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七卷 (23)
二十七卷 (23)
1. 三十二、勝復早晏脈應
皆不免於病。)反者死。(春得秋脈,夏得冬脈,秋得夏脈,冬得長夏脈,長夏得春脈,反見勝己之化,失天和也,故死。)故曰氣之相守司也,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。(權衡,秤也。凡六氣之用,亦猶權衡之平而不可失也。)夫陰陽之氣,清靜則生化治,動則苛疾起,此之謂也。
(陰陽之氣,平則清靜而生化治,不平則動而苛疾起。《六微旨大論》曰:成敗倚伏生乎動,動而不已,則變作矣。)
白話文:
三十二、勝復早晚的脈象反應
(患者)都無法避免生病。違反規律的人會死亡。(例如春天出現秋天的脈象,夏天出現冬天的脈象,秋天出現夏天的脈象,冬天出現長夏季節的脈象,長夏季節出現春天的脈象。這些都是違反自然規律的表現,失去天道的和諧,因此會死亡。)
所以說氣息之間相互制約的道理,就像秤桿與秤砣的關係,不能失去平衡。(權衡,指的是秤。所有六氣的運作,也如同秤必須保持平衡不可失準。)
陰陽之氣,若能保持安穩清靜,就能正常生化運作;若是躁動不安,就會引發各種疾病。這就是其中的道理。
(陰陽之氣平衡就能保持清靜並正常運作,不平衡就會躁動而引發疾病。《六微旨大論》說:事物的成敗與轉化源自於變動,持續不斷的變動,就會產生變化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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