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二十二卷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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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卷 (6)

1. 五十七、刺有大約須明逆順

(《靈樞·逆順篇》全)

黃帝問於伯高曰:余聞氣有逆順,脈有盛衰,刺有大約,可得聞乎?伯高曰:氣之逆順者,所以應天地陰陽、四時五行也。(人與天地相參,與日月相應,其陰陽升降盛衰之氣,當其位而和者為順,不當其位而乖者為逆。)脈之盛衰者,所以候血氣之虛實有餘不足也。(脈之盛衰者,以有力無力言,故可以候血氣之虛實。

)刺之大約者,必明知病之可刺,與其未可刺,與其已不可刺也。(三刺義具如下文。又若明知病之可刺者,以其實邪在經也,如脈度篇所謂盛者瀉之、虛者飲藥以補之是也。與其未可刺者,謂有所避忌也,如終始篇所謂新內新勞、已飽已餓、大驚大恐者勿刺,及八正神明論所謂天忌,五禁篇所謂五禁之類皆是也。與其已不可刺者,言敗壞無及也,如本神篇所謂五者已傷、針不可以治之也。

凡此三者,皆本節切近之義。)黃帝曰:候之奈何?伯高曰:兵法曰:無迎逢逢之氣,無擊堂堂之陣。(逢逢之氣盛,堂堂之陣整,無迎無擊,避其銳也。逢音蓬。)刺法曰:無刺熇熇之熱,無刺漉漉之汗,無刺渾渾之脈,無刺病與脈相逆者。(熇熇,熱之甚也。漉漉,汗之多也。

渾渾,虛實未辨也。病與脈相逆,形證陰陽不合也。是皆未可刺者也。熇,郝、囂二音。漉音鹿。)黃帝曰:候其可刺奈何?伯高曰:上工刺其未生者也,其次刺其未盛者也,其次刺其已衰者也。(未生者,治其幾也。未盛者,治其萌也。已衰者,知其有隙可乘也。是皆可刺者也。

)下工刺其方襲者也,與其形之盛者也,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。(刺其方襲者,不避來銳也。與其形之盛者,見其外不知其內也。病之與脈相逆者,逆有微甚,微逆者防有所傷,未可刺也;甚逆者,陰陽相離,形氣相失,已不可刺也。醫不達此而強刺之,未有不僨事者矣,故曰下工。

)故曰方其盛也,勿敢毀傷,刺其已衰,事必大昌。(盛邪當瀉,何懼毀傷?正恐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,攻邪未去,正氣先奪耳,故曰方其盛也,勿敢毀傷。病既已衰,可無刺矣,不知邪氣似平,病本方固,乘勢拔之,易為力也,故曰刺其已衰,事必大昌。)故曰上工治未病,不治已病,此之謂也。

(此與《四氣調神論》同,見攝生類七。)

白話文:

五十七、刺有大約須明逆順

黃帝問伯高:我聽說氣有順逆,脈有盛衰,針灸也有大致的原則,可以告訴我嗎?伯高回答:氣的順逆,是應合天地陰陽、四季五行變化而來的。(人體與天地相通,與日月相應,陰陽升降盛衰之氣,處於應有的位置而協調的狀態為順,不在應有的位置而乖戾的狀態為逆。)脈的盛衰,是觀察血氣虛實的依據。(脈象的盛衰,以脈搏有力無力來判斷,因此可以推測血氣的虛實。)針灸的大致原則,必須明辨疾病是否可以針灸,以及什麼時候可以針灸,什麼時候不可以針灸。(這三種情況的詳細說明如下文。明知可以針灸,是指邪氣確實停留在經絡上,如同《脈度篇》中所說的“盛者瀉之,虛者補之”;未可針灸,是指有禁忌症,例如《終始篇》中所說的“新內傷、新勞累、飽食、飢餓、受驚嚇者勿刺”,以及《八正神明論》中所說的天忌,和《五禁篇》中所說的五禁等;已不可針灸,是指病情已嚴重到無法挽回,如同《本神篇》中所說“五臟已受損傷,針灸無法治療”。

以上三種情況,都是針灸時必須仔細判斷的原則。)黃帝問:如何判斷這些情況?伯高回答:兵法說:“不要迎戰氣勢正盛的敵人,不要攻擊陣容整齊的軍隊。”(氣勢正盛,陣容整齊,不迎戰不攻擊,是為了避其鋒芒。)針灸也一樣:“不要在極度發熱時針灸,不要在汗流浹背時針灸,不要在脈象模糊不清時針灸,不要在病症與脈象相違背時針灸。”(熇熇,指極度發熱;漉漉,指大量出汗;渾渾,指虛實難辨;病與脈相逆,指症狀與脈象的陰陽屬性不符。這些都是不可以針灸的情況。)黃帝問:那怎樣判斷可以針灸?伯高回答:最好的醫生,針灸的是疾病尚未發作的時候;其次是疾病尚未發展到高峰的時候;再次是疾病已經開始衰退的時候。(尚未發作,是治療其萌芽狀態;尚未發展到高峰,是治療其初始階段;已經開始衰退,是知道有機會可以介入治療。這些都是可以針灸的時候。)差的醫生,針灸的是疾病已經蔓延的時候,以及症狀非常明顯的時候,以及病症與脈象相違背的時候。(針灸疾病已經蔓延的時候,是不躲避其鋒芒;針灸症狀非常明顯的時候,是只看到表面而不知道內在的情況;病症與脈象相違背,輕微的相違背要小心可能會有傷害,不可以針灸;嚴重的相違背,是陰陽失調,氣血失衡,已經不可以針灸了。醫生不懂得這個道理而強行針灸,沒有不失敗的。所以稱為差的醫生。)所以說,在疾病最盛的時候,不敢輕易傷害它;等到疾病已經衰退,針灸就能取得很大成功。(疾病正盛時應該瀉火,何必害怕傷害?只擔心邪氣聚集,正氣會虛弱,邪氣還沒去除,正氣先被奪走,所以說在疾病最盛的時候,不敢輕易傷害它。疾病已經衰退,似乎可以不用針灸了,但不知道邪氣看似平息,病根卻依然存在,乘勢將它拔除,比較容易成功,所以說等到疾病已經衰退,針灸就能取得很大成功。)所以說,最好的醫生治療的是未發病的人,而不是已經發病的人,這就是這個道理。(這與《四氣調神論》的觀點一致。)

2. 五十八、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

(《靈樞·五禁篇》全)

黃帝問於岐伯曰:余聞刺有五禁,何謂五禁?岐伯曰:禁其不可刺也。黃帝曰:余聞刺有五奪。岐伯曰:無瀉其不可奪者也。黃帝曰:余聞刺有五過。岐伯曰:補瀉無過其度。黃帝曰:余聞刺有五逆。岐伯曰:病與脈相逆,命曰五逆。黃帝曰:余聞刺有九宜。岐伯曰:明知九針之論,是謂九宜。

(補之過度,資其邪氣,瀉之過度,竭其正氣,是五過也。九宜義見本類前第四,余如下文。)黃帝曰:何謂五禁?願聞其不可刺之時。岐伯曰:甲乙日自乘,無刺頭,無發蒙於耳內。丙丁日自乘,無振埃於肩喉廉泉。戊己日自乘四季,無刺腹去爪瀉水。庚辛日自乘,無刺關節於股膝。

壬癸日自乘,無刺足脛。是謂五禁。(天干之合人身者,甲乙應頭,丙丁應肩喉,戊己及四季應腹與四肢,庚辛應關節股膝,壬癸應足脛。日自乘者,言其日之所直也。皆不可刺,是謂五禁。發蒙、振埃義見本類前三十二。)黃帝曰:何謂五奪?岐伯曰:形肉已奪,是一奪也;大奪血之後,是二奪也;大汗出之後,是三奪也;大泄之後,是四奪也;新產及大血之後,是五奪也。此皆不可瀉。

(此五奪者,皆元氣之大虛者也,若再瀉之,必置於殆,不惟用針,用藥亦然。)黃帝曰:何謂五逆?岐伯曰:熱病脈靜,汗已出,脈盛躁,是一逆也;病泄,脈洪大,是二逆也;著痹不移,䐃肉破,身熱,脈偏絕,是三逆也;淫而奪形身熱,色夭然白,及後下血衃,血衃篤重,是謂四逆也;寒熱奪形,脈堅搏,是謂五逆也。(熱病脈靜,陽證得陰脈也。

汗已出、脈躁盛,真陰敗竭也。病泄脈宜靜,而反洪大者,孤陽邪勝也。著痹破䐃身熱而脈偏絕者,元有所脫也。淫而奪形身熱下血衃者,精血去而亡陰發熱也。寒熱奪形而脈堅搏者,脾陰大傷而真臟見也。凡此五逆者,皆陰虛之病。故《本神篇》曰:陰虛則無氣,無氣則死矣。

是皆不可刺者也。䐃,渠允切。衃,普杯切。)

白話文:

五十八、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

黃帝向岐伯請教,說聽說針灸有五種禁忌,請問是什麼?岐伯回答:指的是不能針灸的時候。黃帝又說,聽說針灸有五種情況不能瀉血。岐伯說:不能瀉掉本不該瀉掉的東西。黃帝接著問,聽說針灸有五種過錯。岐伯說:補瀉都要掌握好分寸,不能過度。黃帝繼續問,聽說針灸有五種情況是針灸禁忌,稱為“五逆”。岐伯解釋說:病情和脈象相違背的情況,就叫做五逆。最後,黃帝問到聽說針灸有九種適宜情況。岐伯回答:懂得運用九種針灸方法的道理,就是九種適宜的情況。

補過頭了,就會助長邪氣;瀉過頭了,就會耗盡正氣,這都是五種過錯。九種適宜的情況在前面第四章已經說明,這裡就不再贅述。黃帝問:什麼是五種禁忌?請問哪些時候不能針灸?岐伯回答:甲乙日(天干)相合之日,不能針頭部;丙丁日相合之日,不能針肩頸喉嚨;戊己日相合之日,一年四季都不可以針腹部及四肢;庚辛日相合之日,不能針關節和股膝;壬癸日相合之日,不能針足脛。這就是五種禁忌。(天干與人體部位相應,甲乙屬頭部,丙丁屬肩頸,戊己及四季屬腹部和四肢,庚辛屬關節及股膝,壬癸屬足脛。所謂“日自乘”,是指當日的天干與地支相合。這些日子都不能針灸,這就是五種禁忌。)

黃帝問:什麼是五種情況不能瀉血?岐伯回答:身體已經很虛弱;大量放血之後;大量出汗之後;大便溏瀉之後;產後及大出血之後。這些情況都不能瀉血。(這五種情況都是元氣大傷的情況,如果再瀉血,就會危及生命,不僅針灸如此,服藥也一樣。)

黃帝問:什麼是五逆?岐伯回答:熱病脈象卻很靜,汗已經出,脈卻跳得很快很亂,是一種逆;腹瀉,脈象卻洪大,是第二種逆;痹症沒有轉移,肌肉潰爛,身體發熱,脈象卻微弱,是第三種逆;房事過度導致身體虛弱發熱,面色蒼白,並且下血,血塊很多很重,是第四種逆;寒熱交替導致身體虛弱,脈象堅硬有力,是第五種逆。(熱病脈靜,是陽證卻出現陰脈;汗出脈躁盛,是真陰耗竭;病泄脈洪大,是孤陽邪盛;著痹破肉身熱脈絕,是元氣有所脫失;淫奪形身熱下血塊,是精血耗損,陰虛發熱;寒熱奪形脈堅搏,是脾陰大傷,臟腑受損。這五種情況都是陰虛的病症。《本神篇》說:陰虛則無氣,無氣則死。這些情況都是不能針灸的。)

3. 五十九、針分三氣失宜為害

(《靈樞·九針十二原篇》《小針解篇》)

夫氣之在脈也,邪氣在上,濁氣在中,清氣在下。故針陷脈則邪氣出,針中脈則濁氣出,針大深則邪氣反沉,病益(《靈樞·九針十二原篇》。邪氣在上者,賊風邪氣也。濁氣在中者,水穀之氣也。清氣在下者,寒濕之氣也。陷脈諸義,具如下文;但缺取清氣在下之義,或有所失。

)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,病各有所宜,各不同形,各以任其所宜。(經絡疾病各有所處,九針各不同形,故其任用亦各有所宜也。)無實無虛,損不足而益有餘,是謂甚病,病益甚。(無實者,無實實也。無虛者,無虛虛也。反而為之,不惟不治病,適所以增病。)取五脈者死,取三脈者恇,奪陰者死,奪陽者狂,針害畢矣。

(五脈三脈,義如下文。恇音匡,衰殘也。)

《小針解》曰:夫氣之在脈也、邪氣在上者,言邪氣之中人也高,故邪氣在上也。(此釋上文之義也。傷於風者,上先受之,故凡八風寒邪之中人,其氣必高而在上。)濁氣在中者,言水穀皆入於胃,其精氣上注於肺,濁溜於腸胃,言寒溫不適,飲食不節,而病生於腸胃,故命曰濁氣在中也。(水穀入胃,其清者化氣,上歸於肺,是為精氣。

若寒溫失宜,飲食過度,不能運化,則必留滯腸胃之間而為病,此濁氣在中也。)清氣在下者,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,必從足始,故曰清氣在下也。(傷於濕者,下先受之,故凡清濕地氣之中人,必在下而從足始。)針陷脈則邪氣出者,取之上。(諸經孔穴,多在陷者之中,如刺禁論所謂刺缺盆中內陷之類是也。

故凡欲去寒邪,須刺各經陷脈,則經氣行而邪氣出,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。)針中脈則濁氣出者,取之陽明合也。(陽明合穴,足三里也。刺之可以清腸胃,故能取濁氣之在中者。)針大深則邪氣反沉者,言淺浮之病,不欲深刺也,深則邪氣從之入,故曰反沉也。(反沉,病益深也。

)皮肉筋脈各有所處者,言經絡各有所主也。(皮肉筋脈,各有淺深,各有所主,以應四時之氣也。)取五脈者死,言病在中,氣不足,但用針盡大瀉其諸陰之脈也。(五脈者,五臟五輸也。病在中,氣不足,而復盡瀉其諸陰之脈,故必死。)取三陽之脈者,唯言盡瀉三陽之氣,令病人恇然不復也。

(手足各有三陽,六腑脈也,六腑有六輸。若不知虛實而盡瀉之,令人恇然羸敗,形氣不可復也。)奪陰者死,言取尺之五里,五往者也。(奪陰者死,奪臟氣也。尺之五里,尺澤後之五里也,手陽明經穴,禁刺者也。詳見後六十一。)奪陽者狂,正言也。(正言,即如上文取三陽之謂。

白話文:

氣體在經脈中運行,邪氣在上,濁氣在中,清氣在下。因此,針刺陷下部位的經脈,則邪氣排出;針刺經脈的中央,則濁氣排出;針刺過深過粗,反而會使邪氣深入,加重病情。

人體的皮膚、肌肉、筋腱、經脈各有其位置,疾病也有其所在部位及適合的治療方法,針灸手法也因病而異。治療要根據病情,虛則補之,實則瀉之。如果既不補虛也不瀉實,反而相反操作,不僅不能治病,反而會加重病情。

針刺五條經脈會導致死亡;針刺三條經脈會使人衰弱;損傷陰氣會導致死亡;損傷陽氣會導致精神錯亂。這些都是針灸過程中可能造成的危害。

邪氣在上是指邪氣侵犯人體較高部位,例如風寒邪氣。濁氣在中是指水谷精氣在腸胃中停滯不化。清氣在下是指寒濕之氣從足部入侵。

針刺陷脈排出邪氣,是指針刺穴位較深處以祛除寒邪。針刺中脈排出濁氣,是指針刺陽明經合穴(如足三里)以清利腸胃。針刺過深會使邪氣加重,是因為淺表病症不應深刺,深刺反而會使邪氣深入。

經絡各有其循行部位和臟腑歸屬。針刺五臟的經脈,如果病人本身氣虛,再大量瀉其陰經,就會導致死亡。針刺三條陽經,如果不明虛實而大量瀉氣,也會使病人衰弱。損傷陰氣會導致死亡,損傷陽氣會導致精神錯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