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六卷 (7)
十六卷 (7)
1. 四十九、又論瘧
故於本經則有寒瘧、溫瘧、癉瘧及六經六藏瘧證之分,義無出於此矣。乃後世自楊仁齋、朱丹溪而下,復分有痰瘧、食瘧及水飲敗血為瘧等證。若此之類,不過皆瘧之兼證耳,豈果因此而成瘧哉?此外復有謂瘴瘧者,惟嶺南風瘴之地有之,亦濕邪之外入也。有謂牝瘧者,但寒無熱,以陽氣不足,亦陰邪之勝也。
有謂勞瘧者,因勞即發,以表裡氣虛而感邪之易也。有謂鬼瘧者,本無瘧鬼,神為邪所亂也。由此言之,則亦無非寒邪耳。凡邪自外入,當從汗解。故經曰:夏暑汗不出者,秋成風瘧。又曰:暑當與汗皆出,勿止。又曰:體若燔炭,汗出而散。皆其義也。故治瘧者,但當察其邪之淺深,證之陰陽,必令其自臟而腑,自里而表,引而散之,升而舉之,使邪氣得出,自然和矣。治法云:有汗要無汗,以扶正為主而兼散;無汗要有汗,以散邪為主而兼補。
斯言得之矣。惟是邪在陽者取汗易,邪在陰者取汗難,所以在春夏者為易,在秋冬者為難,在上體者為易,在下體者為難。必達其陰氣,自然汗及下體。務令由陰而陽,由晏而早,方是佳兆,故又以汗之難易為微甚也。其有外受風寒,內傷生冷,表裡俱病,則瘧痢並作。瘧感由經,痢感由臟,但兼表裡而去其寒濕之本,必皆愈也。
至於痰食血氣,內寒內熱等證,不過隨其甚者而兼調之,弗得以此為主,是治瘧之大法也。然法雖如此,猶有其要,則在乎標本虛實四者而已。蓋標以邪言,邪盛則實;本以正言,正奪則虛。如果有實證實脈之可據,則指其所在而直取之,拔去其邪,諸病自愈,此治標也。
如無實脈實證而病不愈者,必其元氣之虛,但當溫補真元,培其根本,使中氣漸實,則逼邪外出,病必自愈,此治本也。故有標則治標,無標則治本,是得其要矣。或其瘧發既久,表邪已衰,而諸藥不效者,但用人參生薑各一兩,煎湯,於未發二時之前,或發日五鼓,連進二服,無不愈者。或因參貴難以療貧,則白朮、當歸,亦可隨宜擇而代之。
若陰虛水虧之人,則以熟地、生薑加倍用之,皆無不應手而效也。然必因脈以知其內,因證以知其外,但知標本之緩急,又何瘧之足慮哉?余閱瘧門方劑,多不分表裡先後,俱用芩、連、知母及大黃、石膏之類。夫以表邪不解而得此寒涼,則寒邪愈陷。或任用常山、草果及劫截峻厲等劑。
若正為邪傷而受此克伐,則元氣愈虛,故多致綿延不已,輕者變重,重者至危,是皆不得其本耳。得則易如反掌,在察所由而已。)
白話文:
瘧疾在《內經》中可分為寒瘧、溫瘧、癉瘧及六經六臟瘧證等類型,其病因病機不外於此。後世醫家如楊仁齋、朱丹溪等人,又進一步分出痰瘧、食瘧及水飲、敗血導致的瘧證等。但這些分類其實都是瘧疾的兼帶症狀,並非真正導致瘧疾的主因。此外,還有以下幾種瘧疾:
- 瘴瘧:多見於嶺南濕熱瘴氣之地,是濕邪從外侵襲所致。
- 牝瘧:症狀以寒冷為主而無發熱,因陽氣不足、陰邪偏盛引起。
- 勞瘧:因勞累而發作,是因表裡氣虛、易感邪氣所致。
- 鬼瘧:並非真有瘧鬼作祟,而是心神被邪氣擾亂。
綜上所述,瘧疾的根本原因仍是寒邪。邪氣從外侵入,應通過發汗驅散。經典中提及:「夏季暑熱時若不出汗,秋季易患風瘧」、「暑氣應隨汗液排出,不可止汗」、「身體高熱如炭火時,出汗後邪氣即散。」因此,治療瘧疾需辨明邪氣深淺與病症陰陽,引導邪氣由臟至腑、由里出表,通過發散升舉使邪氣排出,自然痊癒。
治法關鍵:
- 有汗者需止汗,以扶正為主兼發散邪氣;
- 無汗者需發汗,以散邪為主兼顧補益。
邪在陽分易發汗,邪在陰分則難解,故春夏患病易治,秋冬較難;上焦病症易治,下焦較難。需通達陰氣,使汗液能透達下體,令病邪由陰轉陽、發作時間由晚轉早,才是好轉跡象。發汗的難易程度可反映病情輕重。
若外感風寒、內傷生冷,表裡同病,則瘧疾與痢疾併發。瘧邪侵襲經絡,痢邪傷及臟腑,只需兼顧表裡、祛除寒濕之本,兩者皆可治癒。至於痰、食、氣血、內寒內熱等兼證,只需針對最嚴重的症狀調理即可,不可作為主因治療,這是瘧疾治療的大原則。
治療雖有其法,但關鍵在於辨別標本與虛實:
- 標指邪氣盛實;
- 本指正氣虛弱。
若有實證實脈,可直接攻邪,邪去則病癒(治標);若無明顯實證而病不愈,是因元氣虛弱,需溫補真元、培固根本,使中氣充實而逼邪外出(治本)。有標治標,無標治本,方得要領。
若瘧疾遷延日久、表邪已衰而用藥無效,可用人參、生薑各一兩煎湯,於發作前兩時辰或當日五更時分連服兩次,多能痊癒。若因人參昂貴,可以白術、當歸替代。陰虛者則加倍熟地黃與生薑,皆可速效。但需通過脈象判斷內在病機、症狀辨別外在表現,明確標本緩急,瘧疾便不足為慮。
常見瘧疾方劑多不分表裡先後,濫用黃芩、黃連、知母、大黃、石膏等寒涼藥,反致寒邪內陷;或過度使用常山、草果等峻猛截瘧藥,重傷元氣,使病情拖延加重甚至危殆,皆因未抓住根本。若治法得當,治病易如反掌,關鍵在於明辨病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