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四卷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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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卷 (8)

1. 二十四、逆順相傳至困而死

(素問玉機真藏論)

五臟受氣於其所生,傳之於其所勝,氣舍於其所生,死於其所不勝。病之且死,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,病乃死。(凡五臟病氣,有所受,有所傳,有所舍,有所死。舍,留止也。受氣所生者,受於己之所生者也。傳所勝者,傳於己之所克者也。氣舍所生者,舍於生己者也。死所不勝者,死於克己者也。

)此言氣之逆行也,故死。(不勝則逆,故曰逆行,逆則當死。)肝受氣於心,傳之於脾,氣舍於腎,至肺而死。(此詳言一臟之氣,皆能遍及諸臟也。肝受氣於心,心者肝之子,受氣於其所生也。脾者肝之克,傳其所勝也。腎者肝之母,氣舍所生也。肺者肝之畏,死所不勝也。

)心受氣於脾,傳之於肺,氣舍於肝,至腎而死。脾受氣於肺,傳之於腎,氣舍於心,至肝而死。肺受氣於腎,傳之於肝,氣舍於脾,至心而死。腎受氣於肝,傳之於心,氣舍於肺,至脾而死。此皆逆死也。(逆死之義如上文,下言順傳之序也。)一日一夜五分之,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。

(五分者,朝主甲乙,晝主丙丁,四季土主戊己,晡主庚辛,夜主壬癸。此一日五行之次,而臟有不勝,即其死生之期也。)黃帝曰:五臟相通,移皆有次,五臟有病,則各傳其所勝。

(傳其所勝者,如本篇下文云,風入於肺為肺痹,弗治,則肺傳之肝為肝痹,弗治,則肝傳之脾為脾風,弗治,則脾傳之腎曰疝瘕,弗治,則腎傳之心曰瘛,弗治,則心復反傳而行之肺,法當死者是也。見疾病類二十九,原與此同篇,所當並考。)不治,法三月若六月,若三日若六日,傳五臟而當死,(病不早治,必至相傳,遠則三月六月,近則三日六日,五臟傳遍,於法當死。所謂三六者,蓋天地之氣,以六為節。

如三陰三陽,是為六氣,六陰六陽,是為十二月,故五臟相傳之數,亦以三六為盡。若三月而傳遍,一氣一臟也;六月而傳遍,一月一臟也。三日者,晝夜各一臟也;六日者,一日一臟也。臟惟五而傳遍以六者,假令病始於肺,一也;肺傳肝,二也;肝傳脾,三也;脾傳腎,四也;腎傳心,五也;心復傳肺,六也。是謂六傳。

六傳已盡,不可再傳,故五十三難曰:一臟不再傷,七傳者死也。又如以三陰三陽言三六之數,則三者陰陽之合數,六者陰陽之拆數,合者奇偶交其氣,拆者牝牡異其象也。觀熱論云,傷寒一日巨陽受之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四日太陰,五日少陰,六日厥陰,亦六數也;至若日傳二經,病名兩感者,則三數也。啟玄子曰:三月者,謂一歲之遷移。

六月者,謂至其所勝之位。三日者,三陽之數以合日也。六日者,謂兼三陰以數之爾。是亦三六之義也。故有七日而病退得生者,以真元未至大傷,故六傳畢而經盡氣復,乃得生也。易曰: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義無二焉。)是順傳所勝之次。(上文言逆者,言臟之氣。蓋五臟受克,其氣必逆,故曰逆行。

白話文:

五臟的氣息循序運行,由所生的臟腑接收,傳遞到克制它的臟腑,停留在生它的臟腑,最後死於被它克制的臟腑。臨死前的疾病,必定先傳到被克制的臟腑,才會死亡。 五臟的病氣,有接收、傳遞、停留、死亡的過程。「停留」指氣息停留在某個臟腑。「接收」指接收來自生它臟腑的氣息。「傳遞」指傳遞到克制它的臟腑。「死亡」指死於克制它的臟腑。這就是氣息逆行的現象,所以才會死亡。氣息不順則逆行,逆行則死亡。

例如,肝氣由心(肝之子)接收,傳到脾(肝所克),停留在腎(肝之母),最後死於肺(肝所畏)。 這說明一個臟腑的氣息都能遍及其他臟腑。心氣由脾接收,傳到肺,停留在肝,最後死於腎;脾氣由肺接收,傳到腎,停留在心,最後死於肝;肺氣由腎接收,傳到肝,停留在脾,最後死於心;腎氣由肝接收,傳到心,停留在肺,最後死於脾。這些都是氣息逆行導致的死亡。

一天一夜分為五個時段,以此推斷死亡的早晚。這五個時段分別對應五行,臟腑若被克制,就能以此推算死亡時間。

黃帝說:五臟互相聯繫,氣息傳遞有順序。五臟生病,則會依次傳遞到它所克制的臟腑。 如果不及時治療,例如風入肺導致肺痹,不治則傳到肝,再傳到脾、腎、心,最後又傳回肺,就會死亡。如果不治療,則可能在三個月、六個月,或三天、六天內,病氣傳遍五臟而死亡。三和六是天地之氣的節律,也是五臟傳遞病氣的週期。

順序傳遞到所克制的臟腑,這就是順傳。順傳也是氣息逆行的結果,五臟傳遍,則必死。 觀察外在症狀,可以知道疾病的來源;觀察內在臟氣,可以知道死亡的時機。 了解病氣傳遞到被克制臟腑而死亡的過程。 無論是年月日時,都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