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七卷 (1)
十七卷 (1)
1. 六十二、胎孕
(《素問·腹中論》。《奇病論》,附:保嬰法)
白話文:
《黃帝內經·素問·腹中論》和《奇病論》中討論了腹部疾病的各種症狀與治療方法,以及附錄部分介紹了保護嬰兒健康的方式和技巧。
帝曰: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?(《素問·腹中論》)岐伯曰:身有病而無邪脈也。(身有病,謂經斷惡阻之類也。身病者脈亦當病,或斷續不調,或弦澀細數,是皆邪脈,則真病也;若六脈和滑而身有不安者,其為胎氣無疑矣。又胎脈義詳脈色類二十三。)
白話文:
皇帝問:怎樣才能知道懷孕的婦女即將臨產?(《素問·腹中論》)
岐伯回答:身體有病但沒有邪脈。(身體有病,是指經絡不通暢或氣血阻滯。如果身體有病,脈象也會出現異常,如斷續不調、弦細數,這些都是邪脈,表示真的有病;如果六脈和緩通暢,但身體不舒服,那麼一定是胎氣引起。)
黃帝問曰:人有重身,九月而喑,,此為何也?《素問·奇病論》)婦人懷孕,則身中有身,故曰重身。喑,聲啞不能出也。喑,音音。)岐伯對曰:胞之絡脈絕也。(胎懷九月,兒體已長,故能阻絕胞中之絡脈。)帝曰:何以言之?岐伯曰:胞絡者繫於腎,少陰之脈貫腎,系舌本,故不能言。
白話文:
黃帝問:有些人懷孕後,懷胎九月後卻失聲了,這是為什麼?(《素問·奇病論》)婦人懷孕後,腹中懷著一個胎兒,所以稱之為「重身」。喑指失聲,無法發出聲音。(喑,讀音為「ㄧㄣ」)
岐伯回答:這是因為胎兒阻斷了胞絡中的脈絡。 (胎兒懷胎九月,身體已經長大,所以會壓迫到胞中的脈絡。)
黃帝說:何以見得?
岐伯說:胞絡與腎相連,少陰之脈貫穿腎臟,延伸到舌根,因此才會發生失聲。
(胞中之絡,衝任之絡也。胞絡者,繫於腎而上會於咽喉,故胞中之絡脈絕則不能言。)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無治也,當十月復。(十月子生而胞絡復通,則能言矣,故不必治。)刺法曰:無損不足,益有餘,以成其疹,然後調之。(疹,疾也。不當治而治之,非損不足,則益有餘,本無所病,反以成疾,故當察其形證,然後因而調之。)所謂無損不足者,身羸瘦,無用鑱石也。
白話文:
子宮裡的脈絡,就是衝脈和任脈的脈絡。子宮裡的脈絡,連接到腎臟,並向上會合於咽喉,所以如果子宮裡的脈絡不通,就會不能說話。
皇帝問:如何治療呢?
岐伯答:不用治療,十個月後就會恢復。(十月後嬰兒出生,子宮裡的脈絡就會重新通暢,就能說話了,所以不必治療。)
針灸的方法說:不要損害不足的地方,不要增益有餘的地方,讓疾病自然而癒,然後再用針灸調整。(疾病,指針灸不能治而治造成的疾病。不該治療而治療,不是損害不足的地方,就是增益有餘的地方,本來沒有疾病,反而會造成疾病,所以要觀察病人的症狀,然後根據症狀進行調整。)
所謂不要損害不足的地方,指的是身體瘦弱的人,沒有必要用鍼石治療。
(妊娠九月,則身重疲勞,養胎力困,正虛羸不足之時,必不可用針石以復傷其氣。鑱音讒。)無益其有餘者,腹中有形而泄之,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,故曰疹成也。(胎元在胞而刺之,則精氣必泄,精泄則胎氣傷而病獨專於中,是益其有餘,故疹成也。
白話文:
懷孕九個月時,身體會感到沉重疲倦,養胎的精力消耗很大,身體虛弱不足。此時,絕對不能使用針灸等方法治療,因為這會進一步損傷身體的元氣。
如果對身體有益的東西不足的話,而腹中胎兒已經成形,此時將胎兒取出,那麼胎兒的精氣就會流失,而母親的身體也會受到獨自的損傷,所以說會導致疹症(一種皮膚病)。
(懷孕時使用針灸治療,會導致胎兒的精氣流失,從而損傷胎氣,而母親的身體也會獨自受到損害,這會加重母親身體的不足,所以會導致疹症。)
愚按:胎孕之道,中古有巫方氏所撰《顱囟經》云:一月為胎胞,精血凝也;二月為胎形,始成胚也;三月陽神為三魂;四月陰靈為七魄;五月五行分五臟也;六月六律定六腑也;七月睛開竅,通光明也;八月元神具,降真靈也;九月宮室羅布,以定生人也;十月受氣足,萬象成也。
白話文:
我認為:關於懷孕過程,中古時期有位名叫巫方氏的人寫了一本《顱囟經》說:第一個月是胎胞,精血凝結;第二個月是胎形,開始形成胚胎;第三個月,陽神形成三魂;第四個月,陰靈形成七魄;第五個月,五行分化為五臟;第六個月,六律確定了六腑;第七個月,眼睛的竅穴打開,可以通達光明;第八個月,元神具備,降下真靈;第九個月,宮室構造完備,為分娩做好準備;第十個月,受氣充足,萬物成型。
又五臟論有稱耆婆者論云:一月如珠露;二月如桃花;三月男女分;四月形象具;五月筋骨成;六月毛髮生;七月遊其魂,兒能動左手;八月遊其魄,兒能動右手;九月三轉身;十月受氣足。又孫真人曰:凡兒在胎;一月胚,二月胎,三月有血脈,四月形體成,五月能動,六月諸骨具,七月毛髮生,八月臟腑具,九月谷入胃,十月百神備則生矣。
白話文:
《五臟論》中有耆婆的說法: 第一個月像珍珠露珠;第二個月像桃花;第三個月男女特徵分化;第四個月形體具備;第五個月筋骨形成;第六個月長出毛髮;第七個月魂魄在遊走,胎兒能動左手;第八個月魄在遊走,胎兒能動右手;第九個月胎兒轉動三圈;第十個月吸收足夠的元氣。
孫真人也說: 胎兒在母體內: 第一個月是胚胎,第二個月形成胎兒,第三個月長出血管,第四個月形體成形,第五個月能活動,第六個月骨骼具備,第七個月長出毛髮,第八個月內臟發育完全,第九個月可以吞嚥食物,第十個月各方面的機能都備全,胎兒就可以出生了。
生後六十日瞳子成,能咳笑應和人;百五十日任脈成,能自反復;百八十日髖骨成,能獨坐;二百一十日掌骨成,能扶伏;三百日髕骨成,能行也。若不能依期者,必有不平之處。又巢元方《病源論》曰:妊娠一月名胎胚,足厥陰脈養之;二月名始膏,足少陽脈養之;三月名始胎,手心主脈養之,當此之時,血不流行,形象始化,未有定儀,因感而變,欲子端正莊嚴,常口談正言,身行正事,欲子美好,宜佩白玉,欲子賢能,宜看詩書,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;四月始成其血脈,手少陽脈養之;五月始成其氣,足太陰脈養之,六月始成其筋,足陽明脈養之;七月始成其骨,手太陰脈養之;八月始成膚革,手陽明脈養之;九月始成毛髮,足少陰脈養之;十月五臟六腑關節人神皆備,此其大略也。
白話文:
出生後60天,瞳孔形成,能夠咳嗽、微笑,對人有反應;150天,任脈形成,能夠自己翻身;180天,髖骨形成,能夠獨自坐著;210天,掌骨形成,能夠爬行;300天,髕骨形成,能夠走路。如果不能按時發育,必定有問題。
另外,巢元方在《病源論》中說:懷孕一個月,稱為胎胚,由足厥陰脈供養;兩個月,稱為始膏,由足少陽脈供養;三個月的開始,稱為始胎,由手心主脈供養。此時,血液尚未流通,形體才開始發育,還沒有固定的形狀,容易受外界影響而發生變化。如果希望孩子端正莊嚴,父母應常常說正經話,做正經事。如果希望孩子容貌俊美,母親應佩戴白玉。如果希望孩子賢能,父母應常看詩書。這就是所謂的外在影響內在感受。
懷孕四個月,開始形成血脈,由手少陽脈供養;五個月,開始形成氣,由足太陰脈供養;六個月,開始形成筋,由足陽明脈供養;七個月,開始形成骨,由手太陰脈供養;八個月,開始形成皮膚,由手陽明脈供養;九個月,開始形成毛髮,由足少陰脈供養;十月,五臟六腑、關節、神明等都已具備。以上是關於胎兒發育的大概。
臨川陳氏釋之曰:嘗試推巢氏所論妊娠脈養之理,若足厥陰者肝脈也,足少陽者膽脈也,此一臟一腑之經也,余皆如此,凡四時之令必始春木,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膽,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。手心主包絡也,手少陽三焦也,屬火而王夏,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。足太陰脾也,足陽明胃也,屬土而王長夏,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。
白話文:
臨川陳氏解釋說:試著推論巢氏所討論的妊娠脈象滋養原理。其中,足厥陰是肝脈,足少陽是膽脈,這是臟腑相關的經脈,其他經脈也是如此。四時的順序必定從春季開始,因此十二經絡的滋養也從肝膽開始,所以懷孕的滋養在正月二月。手掌的少陰經主包絡,手少陽三焦經屬火,掌管夏季,所以懷孕的滋養在三月四月。足太陰脾經,足陽明胃經屬土,掌管長夏,所以懷孕的滋養在五月六月。
手太陰肺也,手陽明大腸也,屬金而王秋,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。足少陰腎也,屬水而王冬,所以養胎在九月。至十月,兒於母腹之中,受足諸臟之氣,然後待時而生。此二家之說皆為有理。然十二經中,惟手少陰心脈、手太陽小腸脈及足太陽膀胱脈皆不言養胎者,蓋九月之養在腎,則膀胱亦在其中矣。
白話文:
肺屬金,屬手太陰,主管秋天,因此懷孕應在七月和八月。腎屬水,屬足少陰,主管冬天,因此懷孕應在九月。等到十月,胎兒在母腹中吸收了所有臟腑之氣,然後等待時機出生。這兩種說法都有道理。然而,在十二經脈中,只有手少陰心脈、手太陽小腸脈和足太陽膀胱脈沒有提到懷孕的事,這是因為腎臟在九月負責養胎,而膀胱也包含在其中了。
惟心與小腸為表裡,心為五臟六腑之主,雖其尊而無為,然臟氣所及,則神無不至,小腸切近胞胎,丙火所化,則氣無不至,所以皆不主月而實無月不在也,胎孕之道無出此矣。第胎有男女則成有遲速,體有陰陽則懷分向背。故男動在三月,陽性早也;女動在五月,陰性遲也。
白話文:
心和(小)腸是表裡相應的,心是五臟六腑的君主,雖然它尊貴卻無所作為,但臟腑之氣到達之處,神的靈驗也無所不至。小腸緊鄰胞胎,丙火所化,所以氣機也無所不至,因此他們雖然都不主管月經,但實際上月經無時無刻不在他們之中。胎孕的原理不出於此。但胎兒的性別會導致受孕的早晚,體質的陰陽會導致胎位的前後。所以男胎在三月時胎動,陽性比較早;女胎在五月時胎動,陰性比較晚。
女胎肖母而懷,故母之腹軟;男胎面母而懷,故母之腹硬。此又男胎女胎之有不同者也。至若既生之後,兒之壽夭,其因有二,蓋一則由於稟賦,一則由於撫養。夫稟賦為胎元之本,精氣之受於父母者是也。撫養為壽夭之本,居處寒溫,飲食得失者是也。凡少年之子多有羸弱者,欲勤而精薄也;老年之子反多強壯者,欲少而精全也。
白話文:
懷女胎則女子靠著母親懷孕,所以母親的肚子會變軟;懷男胎則男子面對著母親懷孕,所以母親的肚子會變硬。這也是男胎和女胎不同的原因。
至於孩子出生後壽命長短,原因有二:一是取決於稟賦,二是取決於撫養。稟賦是胎兒的根本,是從父母那裡接收的精氣。撫養是壽命長短的基礎,包括居住環境的溫度、飲食的得失等等。
一般來說,年輕人所生的孩子體質較弱,這是因為慾望多而精氣薄弱;而老年人所生的孩子反而體質較強壯,這是因為慾望少而精氣充沛。
多飲者子多不育,蓋以酒亂精,則精半非真而濕熱勝也。多欲者子多不育,以孕後不節,則盜泄母陰,奪養胎之氣也。此外如飢飽勞逸,五情六氣,無不各有所關,是皆所謂稟賦也。至於撫養之法,則俗傳有云:若要小兒安,須帶三分飢與寒。此言殊為未當。夫欲其帶飢者,恐飲食之過耳,過則傷脾而積聚生,誠不善也。
白話文:
經常飲酒的人,子孫後代比較難以生育。因為酒會擾亂精氣,導致精子質量下降,同時還會加重體內的濕熱之氣。沉溺於房事的人,子孫後代也比較難以生育。因為懷孕期間如果房事不節制,會盜泄母親的陰氣,奪走養育胎兒的精氣。
除此之外,如飢餓、飽食、勞累、休息、五情六慾,都會對生育有所影響,這些都屬於遺傳因素。
至於撫養孩子的法則,俗話說:「要想孩子健康,就要讓他們挨點餓受點凍。」這句話是不太正確的。雖然讓孩子挨餓是為了防止飲食過度,但飲食過度會傷及脾臟,容易導致積食,這樣反而對孩子不利。
故但當防其放肆無度,疊進而驟,脾不及化,則未有不病者。使飲食勻調,節其生冷,何病之有?若云帶飢,則不可也。然此不過欲防於未然,謂與其過飽,寧使略飢,其猶庶幾者也。至若寒之一字,則大有關係矣。觀經云聖人避風如避箭,則風寒之為害也不小。
白話文:
所以只須小心不要過度放縱,過量飲食會使脾臟無法消化,沒有不生病的。只要飲食均衡,少吃生冷食物,怎麼還會生病?如果你說感到飢餓,那是不行的。但是這只是為了預防問題發生,意思是與其吃得太飽,寧願稍微餓一點,這樣才比較有可能避免疾病。至於「寒」這個字,影響就很大了。經典裡說聖人避風就像避箭一樣,可見風寒的危害不小。
彼嬰兒以未成之血氣,嫩薄之肌膚,較之大人,相去百倍,顧可令其帶寒耶?予見新產之兒,多生驚風抽搐等病,蓋其素處腹中,裹護最密,及胞胎初脫,極易感邪,而收生者遲慢不慎,則風寒襲之,多致不救者此也。及其稍長每多發熱,輕則為鼻塞咳嗽,重則為小兒傷寒。
白話文:
新生兒的血氣尚未發育完全,皮膚嬌嫩柔軟,與成年人相比,防禦力差很多倍,怎麼可以讓他們接觸寒氣呢?我發現許多剛出生的嬰兒容易出現抽搐、驚風等疾病,這可能是因為他們原本在母親腹中受到細心呵護,外界的刺激很小。但是當他們剛出生時,防禦力極低,容易受到外邪的侵襲。如果接生人員動作遲緩或不小心,讓寒風襲擊嬰兒,就很容易導致病情無法挽救。隨著嬰兒逐漸長大,往往容易發燒,輕則出現鼻塞、咳嗽,重則發展成小兒傷寒。
幼科不識,一概呼為變蒸,誤藥致斃者此也。或寒氣傷臟,則為吐為瀉,或因寒生熱,則為驚為疳,種種變生,多由外感。雖稟體強盛,不畏風寒者,亦所常有;但強者三之一,弱者三之二,傷熱者十之三,傷寒者十之七。矧膏梁貧賤,氣質本自不同,醫家不能察本,但知見熱攻熱,嬰兒不能言,病家不能辨,徒付之命,誠可嘆也。又有謂小兒為純陽之體,故多宜清涼之治者,此說尤為誤人。
白話文:
不懂得幼兒體質,一律稱之為「變蒸」,因此誤用藥物致死的案例也時常發生。有些嬰兒是因為寒氣傷到了臟腑,才會出現嘔吐腹瀉的症狀;有些則是因為寒氣生熱,才會癲癇發作或罹患疳病。這些變化的發生,大多是由於外感疾病所致。雖然有些嬰兒體質強健,不怕風寒,但這種情況並不常見,強健的只佔三分之一,虛弱的佔三分之二;受熱邪影響的佔十分之三,受寒邪影響的佔十分之七。況且,富貴人家和貧困人家的嬰兒,氣質本來就不同,但醫家卻沒有認真辨別,只知道看到發熱就用寒藥退熱。嬰兒不會說話,家長也無法辨別,只能任憑醫者胡亂施治,實在令人惋惜。還有人認為嬰兒是純陽之體,所以應該多用涼藥治療,這個說法更是誤人。
按《上古天真論》曰:女子二七,男子二八,而後天癸至。夫天癸者陰氣也,小兒之陰氣未至,故曰純陽,原非陽氣有餘之謂,特稚陽耳,稚陽之陽,其陽幾何?使陽本非實,而誤認為火,則必用寒涼,妄攻其熱,陰既不足,又伐其陽,多致陰陽俱敗,脾腎俱傷,又將何所藉賴而望其生乎?又王節齋曰:小兒無補腎法。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,既滿之後,妄用虧損,則可用藥補之。
白話文:
根據《上古天真論》,女子在十四歲,男子在十六歲時,體內的陰氣「天癸」才開始出現發育。所謂「天癸」,就是陰氣。幼兒體內的陰氣還沒有出現發育,所以稱為「純陽」,並不是陽氣過剩的意思,而是稚嫩的陽氣。稚嫩的陽氣,其陽氣能有多強呢?如果原本陽氣就不足,卻誤認為是火氣,必然使用寒涼的藥物,妄自去攻伐它的熱氣。陰氣原本就不足,再損害其陽氣,很可能會導致陰陽兩虛,脾腎受損。如此一來,又靠什麼來維持生命呢?又根據王節齋所說,幼兒沒有補腎的方法。意思是說,男生在十六歲時腎氣才開始充盛,充盛之後,如果胡亂耗損,纔可以採用藥物來補益。
若受胎之時,稟之不足,則無可補;稟之原足,又何待於補也?嗚呼!此何說耶?夫小兒之陰氣未成,即腎虛也;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,亦腎虛也。陰既不足而不知補之,陰絕則孤陽亦滅矣,何謂無可補耶?此義惟薛立齋獨得之。予因得子之遲,且屢獲治子之效,因憐人之誤,故筆諸此,以為艱於嗣者之一助云。
白話文:
如果在懷孕的時候,胎兒沒有得到足夠的營養,那麼就無法彌補;如果已經得到足夠的營養,又何必再補呢?唉!這說的是什麼道理?孩子尚未發育成熟,腎氣不足;或者父母慾望過度,導致孩子遺傳的水液不足,也會導致腎虛。既然陰氣不足卻不知補救,一旦陰氣耗盡,陽氣也會消散,怎麼能說無法補救呢?薛立齋獨自領悟了這個道理。我因得子較晚,而且多次成功治療腎虛的孩子,因此同情他人的錯誤觀念,所以寫下這篇文章,希望能幫助那些難以生育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