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六卷 (2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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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卷 (21)

1. 十七、六十年運氣病治之紀

)用溫遠溫,用熱遠熱,用涼遠涼,用寒遠寒,食宜同法,有假反常,此之道也,反是者病。(詳義見前太陽陽明之政。)凡此定期之紀,勝復正化皆有常數,不可不察。故知其要者,一言而終,不知其要,流散無窮,此之謂也。帝曰:善。(知其要者四句,本經凡三見:《至真要大論》者,言陰陽南北政,詳本類前五;《九針十二原篇》者,言井滎五腧,詳經絡類十四;此言六十年之紀也。本節原另列在後,今隨前五運氣行主歲之紀,故並類於此。

白話文:

[十七、六十年運氣病治之紀]

使用溫性藥物時,應避開溫熱的氣候;使用熱性藥物時,應避開炎熱的氣候;使用涼性藥物時,應避開涼爽的氣候;使用寒性藥物時,應避開寒冷的氣候。飲食宜忌的原則也與此相同。若氣候異常(如假借反常之氣),則可突破常規調整治法,這便是順應自然的道理;反之,若違背此原則,則易導致疾病。(具體含義可參閱前文「太陽陽明之政」的解釋。)

以上這些定期循環的運氣規律,無論是勝氣、復氣或正常氣化,都有固定的法則可循,不可不仔細審察。因此,掌握核心要領的人,能以簡潔言語概括精髓;若不領會要點,則會困惑於繁雜表象而不得要領。這正是此段經文的深意所在。黃帝說:講得好。(「知其要者」四句在《黃帝內經》中共出現三次:《至真要大論》用於闡述陰陽南北政的關係,詳見本類前第五篇;《九針十二原篇》用於解釋井滎五腧的理論,詳見經絡類第十四篇;此處則用以說明六十年運氣的規律。本節原文原另列於其他篇章,現因與前文「五運氣行主歲之紀」內容相關,故一併歸類於此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