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類經》~ 二十八卷 (27)
二十八卷 (27)
1. 四十四、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義
人或恚怒,氣逆上而不下,即傷肝也,又遇厥陰司天,天數不及,即少陰作接間至,是謂天虛也,此謂天虛人虛也。(厥陰司天之年,少陰當為左間。若厥陰不足,則少陰預至。肝氣既傷,厥陰又虛,天人俱不足也。)又遇疾走恐懼,汗出於肝。(天虛人虛,又汗出於肝,是為三虛。
)肝為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,神位失守,神光不聚,(肝藏魂,失守則魂神不聚也。)又遇木不及年,或丁年不符,或壬年失守,或厥陰司天虛也,有白屍鬼見之,令人暴亡也。(白屍鬼見,金勝木也。)
以上五失守者,天虛而人虛也,神遊失守其位,即有五屍鬼幹人,令人暴亡也,謂之曰屍厥。(屍鬼幹人,則厥逆而死,故謂屍厥。神遊者,神氣雖遊,未離於身,尚不即死。若脈絕身冷,口中涎塞,舌短卵縮,則無及矣,否則速救可蘇也。以上五臟失守,獨缺金虛傷肺、赤屍鬼一證,必脫簡也。
惟《邪氣臟腑病形篇》所言五臟之傷俱全,但與此稍有不同。詳疾病類三。)人犯五神易位,即神光不圓也,非但屍鬼,即一切邪犯者,皆是神失守位故也。(神光,即陽明之氣,凡陽氣不足,則陰邪犯之。二十難曰:脫陽者見鬼。即神失守位之義。
愚按:此二篇所言五鬼幹人,其義最詳。蓋天地間萬物萬殊,莫非五行之化,人之臟氣,鬼之幹人,亦惟此耳。故五鬼為邪,各因所勝,此相制之理,出乎當然者也。然以余所驗,則有如心神失守、火自為邪者,多見赤鬼;肺金不足、氣虛茫然者,多見白鬼;腎陰虧損、目光昏暗者,多見黑鬼;肝木亡陽者,多見青鬼;脾濕為祟者,多見黃鬼。是皆不待勝制,而本臟之邪自見也。
至如山野之間,幽隱之處,鬼魅情形,誠有不測。若明本篇之義,則雖千態萬狀,只此五行包羅盡之,治之以勝,將安遁哉?然鬼本無形,乃能形見,既覺其無中之有,獨不能覺其有中之無乎?反之之明,在正心以壯氣,虛明以定神。神定,彼將自滅矣。天命所在,彼亦焉能以非禍加人哉?此全神卻鬼之道也。
古德云:山鬼之伎倆有限,老僧之不見不聞無窮。斯言至矣。論治類十六章有按當考。)此謂得守者生,失守者死,(得守則神全,失守則神散。神全則靈明圓聚,故生。神散則魂魄分離,故死。)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。(陽氣為神,陽盛則神全。陰氣為鬼,陽衰則鬼見。陰陽合氣,命之曰人。
其生在陽,其死在陰,故曰得神者昌,得其陽也。失神者亡,失其陽也。明陰陽聚散之道,則鬼神之妙固不難知,而得失之柄還由於我。古云人定勝天,本非虛語。觀孟子曰: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。不於斯言益信乎?
白話文:
四十四、神失守位邪鬼外乾之義
當人因憤怒而氣逆上行、無法下沈時,就會損傷肝臟。若又遇到「厥陰司天」之年,天運之氣不足,導致「少陰」提前交接(本該由厥陰主司,卻因厥陰虛弱,使少陰過早介入),這稱為「天虛」。此時天虛加上人體肝氣已傷,形成天人皆虛的狀態。若再因奔跑恐懼而耗傷肝氣,引發肝汗(肝藏魂,肝虛則魂不守),便是「三虛」俱備。
若五臟之神位錯亂,陽明之氣(神光)便無法圓融,此時不僅屍鬼,任何邪氣侵擾皆因神失其位所致(陽衰則陰邪乘虛,如《難經》所言「脫陽見鬼」)。
補充:臨床所見,五臟虛損所致之鬼象各異——心火虛見赤鬼,肺氣虛見白鬼,腎陰虧見黑鬼,肝陽亡見青鬼,脾濕盛見黃鬼;此為本臟自生之邪,非必然相剋。然鬼魅無形,究其根本仍不離五行生勝之理,治療當以五行相剋之道應對。
關鍵在於「守神」:神守則生(陽氣聚而靈明存),神失則死(陰氣盛而魂魄散)。得神者昌(陽氣為主),失神者亡(陰氣為害)。故養神之道,在於正心壯氣、定神虛明,使邪不侵。古德雲:「山鬼之伎倆有限,老僧之不見不聞無窮。」正說明心志堅定則鬼祟自消,此為「全神卻鬼」之道。