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二卷 (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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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二卷 (15)

1. 五十四、刺癰疽

(《靈樞·寒熱病篇》《素問·骨空論》《長刺節論》)

五臟身有五部。(《靈樞·寒熱病篇》:五臟在內而要害繫於外者,有五部,如下文。)伏兔一,(在膝上六寸起肉間,足陽明胃經之要害也。)腓二,腓者腨也,(即小腿肚也。足太陽、少陰及三焦下腧之所繫者。腓音肥。腨音篆。)背三,(中行督脈,旁四行足太陽經,皆臟氣所繫之要害也。

)五臟之腧四,(肺俞、心俞、肝俞、脾俞、腎俞,五臟之所繫也。)項五。此五部有癰疽者死。(項中為督脈陽維之會,統諸陽之綱領也。凡上五部,皆要會之所,忌生癰疽,生者多死。)病始手臂者,先取手陽明、太陰而汗出;病始頭首者,先取項太陽而汗出;病始足脛者,先取足陽明而汗出。(刺癰疽者法當取汗,則邪從汗散而癰自愈;然必察其始病之經,而刺有先後也。

此節義當與刺熱篇參看,詳疾病類四十四。)臂太陰可汗出,足陽明可汗出。(臂太陰,肺經也。足陽明,胃經也。按《熱病篇》曰:脈順可汗者,取之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,瀉之則熱去,補之則汗出。按以上四穴,皆手足太陰經之滎、腧也。此言臂太陰者,即魚際、太淵二穴。

然則足陽明者,亦當取之滎、腧,則內庭、陷谷是也。詳義見本類前四十。)故取陰而汗出甚者,止之於陽;取陽而汗出甚者,止之於陰。(補太陰而汗出甚者,陰之勝也,當補陽明可以止之。瀉太陰而汗出甚者,陽之勝也,當瀉陽明可以止之。蓋以陰陽平而汗自止也。取陽而汗出甚者,其止法亦然。

)凡刺之害,中而不去則精泄,不中而去則致氣;精泄則病甚而恇,致氣則生為癰疽也。(針已中病,即當去針;若中而不去,則精氣反泄,故病必益甚而恇羸也。針未中病,自當留針;若不中而去,則病未除而氣已致,故結聚而為癰疽。皆刺之害也。此節與九針十二原篇同,見後六十。

恇音匡。)

鼠瘻寒熱,還刺寒府,寒府在附膝外解營。(《素問·骨空論》。鼠瘻,瘰癧也。寒府在附膝外解營,謂在膝下外輔骨之骨解間也。凡寒氣自下而上者,必聚於膝,是以膝臏最寒,故名寒府。營,窟也。當是足少陽經之陽關穴。蓋鼠瘻在頸腋之間,病由肝膽,故當取此以治之。

瘻音漏。)取膝上外者使之拜,取足心者使之跪。(拜則骨節顯,故可以取膝穴。跪則深隙見,故可以取足心穴。)

治腐腫者刺腐上,視癰小大深淺刺,(《素問·長刺節論》。腐腫,內腐外腫也。大為陽毒其患淺,小為陰毒其患深,故當察其小大而刺分深淺也。)刺大者多血,小者深之,必端內針為故止。(癰大患淺,但多泄其血則毒可去。癰小患深,必端內其針而深取之也。為故止,言以此為則,而刺癰之法盡矣。)

白話文:

五十四、刺癰疽

五臟對應身體有五個關鍵部位。

  1. 伏兔:位於膝蓋上方六寸肌肉隆起處,屬足陽明胃經的要害。
  2. :即小腿肚,與足太陽、足少陰及三焦經絡相關。
  3. 背部:中央為督脈,兩側四行為足太陽經,皆與臟腑之氣相連。
  4. 五臟腧穴:肺俞、心俞、肝俞、脾俞、腎俞,為五臟氣血輸注之處。
  5. 頸項:督脈與陽維脈交會處,統領諸陽經。
    若此五部位生癰疽,多預後不良。

治療原則

  • 病始於手臂:先取手陽明、手太陰經穴發汗。
  • 病始於頭部:先取項部足太陽經穴發汗。
  • 病始於小腿:先取足陽明經穴發汗。
    (刺癰疽需發汗驅邪,但須依病源經絡決定施針順序。)

發汗要穴

  • 手太陰經(如魚際、太淵)與足陽明經(如內庭、陷谷)可發汗。
  • 若針刺陰經汗出過多,改補陽經以止汗;反之亦然,以求陰陽平衡。

針刺禁忌

  • 中病後未及時拔針,易耗洩精氣,加重病情。
  • 未中病即拔針,邪氣滯留,可能引發癰疽。

鼠瘻寒熱治法
刺「寒府」穴(膝外側骨縫,疑為足少陽經陽關穴),因寒氣多聚膝部。取穴時需患者跪拜姿勢,使膝關節與足心顯露。

癰腫針刺法

  • 觀察腫塊大小與深度施針。
  • 大癰(陽毒淺層)多放血;小癰(陰毒深層)需深刺,垂直下針為準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