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介賓

《類經》~ 三卷 (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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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卷 (16)

1. 九、本神

)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,不可傷,傷則失守而陰虛,陰虛則無氣,無氣則死矣。(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臟各有其精,傷之則陰虛,以五臟之精皆陰也。陰虛則無氣,以精能化氣也。氣聚則生,氣散則死,然則死生在氣,而氣本於精,故陰陽應象大論曰,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,正指此陰字為言也。詳陰陽類二,當互求之。

)是故用針者,察觀病人之態,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,五者以傷,針不可以治之也。(此承篇首之問而言。凡用針者,必當察病者之形態,以酌其可刺不可刺也。設或五臟精神已損,必不可妄用針矣。故五閱五使篇曰:血氣有餘,肌肉堅緻,故可苦以針。邪氣臟腑病形篇曰: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,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。

根結篇曰:形氣不足,病氣不足,此陰陽氣俱不足也,不可刺之。觀此諸篇之訓,可見針能治有餘而不可治虛損明矣。凡用針者,當知所慎也。)

白話文:

因此,五臟主藏精氣,不可損傷,損傷則精氣不能守住而導致陰虛,陰虛則氣不足,氣不足則死亡。(這段總結上文,說明五臟各有精氣,損傷則陰虛,因為五臟的精氣皆屬陰。陰虛則氣不足,因為精氣能化生氣血。氣血聚集則生,氣血散失則死,所以生死在於氣血,而氣血源於精氣,所以《陰陽應象大論》說:「年四十而陰氣自半」,正是指這個「陰」字而言。詳見《陰陽類二》,應該互相參照理解。)

因此,行針者必須觀察病人的狀態,以了解精神、魂魄的存亡盛衰,如果這五者都受損了,針灸就無法治療。(這段承接篇首的問題。凡是用針灸治療,必須觀察病人的形態,來判斷是否可以施針。如果五臟精氣已經受損,就絕對不能妄用針灸。所以《五閱五使篇》說:「血氣有餘,肌肉堅緻,故可苦以針。」《邪氣臟腑病形篇》說:「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,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。」

《根結篇》說:「形氣不足,病氣不足,此陰陽氣俱不足也,不可刺之。」從這些篇章的訓示來看,可以看出針灸可以治療有餘之症,卻不能治療虛損之症。凡是用針灸者,都應該謹慎小心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