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二十一卷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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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卷 (1)

1. 二十一卷

2. 針刺類

3. 三十一、陰陽形氣外內易難

(《靈樞·壽夭剛柔篇》)

黃帝問於少師曰:「余聞人之生也,有剛有柔,有弱有強,有短有長,有陰有陽,願聞其方。少師答曰:陰中有陰,陽中有陽,審知陰陽,刺之有方,(剛柔強弱短長,無非陰陽之化,然曰陰曰陽,人皆知之,至若陰中復有陰,陽中復有陽,則人所不知也,故當詳審陰陽,則刺得其方矣。)得病所始,刺之有理,謹度病端,與時相應,內合於五臟六腑,外合於筋骨皮膚。

(得病所始者,謂知其或始於陰,或始於陽,故刺之有理也。謹度病端者,謂察其風因木化,熱因火化,濕因土化,燥因金化,寒因水化,故與時相應也。內而五臟六腑,外而筋骨皮膚,莫非此理,合而求之,得其病之原矣。)是故內有陰陽,外亦有陰陽。在內者五臟為陰,六腑為陽;在外者筋骨為陰,皮膚為陽。

(內為陰,外為陽,理之常也。然內有陰陽,外亦有陰陽。故在內者五臟為陰,臟屬裡也;六腑為陽,腑屬表也。在外者筋骨深而為陰,皮膚淺而為陽。所以陰陽之中,復有陰陽。即如五臟皆有血氣,六腑亦有血氣。血在六腑則陽中之陰,氣則陽中之陽也;氣在五臟則陰中之陽,血則陰中之陰也。

皮膚筋骨,無不皆然。故《天元紀大論》曰:天有陰陽,地亦有陰陽。其義即此。由此觀之,可見陰陽合一之道,則無往不在。)故曰病在陰之陰者,刺陰之滎輸;(陰之陰者,陰病在陰分也,當刺其滎輸。以諸經滎輸氣微,亦陰之類,如手太陰經魚際為滎、太淵為輸者是也。

)病在陽之陽者,刺陽之合;(陽之陽者,陽病在陽分也,當刺其合穴。蓋所入為合,猶在陽分,刺此以防深入,如手陽明經曲池之類是也。)病在陽之陰者,刺陰之經;(陽之陰者,陽病在陰也,當刺陰之經穴。蓋所行為經,其氣正盛,即陰中之陽,如手太陰經渠之類是也。

)病在陰之陽者,刺絡脈。(陰之陽者,陰病在陽也,當刺諸絡脈。蓋絡脈浮淺,皆在陽分,如手陽明經偏歷之類是也。)故曰病在陽者命曰風,病在陰者命曰痹病,陰陽俱病命曰風痹。(陽受風氣,故在陽者命曰風。邪入於陰則痹,故在陰者命曰痹。)病有形而不痛者,陽之類也;(病淺在外也。

)無形而痛者,陰之類也。(病深在內也。)無形而痛者,其陽完而陰傷之也,急治其陰,無攻其陽;有形而不痛者,其陰完而陽傷之也,急治其陽,無攻其陰。(完,固也。病在陰者勿攻其陽,病在陽者勿攻其陰,凡表裡虛實,其治皆然。)陰陽俱動,乍有形,乍無形,加以煩心,命曰陰勝其陽,此謂不表不里,其形不久。

(陰陽俱動,表裡皆病也。乍有形、乍無形,往來不常也。加以煩心,陰病甚於陽也。大凡治病必求於本,若求其在表而里亦病,求其在裡而表亦病,此以陰陽並傷,故曰不表不里,治之為難,形將不久矣。)

白話文:

黃帝向少師請教人體的剛柔強弱、陰陽差異及其治療方法。少師解釋說,陰陽並非簡單的對立,而是層層相套,陰中有陰,陽中有陽,必須仔細辨別才能正確施治。疾病的發生,或始於陰,或始於陽,治療需根據病源(風、熱、濕、燥、寒)及發病時間,內合五臟六腑,外合筋骨皮膚,才能找到病根。

少師進一步說明,五臟屬陰,六腑屬陽;筋骨屬陰,皮膚屬陽。 然而,陰陽之中又包含陰陽,例如五臟有氣血,六腑也有氣血,血在六腑屬陽中之陰,氣在六腑屬陽中之陽;氣在五臟屬陰中之陽,血在五臟屬陰中之陰,筋骨皮膚也同樣如此。 因此,治療時需根據疾病在陰陽中的具體位置進行鍼灸:病在陰中之陰,則刺陰經的滎、輸穴;病在陽中之陽,則刺陽經的合穴;病在陽中之陰,則刺陰經的經穴;病在陰中之陽,則刺絡脈。

疾病在陽分者稱為“風”,在陰分者稱為“痹”,陰陽皆病則稱為“風痹”。病症明顯而不痛的,屬陽;病症不明顯但疼痛的,屬陰。 前者是陽氣充盛而陰氣受損,應急治陰,而不攻陽;後者是陰氣充盛而陽氣受損,應急治陽,而不攻陰。

如果陰陽都紊亂,症狀時隱時現,伴隨心煩,則稱為“陰勝於陽”,這是一種表裡皆病、難以治療的狀態,病情也不會持續很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