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五卷 (3)
五卷 (3)
1. 三、呼吸至數
(素問平人氣象論)
黃帝問曰:平人何如?謂氣候平和之常人也。)岐伯對曰:人一呼脈再動,一吸脈亦再動,呼吸定息脈五動,閏以太息,命曰平人。平人者不病也。(出氣曰呼,入氣曰吸,一呼一吸,總名一息。動,至也。再動,兩至也。常人之脈,一呼兩至,一吸亦兩至。呼吸定息,謂一息既盡而換息未起之際也,脈又一至,故曰五動。
閏,余也,猶閏月之謂。言平人常息之外,間有一息甚長者,是為閏以太息,而又不止五至也。此即平人不病之常度。然則總計定息、太息之數,大約一息脈當六至,故五十營篇曰:呼吸定息,脈行六寸。乃合一至一寸也。呼吸脈行丈尺,見經絡類二十六。)常以不病調病人,醫不病,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為法。
(不病者其息勻,病者其息亂。醫者不病,故能為病人平息以調者,以其息勻也。是為調診之法。)人一呼脈一動,一吸脈一動,曰少氣。(脈為血氣之道路,而脈之運行在乎氣。若一呼一吸,脈各一動,則一息二至,減於常人之半矣,以正氣衰竭也,故曰少氣,十四難謂之離經。)人一呼脈三動,一吸脈三動而躁,尺熱曰病溫,尺不熱脈滑曰病風,脈澀曰痹。
(若不因定息太息而呼吸各三動,是一息六至矣,難經謂之離經。躁者,急疾之謂。尺熱,言尺中近臂之處有熱者,必其通身皆熱也。脈數躁而身有熱,故知為病溫。數滑而尺不熱者,陽邪盛也,故當病風;然風之傷人,其變不一,不獨在於肌表,故尺不熱也。澀為血不調,故當病痹。
風痹二證之詳,見疾病類本條。脈法曰:滑,不澀也,往來流利。澀,不滑也,如雨霑沙。滑為血實氣壅,澀為氣滯血少。)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,脈絕不至曰死,乍疏乍數曰死。(一呼四動,則一息八至矣,況以上乎?難經謂之奪精。四至曰脫精,五至曰死,六至曰命盡,是皆一呼四至以上也,故死。
脈絕不至則元氣已竭,乍疏乍數則陰陽敗亂無主,均為死脈。數音朔。)
白話文:
三、呼吸至數
黃帝問:「健康正常的人是什麼樣的?」岐伯回答:「人呼氣時脈搏跳動兩次,吸氣時脈搏也跳動兩次,在呼氣與吸氣之間的停頓時,脈搏再跳動一次,這樣一息(一次完整的呼吸)共跳動五次。有時呼吸間會自然出現一次較長的氣息,稱為『太息』,這仍屬於正常範圍。健康的人就是沒有疾病的人。」
(呼氣稱為「呼」,吸氣稱為「吸」,一呼一吸合稱一息。「動」指脈搏跳動,「再動」即跳動兩次。一般人的脈搏,呼氣時跳兩次,吸氣時也跳兩次。呼吸之間的停頓,是指一次呼吸結束而下次呼吸尚未開始的間隙,此時脈搏又跳動一次,因此一息共五次跳動。「閏」是多餘的意思,如同閏月。健康的人在正常呼吸之外,偶爾會有一次較長的呼吸,稱為「太息」,此時脈搏跳動可能超過五次。這是健康無病者的正常狀態。綜合計算正常呼吸與太息,平均一息脈搏約六次,因此《五十營篇》說:呼吸一息,脈行六寸,即每次脈搏跳動對應一寸。關於呼吸與脈搏長度的關係,可參考《經絡類二十六》。)
醫生應以自身健康的呼吸節奏來衡量病人的脈象。因為醫生沒有生病,呼吸均勻,所以能作為標準來調節診斷病人的脈象。(健康的人呼吸平穩,病人呼吸紊亂。醫生健康,因此能以自身平穩的呼吸為基準來評估病人,這是診脈的基本方法。)
若人呼氣時脈搏跳動一次,吸氣時也跳動一次,稱為「少氣」。(脈搏是氣血運行的通道,其跳動依賴氣的推動。若一呼一吸脈搏各跳一次,則一息僅兩次,比常人少一半,表示正氣衰弱,故稱「少氣」,《難經·十四難》稱此為「離經」。)
若人呼氣時脈搏跳動三次,吸氣時也跳動三次且急促,同時尺膚(前臂近腕處)發熱,表示患有溫病;若尺膚不熱而脈搏滑利,則是風病;若脈搏澀滯,則是痹症。(若非因呼吸間的停頓或太息,而呼吸時脈搏各跳三次,則一息六次,《難經》稱此為「離經」。「躁」指脈搏急促。尺膚發熱,代表全身發熱,脈搏快而躁動且身熱,可判斷為溫病。脈搏快而滑利但尺膚不熱,是陽邪過盛,屬於風病;但風邪致病變化多端,不只在體表,因此尺膚可能不熱。脈搏澀滯表示氣血不調,屬於痹症。關於風病與痹症的詳細說明,見《疾病類》相關條目。脈法雲:滑脈流利不澀,如珠滾盤;澀脈不滑,如雨沾沙。滑脈代表血實氣滯,澀脈代表氣滯血少。)
若人呼氣時脈搏跳動四次以上,稱為死脈;脈搏完全停止,或忽快忽慢不規則,也屬於死脈。(一呼四動,則一息八次,更何況超過此數?《難經》稱此為「奪精」。脈搏四至為「脫精」,五至為「死」,六至為「命盡」,皆屬一呼四至以上,故主死。脈搏斷絕表示元氣耗竭,忽快忽慢表示陰陽失調、氣機敗亂,均為死脈。)
2. 四、五臟之氣脈有常數
(靈樞根結篇)
一日一夜五十營,以營五臟之精,不應數者,名曰狂生。(營,運也。人之經脈運行於身者,一日一夜凡五十周,以營五臟之精氣,如五十營篇者即此之義。其數則周身上下左右前後凡二十八脈,共長十六丈二尺。人之宗氣積於胸中,主呼吸而行經隧,一呼氣行三寸,一吸氣行三寸,呼吸定息,脈行六寸。以一息六寸推之,則一晝一夜,凡一萬三千五百息,通行五十周於身,則脈行八百一十丈。
其有太過不及而不應此數者,名曰狂生。狂猶妄也,言雖生未可必也。)所謂五十營者,五臟皆受氣。持其脈口,數其至也。(凡此五十營者,即五臟所受之氣也。但診持脈口而數其至,則臟氣之衰王可知矣。脈口義詳藏象類十一。數,上聲。)五十動而不一代者,五臟皆受氣;(代,更代之義,謂於平脈之中,而忽見耎弱,或乍數乍疏,或斷而復起。蓋其臟有所損則氣有所虧,故變易若此,均名為代。
若五十動而不一代者,五臟受氣皆足,乃為和平之脈。)四十動一代者,一臟無氣;(四十動一代者,是五臟中一臟虧損也。愚按:十一難曰:經言脈不滿五十動而一止,一臟無氣者,何臟也?然。人吸者隨陰入,呼者因陽出,今吸不能至腎,至肝而還,故知一臟無氣者,腎氣先盡也。
然則五臟和者氣脈長,五臟病者氣脈短。觀此一臟無氣必先乎腎,如下文所謂二臟三臟四臟五臟者,當自遠而近,以次而短,則由腎及肝,由肝及脾,由脾及心,由心及肺。故凡病將危者,必氣促似喘,僅呼吸於胸中數寸之間。蓋其真陰絕於下,孤陽浮於上,此氣短之極也。
醫於此際而尚欲平之散之,未有不隨撲而滅者,良可哀也。夫人之生死由乎氣,氣之聚散由乎陰,而殘喘得以尚延者,賴一線之氣未絕耳,此臟氣之不可不察也。)三十動一代者,二臟無氣;二十動一代者,三臟無氣;十動一代者,四臟無氣;不滿十動一代者,五臟無氣,予之短期,要在終始。(予,與同。
短期,死期也。言五臟無氣,可與之定死期矣。終始,本經篇名,具十二經終之義。)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,以為常也,以知五臟之期。予之短期者,乍數乍疏也。(以為常者,言人之常脈當如是也,故可因此以察五臟之氣。若欲知其短期,則在乎乍疏乍數,此其時相變代,乃與常代者不同,蓋以臟氣衰敗,無所主持而失常如此,故三部九候等論皆云乍疏乍數者死。愚按:代脈之義,自仲景叔和俱云: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,脈代者死。
又曰:脈五來一止,不復增減者死,經名曰代。脈七來,是人一息半時,不復增減,亦名曰代,正死不疑。故王太僕之釋代脈,亦云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也。自後滑伯仁因而述之曰: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,因而復動,由是復止,尋之良久,乃復強起,為代。故後世以結促代並言,均目之為止脈,豈足以盡其義哉?夫緩而一止為結,數而一止為促,其至則或三或五或七八至不等,然皆至數分明,起止有力。
白話文:
四、五臟之氣脈有常數
(出自《靈樞·根結篇》)
人體的經脈在一日一夜中運行五十周,以輸送五臟的精氣。若運行次數不符合此規律,稱為「狂生」。(「營」即運行的意思。經脈在全身運行,一晝夜共五十周,用以輸送五臟的精氣,《五十營篇》即闡述此理。計算方式為:全身二十八條經脈,總長十六丈二尺。人體的宗氣積聚於胸中,主導呼吸並推動經脈運行,一呼氣行三寸,一吸氣行三寸,一次完整的呼吸,脈氣運行六寸。以一息六寸推算,一晝夜共一萬三千五百次呼吸,完成五十周循環,脈氣總運行八百一十丈。
若脈氣運行過多或不足,不符合此規律,稱為「狂生」。「狂」意指虛妄,表示生命難以維持。)所謂「五十營」,是指五臟皆能正常接受氣血。通過診脈,計算脈搏次數,即可知臟氣盛衰。(「五十營」代表五臟所受的氣血。診脈時計算脈搏次數,可判斷臟氣強弱。脈口診法詳見《藏象類十一》。「數」讀作上聲。)
若脈搏跳動五十次無間歇(代脈),表示五臟氣血充足;(「代」指脈搏更替異常,如脈象忽弱、忽快忽慢,或斷續不齊。臟腑受損則氣血虧虛,脈象因此變化,統稱「代脈」。若五十次無代脈,表示五臟氣血充盈,屬平和脈象。)
脈搏四十次一間歇,表示一臟無氣;(四十次一代脈,代表五臟中有一臟虧損。《難經·十一難》提到:脈搏不足五十次即中止,一臟無氣,是哪一臟?吸氣時氣隨陰入,呼氣時因陽出,若吸氣無法達腎,僅至肝即回,可知無氣之臟為腎。五臟調和則氣脈長,五臟病變則氣脈短。由此推論,一臟無氣必始於腎,後續二臟、三臟、四臟、五臟無氣,則依序由腎至肝、脾、心、肺。病危時,呼吸急促如喘,僅存胸中數寸之氣,此為真陰竭於下、孤陽浮於上,氣短至極。此時若強行調治,必加速死亡,實為可悲。人之生死繫於氣,氣之聚散依賴陰,殘喘延續僅賴一息未絕,故臟氣不可不察。)
三十次一間歇,表示二臟無氣;二十次一間歇,表示三臟無氣;十次一間歇,表示四臟無氣;不足十次即間歇,表示五臟無氣,可預判死期,關鍵在《終始》篇。(「予」同「與」。「短期」即死期。五臟無氣,即可斷定死期。《終始》為《靈樞》篇名,闡述十二經終結之義。)
所謂「五十動而不一代」,是正常脈象,可據此察知五臟狀態。預判死期則依據脈象忽快忽慢。(正常脈象應如此,故可推斷五臟氣血。若欲知死期,需觀察脈象疏密不定,此為臟氣衰敗、失去調節所致,與一般代脈不同。《三部九候論》等皆言脈象乍疏乍數者死。)
關於代脈,張仲景與王叔和均指出:脈搏中止後不能自行恢復,再次跳動即為代脈,主死症。又雲:脈搏五至一止,無增減者死,稱為「代脈」;七至一止,一息半時無變化,亦名「代脈」,必死無疑。王冰註解代脈亦言「動而中止,不能自還」。後世滑壽進一步解釋:脈搏中止後無法恢復,再次跳動後又止,良久方勉強續跳,即為代脈。因此後世將結脈、促脈、代脈並列,視為中止脈,但此說未盡其義。
緩脈中一止為結脈,數脈中一止為促脈,其至數或三、五、七、八次不等,但脈象清晰,起止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