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三卷 (24)
二十三卷 (24)
1. 六、天地六六之節標本之應亢則害承乃制
自相火之下至陰精承之十二句,言地理之應歲氣也。亢則害、承乃制二句,言抑其過也。制則生化至生化大病四句,言有制之常與無制之變也。承,猶隨也。然不言隨而言承者,以下言之,則有上奉之象,故曰承。雖謂之承,而有防之之義存焉。亢者,過極也。害者,害物也。
制者,克勝之也。然所承者,其不亢則隨之而已,故雖承而不見;既亢則克勝以平之,承斯見矣。然而迎之不知其所來,跡之不知其所止,固若有不可必者;然可必者,常存乎沓冥恍惚之中,而莫之或欺也。河間曰:己亢過極,則反似勝己之化。似也者,其可以形質求哉?故後篇云厥陰所至為風生,終為肅,少陰所至為熱生,終為寒之類。其為風生、為熱生者,亢也。
其為肅、為寒者,制也。又水發而雹雪,土發而飄驟之類。其水發、土發者,亢也。其雹雪、飄驟者,制也。若然者,蓋造化之常,不能以無亢,亦不能以無制焉耳。又虞天民曰:制者,制其氣之太過也。害者,害承者之元氣也。所謂元氣者,總而言之,謂之一元,如天一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復生水,循環無端,生生不息也。
分而言之,謂之六元,如水為木之化元,木為火之化元,火為土之化元,土為金之化元,金為水之化元,亦運化而無窮也。假如火不亢,則所承之水,隨之而已;一有亢極,則其水起以平之,蓋恐害吾金元之氣,子來救母之意也。六氣皆然。此五行勝復之理,不期然而然者矣。
由此觀之,則天地萬物,固無往而非五行,而亢害承製,又安往而不然哉?故求之於人,則五臟更相平也,五志更相勝也,五氣更相移也,五病更相變也。故火極則寒生,寒極則濕生,濕極則風生,風極則燥生,燥極則熱生,皆其化也。第承製之在天地者,出乎氣化之自然;而在人為亦有之,則在挽回運用之得失耳。
使能知其微,得其道,則把握在我,何害之有?設承製之盛衰不明,似是之真假不辨,則敗亂可立而待也,惟知者乃能慎之。
白話文:
從「自相火之下至陰精承之」這十二句,是在說明地理與歲氣相應的關係。「亢則害、承乃制」這兩句,是講抑制過度的現象。「制則生化至生化大病」這四句,則是在描述有制約時的常態與無制約時的異常變化。「承」的意思類似「隨」,但之所以不說「隨」而說「承」,是為了從下位者的角度來看,有向上奉承的意象,所以稱為「承」。雖然說是「承」,其實也包含著防範的意義。「亢」指的是過度極端;「害」則是指對事物造成損害。
「制」是指以克制來取勝。然而所承隨的對象,如果沒有達到亢盛的程度,就只是跟隨著而已,因此雖然是「承」卻看不出來;一旦達到亢盛,就會以克制的方式來平衡,這時「承」的作用才顯現出來。然而這種制約的來去難以預測,看似不可捉摸,但其中的必然性卻隱藏在微妙的變化之中,真實不虛。劉河間說:「當某氣過度亢盛時,反而會出現像是被克制之氣的現象。」這裡的「像是」,難道能從形質上追求嗎?因此後文提到「厥陰之氣到極致時會產生風,最終轉為肅殺;少陰之氣到極致時會產生熱,最終轉為寒」之類的論述。其中「產生風、產生熱」是亢盛的表現;而「肅殺、寒」則是制約的表現。又如水氣過盛時出現冰雹與雪,土氣過盛時出現狂風驟雨等現象。其中「水氣發作、土氣發作」是亢盛;而「冰雹雪、狂風驟雨」則是制約。由此可見,自然法則中,難免會有亢盛的現象,但也必然會有制約的機制。
虞天民說道:「制約,是制約氣過度強盛;損害,是損害承隨者的元氣。」所謂元氣,整體而言稱為「一元」,就像天一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又生水,循環不息,生生不絕。分開來看則稱為「六元」,如水是木的化生之源,木是火的化生之源,火是土的化生之源,土是金的化生之源,金又是水的化生之源,同樣是運行變化無窮。例如火若不亢盛,則所承隨的水只是跟隨而已;一旦火過度亢盛,水就會起來平衡它,這是為了防止傷害金元的氣,有如同子救母的意義。六氣都是如此。這是五行勝復的道理,自然而不刻意為之。
由此看來,天地萬物無處不是五行運作,而「亢害承制」的現象也無處不在。對人體而言,五臟之間相互平衡,五志之間相互克制,五氣之間相互轉化,五病之間相互轉變。因此火極則生寒,寒極則生濕,濕極則生風,風極則生燥,燥極則生熱,這都是氣化的表現。然而天地間的「承制」是自然氣化的結果,而在人體也有類似機制,關鍵在於能否正確運用與調整。若能洞察細微、掌握規律,就能主動掌控,避免危害;反之,若不明瞭承制的盛衰,不辨別現象的真假,則衰敗混亂就會立刻到來,只有智者才能謹慎應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