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六卷 (15)
六卷 (15)
1. 二十五、決死生
(素問三部九候論)
帝曰:決死生奈何?(謂因其形證脈息,而欲預知其死生也。)岐伯曰:形盛脈細,少氣不足以息者危。(形盛脈細而少氣不足以息者,外有餘而中不足,枝葉盛而根本虛也,故危亡近矣。)形瘦脈大,胸中多氣者死。(形體消瘦而脈反大、胸中反多氣者,陰不足而陽有餘也。
陰形既敗,孤陽無獨留之理,故死。)形氣相得者生。(體貌為形,陰也;運行屬氣,陽也。陰主靜,陽無陰不成;陽主動,陰無陽不生。故形以寓氣,氣以運形,陰陽當和,不得相失。如形盛脈大,形瘦脈細,皆為相得;相得者生,反此者危也。)參伍不調者病。(三以相參,伍以相類,謂之不調。
凡或大或小,或遲或疾,往來出入而無常度者,皆病脈也。)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。(三部九候義,見前第五。皆相失者,謂失其常,如下文乍疏乍數、失時、真臟、脫肉、七診之類皆是也,故死。)上下左右之脈,相應如參舂者病甚。上下左右相失,不可數者死。(上下左右,即三部九候而各有左右也。
參舂,謂大數而鼓,如杵之舂,陽極之脈也,故曰病甚。甚至息數相失,而不可以數計者,死。脈法曰:人一呼脈再至、一息脈亦再至曰平,三至曰離經,四至曰脫精,五至曰死,六至曰命盡。今相失而不可數,蓋不止於五六至矣,必死可知。舂,書容切。數,上聲。)中部之候雖獨調,與眾臟相失者死。
中部之候相減者死。(三部之脈,上部在頭,中部在手,下部在足。此言中部之脈雖獨調,而頭足眾臟之脈已失其常者,當死。若中部之脈減於上下二部者,中氣大衰也,亦死。)目內陷者死。(五臟六腑之精氣,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,目內陷者,陽精脫矣,故必死。)以左手足上,上去踝五寸按之,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,(手足之絡皆可取而驗之。
手踝之上,手太陰肺絡也。足踝之上,足太陰脾絡也。肺藏氣而主治節,脾屬上而主灌溉,故可取之以察吉凶。踝,胡寡切。)其應過五寸以上,蠕蠕然者不病;其應疾,中手渾渾然者病;中手徐徐然者病;其應上不能至五寸,彈之不應者死。(應,動也。應過五寸以上,氣脈充也。
蠕蠕,蟲行貌,謂其耎滑而勻和也,是為不病之脈。疾,急疾也。渾渾,濁亂也。徐徐,遲緩也。不能至五寸者,氣脈衰。彈之不應者,氣脈絕。故微則為病,而甚則為死也。蠕音如。)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。(脾胃竭則肌肉消,肝腎敗則筋骨憊,肉脫身重,死期至矣。不去者,不能動搖來去也。
)中部乍疏乍數者死。(中部,兩手脈也。乍疏乍數者,氣脈敗亂之兆也,故死。)其脈代而鉤者,病在絡脈。(代而鉤者,俱應夏氣,而夏氣在絡也。)九候之相應也,上下若一,不得相失。(上下若一,言其大小遲疾皆貴乎和平也。)一候後則病,二候後則病甚,三候後則病危。
白話文:
二十五、判斷生死
黃帝問:「如何判斷生死?」岐伯回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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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型壯實但脈搏細弱,呼吸微弱短促的人危險。(外表看似強壯,但內在氣血不足,如同樹枝茂盛但根部虛弱,接近死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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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型消瘦但脈搏粗大,胸中氣多的人會死亡。(陰氣不足而陽氣過剩,陰氣衰竭後,孤陽無法獨存,因此死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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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體與氣血協調的人能存活。(形體屬陰,氣血屬陽,陰陽平衡則生;若形盛脈大或形瘦脈細,彼此相合則生,反之則危險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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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象雜亂不調的人有病。(脈搏大小、快慢無常,均屬病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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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九候脈象完全失常的人會死亡。(脈象異常,如忽快忽慢、真臟脈顯現、肌肉萎縮等,均為死徵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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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下左右脈象如舂米般急促的人病情嚴重。(脈搏極快且強勁,如同搗杵,是陽氣過盛的表現。)若脈搏紊亂無法計數,則必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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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部脈象雖正常,但與其他臟腑脈象不協調的人會死亡。(中部脈象衰弱或與上下部脈象失衡,表示中氣衰竭,必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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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球內陷的人會死亡。(五臟六腑精氣衰竭,無法滋養眼睛,故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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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手足經絡脈象:
- 按壓手腳踝上五寸處,若脈動柔和均勻,則無病。
- 脈動急促混亂或遲緩,表示有病。
- 脈動微弱無法觸及五寸,或彈按無反應,則氣脈已絕,必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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肌肉極度消瘦、身體無法活動的人會死亡。(脾胃肝腎衰竭,無法支撐身體機能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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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部脈搏忽快忽慢的人會死亡。(氣血敗亂的徵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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脈象代而鉤者,病在絡脈。(夏季氣血集中在絡脈,此脈象與季節相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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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候脈象應和諧一致。
- 一候異常則有病,
- 二候異常則病重,
- 三候異常則病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