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二卷 (30)
十二卷 (30)
1. 十九、四失
(素問徵四失論)
黃帝在明堂,雷公侍坐。黃帝曰: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,試言得失之意,所以得之,所以失之。(明堂,王者南面以朝諸侯、布政令之所,非前篇明堂之謂。得失之意,言學力功用之何如也。夫音扶。)雷公對曰:循經受業,皆言十全,其時有過失者,願聞其事解也。(言依經受學,謂已十全,而用以診治,則時有過失,莫知所以,願聞其事之解說也。
)帝曰:子年少智未及邪?將言以雜合邪?(智未及,謂計慮之未周也。言以雜合,謂己無定見,故雜合眾說而不能獨斷也。然則皆言十全者,正以其未全耳。邪,耶同。)夫經脈十二,絡脈三百六十五,此皆人之所明知,工之所循用也。(循,依順也。此言經絡之略,誰不能知?即循經受業之謂耳。
)所以不十全者,精神不專,志意不理,外內相失,故時疑殆。(既已循經受業,而猶不能十全者何也?蓋道統之傳,載由經籍,圓通運用,妙出吾心。使必欲按圖索驥,則後先易轍,未有不失者矣。故精神不能專一者,以中無主而雜合也。志意不分條理者,以心不明而紛亂也。
外內相失者,以彼我之神不交,心手之用不應也。故時有疑惑,致乎危殆。孟子曰:梓匠輪輿,能與人規矩,不能使人巧。然則循經受業,徒讀父書奚益哉?此過失之解也。)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,此治之一失也。(陰陽逆從之理,脈色證治,無不賴之。不知此者,惡足言診?此一失也。
)受師不卒,妄作離術,謬言為道,更名自功,妄用砭石,後遺身咎,此治之二失也。(受師不卒者,學業未精,苟且自是也。妄作離術者,不明正道,假借異端也。謬言為道、更名自功者,侈口妄譚,巧立名色以欺人也。及有不宜砭石而妄用者,是不明針灸之理,安得免於災咎?此二失也。
)不適貧富貴賤之居,坐之薄厚,形之寒溫,不適飲食之宜,不別人之勇怯,不知比類,足以自亂,不足以自明,此治之三失也。(適,察其所便也。坐,處也。察貧富貴賤之常,則情志勞佚可知。察處之薄厚,則奉養豐儉可知。察形之寒溫,則強弱堅脆、受邪微甚可知。察飲食之宜否,則五味之損益、用藥之寒熱可知。
凡此者,使不能比別例類以求其詳,則未免自亂矣,明者固如是乎?此三失也。)診病不問其始,憂患飲食之失節,起居之過度,或傷於毒,不先言此,卒持寸口,何病能中?妄言作名,為粗所窮,此治之四失也。(凡診病之道,必先察其致病之因,而後參合以脈,則其陰陽虛實,顯然自明。
使不問其始,是不求其本也。又若憂患飲食之失節,內因也。起居之過度,外因也。或傷於毒,不內外因也。不先察其因而卒持寸口,自謂脈神,無待於問,亦焉知真假逆從,脈證原有不合,倉卒一診,安能盡中病情?心無定見,故妄言作名。誤治傷生,損德孰甚,人己皆為所窮,蓋粗疏不精所致,此四失也。
白話文:
十九、四失
黃帝在明堂,雷公陪侍。黃帝說:你閱覽的書籍和經歷的事情很多了,請談談醫術成功的關鍵和失敗的原因。雷公回答:我依循經典學習,都認為自己已經掌握了全部知識,但實際診治時卻常常出現錯誤,希望能得到解答。
黃帝說:你年紀輕,經驗不足,還是說你的見解混雜了各種說法嗎?其實,那些自稱已經掌握全部知識的人,正因為還沒有真正掌握,才會這樣說。經脈十二條,絡脈三百六十五條,這些都是人人皆知的常識,醫生們都依循著它們來行醫。之所以不能做到十全十美,是因為精神不集中,思緒不清,內外狀況判斷失誤,因此時常產生疑惑和危險。就像孟子說的:木匠和造車的,能教人使用工具,卻不能使人技藝精湛。因此,只依循經典學習,死讀書有什麼用呢?這就是失敗的原因之一。
診斷時不明白陰陽盛衰的道理,這是醫治疾病的第一個失誤。沒有完成師傅的全部教導,就擅自創立偏門的醫術,胡亂宣揚自己的醫術,改換名稱自吹自擂,濫用砭石,最終導致禍患纏身,這是醫治疾病的第二個失誤。
不能根據病人的貧富貴賤、居住環境、體質寒暖、飲食習慣以及性格勇怯等情況來診斷,不能根據類比來分析,就會自亂陣腳,無法做出正確判斷,這是醫治疾病的第三個失誤。
診斷疾病時不詢問病情的起因,不了解病人憂慮、飲食失調、起居不規律,或是否中毒等情況,就只把脈,怎麼能診斷準確呢?胡亂下判斷,粗心大意,以至於結果總是差強人意,這是醫治疾病的第四個失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