出)。
完骨後下方各一穴(即天牖穴,左右共二穴)。
頸後足太陽經之前各一穴(即足少陽經的風池穴,左右共二穴,此處重複列出)。
扶突穴旁各一穴(即手太陽經的天窗穴,左右共二穴,此處重複列出)。
肩貞穴左右各一(即手太陽經的二穴)。
肩貞穴下三寸分佈各一穴(指肩髎、臑會、消濼,左右共六穴)。
肘部以下至手小指次指端共有六個俞穴(指天井、支溝、陽池、中渚、液門、關衝,左右共十二穴)。
督脈氣所發出的穴位有二十八個(現多一穴):
頸後中央二穴(即風府、啞門二穴)。
髮際後中線八穴(從前髮際至後髮際,中線共八穴,即神庭、上星、囟會、前頂、百會、後頂、強間、腦戶。其中囟會等五穴在前足太陽經已提及,此處重複)。
面部中央三穴(即素髎、水溝、兌端三穴)。
大椎以下至尾骨及兩旁共十五穴(即大椎、陶道、身柱、神道、靈臺、至陽、筋縮、中樞、脊中、懸樞、命門、陽關、腰俞、長強、會陽。其中會陽二穴屬足太陽經,位於尾骨兩旁,故稱「及旁」。共十六穴。若連會陽計算,則督脈共二十九穴)。
至骶骨下共二十一節,為脊椎的節數(此處不包括頸椎三節,若連頸椎計算,則共二十四節)。
任脈氣所發出的穴位有二十八個(現少一穴):
喉部中央二穴(即廉泉、天突)。
胸骨凹陷處各一穴(即璇璣、華蓋、紫宮、玉堂、羶中、中庭,共六穴)。
鳩尾下三寸至上脘五寸,再至橫骨六寸半,每寸一穴,共十四穴(即鳩尾、巨闕、上脘、中脘、建里、下脘、水分、臍中、陰交、氣海、丹田、關元、中極、曲骨,此為腹脈的分佈法)。
下陰別一穴(即會陰穴,位於曲骨下方,為沖脈與督脈的交會處)。
眼下各一穴(即足陽明經的承泣穴,左右共二穴,為任脈交會穴)。
下唇一穴(即承漿穴)。
齦交一穴(屬督脈,為任脈交會穴)。
沖脈氣所發出的穴位有二十二個:
鳩尾外側半寸至臍部,每寸一穴(即幽門、通谷、陰都、石關、商曲、肓俞,左右共十二穴)。
臍下旁開五分至橫骨,每寸一穴(即中注、髓府、胞門、陰關、橫骨,左右共十穴。此為腹脈的分佈法,皆屬足少陰經,因沖脈與足少陰經並行而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