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十二卷 (19)
十二卷 (19)
1. 十五、湯液醪醴病為本工為標
(病必得醫而後愈,故病為本,工為標。然必病與醫相得,則情能相浹,才能勝任,庶乎得濟而病無不愈。惟是用者未必良,良者未必用,是為標本不相得,不相得則邪氣不能平服,而病之不愈者以此也。又如五臟別論曰:拘於鬼神者,不可與言至德。惡於針石者,不可與言至巧。
病不許治者,病必不治,治之無功矣。又如脈色類不失人情詳按,皆標本不得之謂。)帝曰:其有不從毫毛生,而五臟陽已竭也,津液充郭,其魄獨居,孤精於內,氣耗於外,形不可與衣相保,此四極急而動中,是氣拒於內而形施於外,治之奈何?(不從毫皮生,病生於內也。五臟陽已竭,有陰無陽也。
津液,水也。郭,形體胸腹也。脹論曰:夫胸腹,臟腑之郭也。凡陰陽之要,陰無陽不行,水無氣不化,故靈蘭秘典論曰:氣化則能出矣。今陽氣既竭,不能通調水道,故津液妄行,充於郭也。魄者陰之屬,形雖充而氣則去,故其魄獨居也。精中無氣,則孤精於內。陰內無陽,則氣耗於外。
三焦閉塞,水道不通,皮膚脹滿,身體羸敗,故形不可與衣相保也。四肢者諸陽之本,陽氣不行,故四極多陰而脹急也。脹由陰滯,以胃中陽氣不能制水,而肺腎俱病,喘咳繼之,故動中也。此以陰氣格拒於內,故水脹形施於外而為是病。)岐伯曰:平治於權衡。(平治之法當如權衡者,欲得其平也。
且水脹一證,其本在腎,其標在肺。如五臟陽已竭、魄獨居者,其主在肺,肺主氣,氣須何法以化之?津液充郭,孤精於內,其主在腎,腎主水,水須何法以平之?然肺金生於脾,腎水制於土,故治腫脹者,必求脾肺腎三臟,隨盛衰而治得其平,是為權衡之道也。)去宛陳莝,是以微動四極,溫衣,繆刺其處,以復其形。
開鬼門,潔淨府,精以時服,五陽已布,疏滌五臟,故精自生,形自盛,骨肉相保,巨氣乃平。帝曰:善。(宛,積也。陳,久也。莝,斬草也。謂去其水氣之陳積,欲如斬草而漸除之也。四極,四肢也。微動之,欲其流通而氣易行也。溫衣,欲助其肌表之陽而陰凝易散也。
然後繆刺之,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,而去其大絡之留滯也。鬼門,汗空也,肺主皮毛,其藏魄,陰之屬也,故曰鬼門。淨府,膀胱也,上無入孔而下有出竅,滓穢所不能入,故曰淨府。邪在表者散之,在裡者化之,故曰開鬼門、潔淨府也。水氣去則真精服。服,行也。陰邪除則五陽布。
五陽,五臟之胃氣也。由是精生形盛,骨肉相保,而巨氣可平矣。宛,郁同。莝音剉。)
白話文:
十五、湯液醪醴病為本工為標
疾病必須依靠醫生的治療才能痊癒,因此疾病是根本,醫生是次要因素。然而,必須病人與醫生相互配合,情感相通,醫術高明,才能有效治療,使疾病完全康復。但現實中,有些病人未必能得到良醫,而良醫也未必能被病人信任,這就導致醫病關係不和諧,邪氣無法被平定,疾病因此難以痊癒。
《五臟別論》中提到:迷信鬼神的人,無法與他們談論醫道的精妙;厭惡針灸砭石的人,也無法與他們探討高明的醫術。若病人拒絕治療,疾病必然難以痊癒,即使勉強治療也不會有效果。
黃帝問:「有些疾病並非從體表開始,而是五臟陽氣衰竭所致。體內津液充斥,陰氣獨盛,精氣耗散於內,陽氣虛損於外,身體浮腫至衣物難以覆蓋,四肢腫脹緊繃,且內氣逆亂衝擊臟腑。此時,內在的陰氣阻滯,外在的形體變形,該如何治療?」
岐伯回答:「治療應如同調節天秤,注重平衡。水腫的根源在腎,表現在肺。五臟陽氣衰竭、陰氣獨留的關鍵在肺,因肺主氣,需調理氣機;津液充斥、精氣孤立的關鍵在腎,因腎主水,需治理水濕。但肺氣依賴脾土化生,腎水受脾土制約,因此治療腫脹必須兼顧脾、肺、腎三臟,根據其盛衰調節平衡,方能達到『權衡』之道。」
具體治法包括:
- 祛除積滯:逐步消除體內積聚的水氣,如同斬草除根。
- 活動四肢:輕微運動四肢,促進氣血流通。
- 保暖身體:保持溫暖,幫助消散體表的陰寒之氣。
- 繆刺療法:透過左右交叉針刺,疏通經絡瘀滯。
- 發汗利尿:打開毛孔發汗(開鬼門),清理膀胱(潔淨府),使水濕排出。
如此一來,體內的精氣得以運行,五臟陽氣得以布散,逐步清除五臟積滯。精氣自然恢復,形體逐漸強健,骨骼肌肉得以保全,氣血回歸平穩。黃帝讚嘆:「說得好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