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八卷 (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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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卷 (22)

1. 二十六、一萬三千五百息五十營氣脈之數

(靈樞五十營篇,全)

黃帝曰:余願聞五十營奈何?岐伯答曰:天周二十八宿,宿三十六分,人氣行一周千八分。(五十營者,即營氣運行之數,晝夜凡五十度也。以周天二十八宿,宿三十六分相因,共得一千零八分。人之脈氣,晝夜運行一周,亦合此數。)日行二十八宿,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,周身十六丈二尺,以應二十八宿,漏水下百刻,以分晝夜。(二十八宿義見前章。

人之經脈十二,左右相同,則為二十四脈,加以蹺脈二,任督脈二,共為二十八脈,以應周天二十八宿,以分晝夜之百刻也。二十八脈及十六丈二尺詳義見前十七。)故人一呼脈再動,氣行三寸,一吸脈亦再動,氣行三寸,呼吸定息,氣行六寸。十息氣行六尺,日行二分。

(人之宗氣積於胸中,以行呼吸而通經脈,凡一呼一吸是為一息,脈氣行六寸,十息氣行六尺。其日行之數,當以每日千八分之數為實,以一萬三千五百息為法除之,則每十息日行止七釐四毫六絲六忽不盡。此云日行二分者,傳久之誤也。下仿此。呼吸脈再動,詳脈色類三,所當互考。

)二百七十息,氣行十六丈二尺,氣行交通於中,一周於身,下水二刻,日行二十五分。(凡一百三十五息,水下一刻之度也,人氣當半周於身,脈行八丈一尺;故二百七十息,氣行於身一周,水下當二刻,日行當得二十分一釐六毫為正。)五百四十息,氣行再周於身,下水四刻,日行四十分。

(氣行二周,脈行三十二丈四尺,日行當得四十分三釐二毫為正。上文言二十五分者太多,本節言四十分者太少,此其所以有誤也。)二千七百息,氣行十周於身,下水二十刻,日行五宿二十分。(氣行十周,脈行一百六十二丈,日行當得五宿二十一分六釐為正。)一萬三千五百息,氣行五十營於身,水下百刻,日行二十八宿,漏水皆盡,脈終矣。

(此一晝夜百刻之總數,人氣亦盡而復起矣。)所謂交通者,並行一數也。(此釋上文交通二字之義。並行一數,謂並二十八脈通行一周之數也。)故五十營備,得盡天地之壽矣,凡行八百一十丈也。(使五十營之數常周備無失,則壽亦無窮,故得盡天地之壽矣。八百一十丈,脈氣周行晝夜五十營之總數也。

白話文:

二十六、一萬三千五百息五十營氣脈之數

黃帝問:「我想瞭解五十營的運行規律。」岐伯回答:「天體運行一周涵蓋二十八星宿,每宿佔三十六分,總共一千零八分。人體氣血運行一周也對應此數。(五十營指營氣晝夜運行五十次。周天二十八宿乘以每宿三十六分,共一千零八分,人體脈氣晝夜運行一周同樣符合此數。)

太陽運行經過二十八宿,人體經脈分佈上下左右前後共二十八脈,總長十六丈二尺,與二十八宿相應。漏壺滴水計時百刻,劃分晝夜。(二十八宿的含義見前文。人體十二經脈左右對稱,共二十四脈,加上蹺脈二條、任督二脈,總計二十八脈,對應周天二十八宿,並劃分晝夜百刻。二十八脈及十六丈二尺的詳解見前文第十七章。)

因此,人一呼氣脈搏跳動兩次,氣血運行三寸;一吸氣脈搏亦跳動兩次,氣血運行三寸。一次完整呼吸(一息),氣血共行六寸。十息氣血運行六尺,太陽移動二分。(人體宗氣積聚胸中,推動呼吸並通達經脈。每十息氣血行六尺,太陽移動應為七釐四毫六絲六忽,此處「二分」為流傳誤差。)

二百七十息時,氣血運行十六丈二尺,完成全身一周循環,漏壺滴水下兩刻,太陽移動二十五分。(一百三十五息對應一刻,氣血運行半週八丈一尺;故二百七十息全身一周,太陽應移動二十分一釐六毫。)五百四十息時,氣血運行兩周,漏水下四刻,太陽移動四十分。(氣血兩周行三十二丈四尺,太陽應移動四十分三釐二毫。前文「二十五分」過多,此處「四十分」過少,均為誤差。)

二千七百息時,氣血運行十周,漏水下二十刻,太陽移動五宿二十分。(十周氣血行一百六十二丈,太陽應移動五宿二十一分六釐。)一萬三千五百息時,氣血完成五十周循環,漏水下百刻,太陽行遍二十八宿,晝夜結束,脈氣運行完畢。(此為一晝夜百刻總數,人體氣血亦重新開始循環。)

「交通」指氣血並行二十八脈一周的過程。若五十營運行完備不衰,便能享盡天年,總計氣血晝夜運行八百一十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